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76c71c578b9c03ceeddab3756bfed546d2f568f0 Mon Sep 17 00:00:00 2001 From: 0dayZh <0day.zh@gmail.com> Date: Sun, 17 Mar 2019 00:52:01 +0800 Subject: [PATCH] Fix Chapter6 --- Chapter6.md | 91 +++++++++++++++++++++++++---------------------------- 1 file changed, 43 insertions(+), 48 deletions(-) diff --git a/Chapter6.md b/Chapter6.md index 109208c..279175a 100644 --- a/Chapter6.md +++ b/Chapter6.md @@ -1,6 +1,6 @@ -#第六章:交流 +# 第六章:交流 -##1.学会倾听 +## 1.学会倾听 正如没有人认为自己不会说一样,几乎没有人认为自己不会听。可事实上,大多数人并不懂得应该如何有效地倾听。从某种意义上讲,交流的有效与否往往更取决于听者而非说者,反过来说,失败的交流往往源自听者的疏忽。不夸张地讲,倾听能力的强弱,几乎能够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因为绝大部分时间里,任何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都依赖听某些人的话,或者,反过来,依赖某些人听他的话。 @@ -113,9 +113,9 @@ 对很多人来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最浪费时间和精力的做法。其实,[苏洵](http://goo.gl/vmOSL)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并非到此为止,还是有下文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百人誉之不加密,百人毁之不加疏。”当一个人不被认为是“能说那话的人”时,一般不大可能“百人誉之”,不是“百人毁之”就很好了。不被理解、不被合理评估对任何人来说都必然会带来巨大的烦恼和痛苦。情绪的波动必然会干扰理智,进而影响表现——无论是学习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论语》](http://goo.gl/ya6Nd)里有一句话:“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这是说要分辨谈话的对象。可事实上,在分辨谈话对象之前很可能要先分辨自己,所以,“可言而不言,失人,不可言而言,失言”。 ->> 我个人认为,在分享知识的时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正确的;而在日常交流中,这个原则的适用性非常差。 - ->> “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语出《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 我个人认为,在分享知识的时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正确的;而在日常交流中,这个原则的适用性非常差。 +> +> “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语出《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 3.共生状态 @@ -123,50 +123,50 @@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Everyone makes his or her own truth.) - +> > ▷一个人的真理在另一个人那里就可能是谬误。(One person’s truth is another person’s error.) - +> > ▷真理是相对的。(Truth is relative.) - +> > ▷真理总是在不停地变化。(或者:真理并非一成不变。)(Truth is constantly changing.) - +> > ▷任何观念都是平等的。(All ideas are equal.) - + 从这些观点里可以看出,不同的人对相同事情的看法多少都有些差异,然而,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知道这种情况的。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并不知道自己是谁,它甚至无法把自己与周遭的世界从意识上分离开来。它会以为自己就是一切,一切都是自己。它饿了就哭,哭了就有吃的。于是,它会觉得自己饿的时候全世界都饿,自己痛的时候全世界都痛,自己动的时候全世界都在动。心理学称这种状态为“共生”。据说这种状态大约会存在5个月左右,过了这个阶段,婴儿就可以逐渐把自己和这个世界分离开来。比如,它可以意识到妈妈与自己并非同一,也开始慢慢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手、什么是自己的脚…… 脱离共生状态的过程非常痛苦。摆脱这种共生状态实际上完全是不得已的,如若可能,每个人都有随时返回共生状态的欲望,因为在那种共生状态下,一切都好像由自己掌控。最无能的状态被理解成为最自由的状态——这是多么可怕、可悲、扭曲的错觉? 然而,几乎没有人在意那种感觉是不是错觉,只是知道那种感觉棒极了。所以,人们在年少时会为了遇到同生共死的“朋友”而甘愿赴汤蹈火,在青春期会为了“爱情”而不惜飞蛾扑火,在成年之后也依然会为了遇到“知己”而热泪盈眶、激动万分。“粉丝”的狂热表现也出自共生状态。如果看到对立球队的球迷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我们就能很清楚地观察他们的具体状态。他们原本都是理智的人,可在那一瞬间,他们分不清自己和他们迷恋的对象之间的区别——对他们来说没有区别,他们和他们的迷恋对象是一体的、荣辱与共的。也因为如此,才可能出现亲人竟然因为一个“外人”而反目的情况。 ->> 在足球(准确地讲是“看球”)这方面他们一直处于共生状态,只不过,在剧烈冲突出现之前,那共生状态对他们的影响处于“潜伏期”而已。 +> 在足球(准确地讲是“看球”)这方面他们一直处于共生状态,只不过,在剧烈冲突出现之前,那共生状态对他们的影响处于“潜伏期”而已。 所以,如果不经教化、不经训练,或者不经自我挣扎,人有可能一生都无法从思想上摆脱共生状态。而在现实中,我们也确实可以看到很多人在思想上一生都处于共生状态。 我们必须让自己脱离思想上的共生状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不断寻求真相,而寻求真相离不开讨论。很多时候,我们必须与人交流、讨论。为了避免在讨论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浪费不必要的时间,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以下三个讨论原则。 ->> 有时,这种麻烦所造成的时间浪费是不可想象的。比如,你可能会因此得罪某个小人,他怀恨在心,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做出不利于你的事情,至于后果有多严重,不可估计…… +> 有时,这种麻烦所造成的时间浪费是不可想象的。比如,你可能会因此得罪某个小人,他怀恨在心,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做出不利于你的事情,至于后果有多严重,不可估计…… ### 第一个原则:有意义的讨论的前提是双方不仅要“相互竞争”,更要“相互合作” 我们有句歇后语: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为什么呢?因为讲道理是需要前提的。双方想要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理性讨论基本原则”。比如: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不能随意做出判断;有了确凿的证据,结论就算令人难以接受也必须接受;错了就要承认并进行改正;对了也好,错了也罢,不许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谁有道理就听谁的;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那就要看谁的理由更站得住脚,谁的结论更实际;如果双方的提案都不好,那么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可是,“兵”手里有枪,“兵”随时都可以不守原则,拒绝与“秀才”合作,哪怕“秀才”再有道理也没用。 ->>>亦可参见瓦茨拉夫·哈维尔先生制定的《对话守则》: - ->>>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 ->>> 2.不做人身攻击。 - ->>> 3.保持主题。 - ->>> 4.辩论时要用证据。 - ->>>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 ->>>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 ->>> 7.对话要有记录。 - ->>> 8.尽量理解对方。 +>亦可参见瓦茨拉夫·哈维尔先生制定的《对话守则》: +> +>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 +> 2.不做人身攻击。 +> +> 3.保持主题。 +> +> 4.辩论时要用证据。 +> +>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 +>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 +> 7.对话要有记录。 +> +> 8.尽量理解对方。 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看到有意义的讨论。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并不重视“共同遵守理性讨论基本原则”,动不动就忽视、放弃、违背这些原则。有多少次,我们会听到这样的话:“本来就是这样的!”“就算道理是那样,我也无法接受!”“滚!”“放屁!”“傻屄!”“你自己看着办吧!”“行行行,就你最聪明!”“我不管了!”…… @@ -178,36 +178,34 @@ her own truth.) 如果我们作为讨论的一方,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已经不再“遵守理性讨论基本原则”,那么就马上停止讨论吧,因为我们也已经不再是“讨论者”,而更可能只不过是一个为争而争的“争辩者”罢了。这并不说明我们傻,也不说明我们笨,只说明我们的提升余地还很大。每个人最终拥有的能力都是依靠积累获得的。积累是一个过程,不是结果。想明白这件事,就很容易做到心平气和,不至于像挨了打却又无能为力的孩子一样生自己的闷气然后开始仇视社会。这样的结果能说明的是对方确实更强大(至少在目前这个特定的方面),但想明白了就知道,这也没有什么,因为他的强大同样是并且只能是依靠积累获得的——没什么可不服气的,回去继续修炼就好。 - - ### 第二个原则:真理是独立存在的,它从来不会依附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 一旦有人认为自己掌握着真理,或者自己代表着真理,甚至自己干脆就是真理本身,他就可能已经陷入思维混乱的困境。不仅如此,他还会让身边的人遭受许多苦难。有人开玩笑说:地球上最虚伪的群体分别是神职人员、政客、律师和教师。这种揶揄事实上基于非常准确的观察——这几个群体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经常认为自己掌握着真理,或者自己代表着真理,甚至自己干脆就是真理本身”的那些人。 ->> 真理:此处指英文中的“truth”。“Truth”所表达含义的外延大于“真理”,亦有“事实”、“真相”之意。下文使用“真理”一词指代“truth”。 +> 真理:此处指英文中的“truth”。“Truth”所表达含义的外延大于“真理”,亦有“事实”、“真相”之意。下文使用“真理”一词指代“truth”。 我们经常用“自以为是”来形容上面提到的那些人。那种自以为是的人并不仅限于刚刚提到的几个群体——他们几乎无所不在;他们每时每刻造成的灾难无法估量;更可怕的是,对这种情况,他们并不自知。