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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讨论] 自己做的资料站被某大主播的做的公众号放进菜单工具,然而最后连公众号的运营都不愿意和我有任何联系。


[b]Reply to [pid=410262940,21093526,226]Reply[/pid] Post by [uid=43118315]渊づ祭[/uid] (2020-04-02 22:18)[/b]随便挂人,这波确实牛,给站长带来了不少流量,血赚啊[s:ac:哭笑]


[quote][pid=410263669,21093526,228]Reply[/pid] [b]Post by [uid=60400781]Caryforever[/uid] (2020-04-02 22:21):[/b]

现状:
楼主:《有内鬼我也是被卖的,是你错在先别黑我,大不了放欧拉聊天记录同归于尽》
kty:《你先开枪挂人现在想装无辜,我会赔之前我错的钱,但是我不同意放过你》
内鬼:《愚人节搞事情居然迟一天成功了,现在双方火力还不在我身上美滋滋》
史诗级年度大戏,这才是三国杀真正的内奸,就差等他们决出胜负然后刀了那个胜者(雾)
[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s:ac:哭笑][/quote]

不明白前尘往事,单论这次卡特亚和站长都太惨了,想见识一下中间人,太绝了


站长能不能快点发 等着吃瓜都等急了


[b]Reply to [pid=410260991,21093526,222]Reply[/pid] Post by [uid=41425199]千泷一个梦[/uid] (2020-04-02 22:09)[/b]

我倾向于他根本没有挂协议。。至少我找了github也没找到。

如果你能找到的话就最好啦


不是,可能我比较无知,有时间在这里对线,为什么不找卡特亚解决问题?所谓的联系不上是什么意思?私信?QQ?方法不是很多吗?[s:ac:衰]


今天这瓜吃的可是真的饱,两边都上头了


[quote][pid=410263722,21093526,228]Reply[/pid] [b]Post by [uid=61704390]普通网友参[/uid] (2020-04-02 22:21):[/b]

他来了他来了是阴谋论来了[s:a2:妮可妮可妮][/quote]

我寻思这根本用不着阴谋论吧,论坛里哪天不是婊的飞起[s:ac:闪光]


[b]Reply to [pid=410263912,21093526,229]Reply[/pid] Post by [uid=34272093]Shana丶酱[/uid] (2020-04-02 22:22)[/b]

那么卡孝子又是什么生物呢?估计还没进化完全?


[quote][pid=410261475,21093526,223]Reply[/pid] [b]Post by [uid=7080607]sillylyn[/uid] (2020-04-02 22:11):[/b]

人家本意不就是发个帖吐黑泥,你看卡孝子前面几百页的回复,是谁带的节奏?我还怀疑卡主播在泥潭宣传自己,发展黑粉,毕竟卡主播觉得流量就是钱吗,黑粉也是粉。[/quote]卡策划在泥潭宣传自己?泥潭几个区一说卡策划就和要打狗一样[s:ac:哭笑]


[quote][pid=410249282,21093526,197]Reply[/pid] [b]Post by [uid=42979996]守夜人与猫[/uid] (2020-04-02 21:15):[/b]

我好像明白了

楼主表达“想进运营群直接和管理进行沟通”,这个意思被楼主的代理人或者卡特亚的代理人理解为“要进运营群参与欧拉资料组运营”——从卡特亚的代理人问“他会运营公众号吗?”可以看出来要么是楼主代理人这么说的,要么就是卡特亚代理人理解错了,总之让这个意思被曲解了(大概)。

在卡特亚看来————我引流导致你损失,我可以补偿,但是因为这个你就要干涉我欧拉资料站的运营?————你这是得寸进尺、蹭鼻子上脸——所以直接爆炸开始怒怼

总而言之,我感觉这个事就是,楼主和卡特亚都找了一个不太靠谱的“中[/quote]

想法一致[s:ac:blink]


“卡特亚还要继续黑我的话,我不介意把我和欧拉管理的聊天记录也放出来。我不是大主播,我没那么多时间处理这些破事。”


lz快发 说欧拉的人的图啊 卡要自己发啦


[quote][pid=410264103,21093526,229]Reply[/pid] [b]Post by [uid=61493206]月隐空夜[/uid] (2020-04-02 22:23):[/b]

这贴沉了吧,这瓜已经烂了。这件事本身谁对谁错大家心里都有称,但是卡某开直播带了一天节奏,什么道德绑架,甩锅,冰清玉洁,乞丐什么的,一副婊我就是带阴谋家要搞倒搞臭他。引得这么多智力障碍进来污染论坛环境。说实话,谁会做人,谁有情商有脑子一目了然
虽然这是确实是有内鬼,但是你卡特亚不是因为有流量有饭恰才才引来了内鬼,是你永远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死鸭子嘴硬才会有人想搞倒搞臭你,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句话不是哪里都适用,但在你卡特亚身上真的很合适[/quote]

好[s:ac:赞同]