《圣经》里提到这些人时只能这样慨叹:“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 语出《圣经·新约全书·路加福音23:34》,原文为“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 语出《圣经·新约全书·路加福音23:34》,原文为“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其实,“自以为是”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阶段,因为每个人生来都以无知为起点,而成长之路原本就是求知之路。个中辛苦,世世代代都有人慨叹。庄子有云:“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牛顿悲鸣:“要学的东西太多,学会任何一样东西需要的时间又太长,等我学完了,我就该死了……”求知的路不仅很长,而且很苦,走下去既需要心智的努力,还需要勇气。所以,绝大多数人中途就会停下来,不再前行。他们安慰自己的方法是告诉自己:“我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很多时候,很多人只需要再向前跨一小步,就可以超越“自以为是”的窘境,只可惜,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一生都没能意识到自己原本可以跨出的那一步。 ->> 语出《庄子·养生主》 - ->> 参见《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2000),马尔科姆·格莱德威尔著。 +> 语出《庄子·养生主》 +> +> 参见《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2000),马尔科姆·格莱德威尔著。 难以跨越“自以为是”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整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我们为了变得“有知”而挣扎;然而,挣扎的结果是我们将面临更多“无知”。这种绝望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http://goo.gl/tfnp3)所面对的那样:他因为太过狡猾和机智而得罪了众神,(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一无所知。)在死后遭到审判,被罚将一块巨石推至山顶,但由于石头到达山顶后便会自行滚下,西西弗斯只能永远地重复推巨石上山的动作。但是,如果用自己的“有知”去平静地接受自己的“无知”,我们就不会像西西弗斯那么倒霉了——一个人只要能够平静接受自己的“无知”,他的水平就已经接近苏格拉底了。 ->> 苏格拉底也说过类似的话:“As for me, all I know is that I know nothing.” +> 苏格拉底也说过类似的话:“As for me, all I know is that I know nothing.” 虽然这个过程无比曲折,但历史上所有伟大的教育者本质上都在为这件事情奋斗、挣扎,希求能够教会下一代跨越“自以为是”。苏格拉底的挣扎引发了恐慌:雅典法庭以“不信神”和“腐蚀雅典青年思想”的罪名判他死刑,令其最终饮下毒堇汁而死。尼采所说的“超人”指的也应该是跨越了“自以为是”这道障碍的人。托马斯·叟注意到大多数人不经教化是很难跨越这个障碍的,但他同时也意识到,人如若无法超越这个障碍会有怎样的后果,所以他发出了这样的慨叹:“每一代的出生,从效果上看,都相当于野蛮对文明的侵略,我们必须在积重难返之前教化他们。” ->> Each new generation born is in effect an invasion of civilization by little barbarians, who must be civilized before it is too late. +> Each new generation born is in effect an invasion of civilization by little barbarians, who must be civilized before it is too late.
— Thomas Sowell,*A Conflict of Visions: Idealogical Origins of Political Struggles, Revised Edition*,Basic Books,2007,P. 167 看清了这件事,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如果我们在任何讨论中发现参与者里面有“自以为是”者存在,那么最好的选择只有一个:退出讨论。因为,只要他们存在,讨论就不再是讨论,也不会得出任何有意义的结果,继续下去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而我们千万不要自以为是到认为自己有能力、有时间、有责任、有义务教会他们“想明白”的本领,甚至带他们跨越那道难倒大多数人的障碍,这任务几近不可能完成。首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心智成长都是自己的事情,并且只是自己的事情;其次,这是几乎每个社会都想系统地完成却从来没有成功完成的事情(因为每个社会中总是存在着另外一股强大的阻挠力量);最后,我们也应该考虑自身的安全,即不要被“吸血鬼”咬到,甚至最好都不要被他们看到。 -###第三个原则:真理不变,也不会因任何人而变;不停变化的只是人们对真理的解释或者理解 +### 第三个原则:真理不变,也不会因任何人而变;不停变化的只是人们对真理的解释或者理解 在交流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抛出这样的话:“每个人都 (应当)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吗?”对话就应该结束了,因为说这句话的人已经把自己的脑壳闭掉了,或者干脆是毙掉了。 @@ -223,13 +221,13 @@ her own truth.) 当有人以“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吗?”来维护自己的“看法”的时候,他其实早就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这种手段是有效的,而事实又会证明这种手段确实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是一个脑子清楚的人,他就会尝试进一步说服对方,最终导致不欢而散;如果对方是一个脑子清楚的人,他就会偃旗息鼓,因为他明白接下去的对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无论是在哪一种情况下,这种维护手段都好像是成功的、达到了最终目的的。于是,使用“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吗?”这种手段的人,对这种手段的看法将得到进一步巩固——这就是真理,这就是保护自己已有看法的最佳手段。可惜的是,连这个想法本身都是他们的枷锁,而非他们的工具。 ->>他们误以为很多想法是自己的,殊不知他们是隶属于那些想法的。 +> 他们误以为很多想法是自己的,殊不知他们是隶属于那些想法的。 ### 小结 上面的推理可以解释为什么逻辑书籍、哲学书籍甚至心理学书籍从来都对“人总是倾向于忽略第三个原则”这一问题无能为力,所有来自外界的教化与训练通常也不了了之。解决这个问题,几乎只有一个手段——自我挣扎。解决这个问题的力量若非完全来自自我,就根本不可能强大到能够忍受那种把自己与外界分离开来的痛苦。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说:心智成长是自己的事情,是一个人的奥德赛。这不过是一个选择。是要做快乐的猪,还是痛苦的苏格拉底?是甘愿享受虚假的欢乐,还是用长期的痛苦换取哪怕片刻的真正的幸福?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大抵上就是因为他选择了沧桑的正道、体会了磨难,才肯为那“道”付出如此的代价吧? ->>语出《论语·里仁第四》。 +> 语出《论语·里仁第四》。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真正跨出那一步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有一天终于跨出了那一步,就会理解为什么大多数在那一步之外的人从来都没觉得跨出那一步有什么痛苦,而且你也能很快体会那一步之外的欢乐是怎样的欢乐。如何跨出这一步,没有人能帮得上你,你只能依靠自己。并且,要牢牢记住:正如没有人能帮得上你一样,估计你也帮不上别人。你可以为之努力,就好像我现在做的这样,但,效果如何,不在于你。因为,你或许已经能够明白:很多的时候,好的意图不一定带来好的结果…… @@ -265,7 +263,7 @@ her own truth.) 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讨论者”,还是干脆避开为好。就算他只是出于无心,也相当难办,因为我们没义务更重要的是估计也没能力去改变他。进而,如若此人干脆就是居心叵测,我们哪里有时间继续与他纠缠下去呢? ->> 英文中有个描述这种人的表达法,特别生动:“impossible person”。 +> 英文中有个描述这种人的表达法,特别生动:“impossible person”。 ## 5.勤于反思 @@ -285,7 +283,7 @@ her own truth.) 这样的经历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出现“只看到部分事实”的情况。而“把部分事实当作所有事实”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它们也往往是各种冲突的根源。 ->>其实盲人摸象的故事天天都在发生。 +> 其实盲人摸象的故事天天都在发生。 所以,我们需要反思,并且要常常反思。下面列出几个反思的要点。其实,以下的部分内容在之前的文字中也陆续提到过。 @@ -297,7 +295,7 @@ her own truth.) 举例来说,尽管从道理上每个人都能明白“在游泳池里如果抽筋了的话,只需要仰在水中不动就肯定不会沉下去”,可最终几乎没有谁会那么做,因为那一瞬间的巨大恐惧会打败绝大多数人。同样,股票投资的道理无论由多少人讲解过多少遍,无论受众听的时候点了多少次头,当股市大跌的时候,绝大多数投资者会选择“割肉”而不是“补仓”。所以,摆脱经验主义,不仅需要对道理本身的了解,还需要勇气。其实,求知的路走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依靠勇气,而非更高的智商。 ->>这个例子显然会引起争议。看不出道理在何处的读者请自行忽略这个例子。 +> 这个例子显然会引起争议。看不出道理在何处的读者请自行忽略这个例子。 ### 时时刻刻保持警惕 @@ -314,7 +312,7 @@ her own truth.) 我在26岁之后才真正习得做记录的方法和习惯。而在随后的10多年里,我也日益体会做记录的重要性。我原本以为,如果能够保持良好的记录习惯,自己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可我最终发现,有些错误是因习性甚至人性本身而生的,所以,即便保持做记录的习惯,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依靠做记录的方法避免了很多次犯同样错误的危险。举个例子,在海上求索的探险家们,不仅要详细书写航海日志,还会将日志公开分享,这是他们避免在未来遇到危险的最重要的手段。今天,所谓的网志,在一些人的手里也具备同样的功用。 ->>其实大多数人的网志只不过是记录一下心情,发布一下自恋的照片而已(我个人认为自恋并不见得是缺点),但即便如此,他们的网志也有文中所述的这种功用。 +> 其实大多数人的网志只不过是记录一下心情,发布一下自恋的照片而已(我个人认为自恋并不见得是缺点),但即便如此,他们的网志也有文中所述的这种功用。 ### 通过观察和阅读汲取他人的经验 @@ -335,6 +333,3 @@ her own truth.) 上文曾经提到过,“很多时候,不仅归纳经验需要很长时间,通过演绎论证归纳出来的经验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耐心。要知道,有些阶段无法跨越。一个比较生动的类比是,“十月怀胎”就是需要40周左右,这事谁也改不了——再聪明的人也需要40周左右才能把孩子生下来,再有力气的人也肯定不能提前生下孩子。很多人不懂等待的必要性,最终的结局是:同样也等了,因为不等也得等,时间才不管你究竟是谁,但等来的结果却是另外一个,反正不是通过耐心等待应该获得的那个。 ![](images/207_Image_1.png) - - -\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