[quote][pid=410264061,21093526,229]Reply[/pid] [b]Post by [uid=40626226]justbe1ieve[/uid] (2020-04-02 22:23):[/b]

卡特亚态度很鲜明啊,别惹我,谁惹我让我得了理绝不放过你。某种意义上讲我还挺看好这种态度的233[/quote]

然后给NGA带来这一瓜的傻狗洗地
我都要看吐了
我都想去贴吧整个帖子
《论洗地》


[quote][pid=410261873,21093526,224]Reply[/pid] [b]Post by [uid=42589723]三途难渡[/uid] (2020-04-02 22:13):[/b]

吃瓜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中间人那kty那边是个什么角色,站长又是怎么联系上这个中间人的?为何就对他的话全盘相信了。[/quote]

中间人在kty那就是纯路人,看直播时聊天记录的样子是运营根本不认识那人(如果在欧拉里的能不认识?)


[quote][pid=410262743,21093526,226]Reply[/pid] [b]Post by [uid=60095535]那个谁不要走[/uid] (2020-04-02 22:17):[/b]

他还说了“如果站长不道歉,不赔偿我的损失,那你们永远不会在我这里听到原谅两个字”,笑死我了。居然现在还认为自己是受害人。[/quote]

这就是卡某人的天才之想了。在他眼里没有道歉,先挖个道德高地,然后反手埋伏一波。不管有没有这个内鬼,这波卡某人是不能吃亏啊[s:ac:茶][s:ac:茶]


[quote][pid=410262818,21093526,226]Reply[/pid] [b]Post by [uid=42839049]言叶气功炮[/uid] (2020-04-02 22:17):[/b]

好,我就再复制一遍让你们看看合不合法
[collapse]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显然是无法确切从著作权法中来寻找对于网页是否是作品的确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是分析网页是否具有作品的几种构成要素,作品的构成要素为:(1)须为智力成果;(2)具有 独创性;(3)可复制性。是否是智力成果和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很简单能够判断,关键在于独创性,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独[/quote]

别复制了,你先正面回答我站长资料站合不合法[s:ac:茶],他里面可不是二创,是游戏里的角色数据和文本介绍,你先告诉我他没有资格把游戏里的东西公布于众[s:ac:茶]。谈二创之前先把明日方舟的归属权是谁搞清楚再说行不[s:ac:茶]。


[quote][pid=410261324,21093526,223]Reply[/pid] [b]Post by [uid=42839049]言叶气功炮[/uid] (2020-04-02 22:10):[/b]

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显然是无法确切从著作权法中来寻找对于网页是否是作品的确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是分析网页是否具有作品的几种构成要素,作品的构成要素为:(1)须为智力成果;(2)具有 独创性;(3)可复制性。是否是智力成果和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很简单能够判断,关键在于独创性,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独创性需要考虑,(1)作品是否由作者独立完成;(2)对于表达[/quote]

认真看完。1,独创性?整合运动干员那部分确实是网络独创,但是基于什么呢,继续对客户端的解包,如果你懂法的话,这就涉及到一个二次创作的问题上了。很显然?
2其次,要理清开放源代码与软件著作权之间的关系:
本来,按照著作权法,作为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也就是说,他人要想实施以上行为必须取得你的许可(一般情况下以付费为代价)。那么,实践中,软件著作权人在市场上发布软件(只提供目标程序),购买者掏钱之后就获得了运行该软件的许可。注意,购买者只是获得了运行该软件的许可。他没有权利自己来发行、出租、传播该软件,也不能修改该软件然后发行等。这样做不合著作权法,也不太可能,因为在没有源代码的情况下,修改是异常困难的。
很显然,上面的结局不符合共享精神,还会导致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特别不利于程序员的学习进步。于是出现了开放源代码运动。它要求软件著作权人在发布软件的时候必须公布源代码,同时还要放弃修改权、发行权等权利,也就是说,他人可以自由修改、传播。他人获得这些自由的同时也要遵守一些限制:必须保留原软件的署名,必须同样遵守开放源代码的要求。这实际上就是软件著作权人和公众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著作权人放弃一部分权利,被许可人或得一些自由但要遵守协议中的限制。如果被许可人违反协议中的限制,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对其提起诉讼(软件著作权人只是无偿许可公众行使其部分权利,但仍然是著作权人,所以有权起诉)。
综上,开放源代码的前提是拥有著作权。开放源代码之后著作权仍然存在。开放源代码与否影响的是著作权人和使用软件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著作权归属毫无影响。
卡特亚只是作为开源网站的使用者,有问题吗


有一说一,既然站长来了那干嘛不和对面正面对线呢?
直播间对线来一个好吗秋梨膏


[b]Reply to [pid=410263857,21093526,229]Reply[/pid] Post by [uid=61812400]额哦恩[/uid] (2020-04-02 22:22)[/b]确实经典。我是不知道一口一个孝子和PXJ,和泻站那边一口一个精英玩家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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