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R6c0005_032.txt
901 lines (807 loc) · 34.5 KB
/
KR6c0005_032.tx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431
432
433
434
435
436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50
451
452
453
454
455
456
457
458
459
460
461
462
463
464
465
466
467
468
469
470
471
472
473
474
475
476
477
478
479
480
481
482
483
484
485
486
487
488
489
490
491
492
493
494
495
496
497
498
499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30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7
538
539
540
541
542
543
544
545
546
547
548
549
550
551
552
553
554
555
556
557
558
559
560
561
562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577
578
579
580
581
582
583
584
585
586
587
588
589
590
591
592
593
594
595
596
597
598
599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638
639
640
641
642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
652
653
654
655
656
657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720
721
722
723
724
725
726
727
728
729
730
731
732
733
734
735
736
737
738
739
740
741
742
743
744
745
746
747
748
749
750
751
752
753
754
755
756
757
758
759
760
761
762
763
764
765
766
767
768
769
770
771
772
773
774
775
776
777
778
779
780
781
782
783
784
785
786
787
788
789
790
791
792
793
794
795
796
797
798
799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848
849
850
851
852
853
854
855
856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882
883
884
885
886
887
888
889
890
891
892
893
894
895
896
897
898
899
900
# -*- mode: mandoku-view; -*-
#+DATE: 2016-06-08 12:09
#+TITLE: 大智度論
#+PROPERTY: CBETA_ID T25n1509
#+PROPERTY: ID KR6c0005
#+PROPERTY: SOURCE Taisho Tripitaka Vol. 25, No. 1509
#+PROPERTY: VOL 25
#+PROPERTY: BASEEDITION T
#+PROPERTY: WITNESS master
#+PROPERTY: LASTPB <pb:KR6c0005_T_032-0296b> ¶¶¶
#+PROPERTY: JUAN 32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四緣義¶
第四十九(卷三十二)¶
¶
聖者龍樹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經】
「菩薩摩訶薩欲知諸法因緣、次第緣、緣緣、¶
增上緣,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一切有為法,¶
皆從四緣生,所謂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因緣」者,相應因、共生因、自種因、遍因、報因——是¶
五因名為因緣。復次,一切有為法,亦名因緣。¶
「次第緣」者,除阿羅漢過去、現在末後心心數¶
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數法,能與次第,是名¶
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者,一切法。
復次,菩薩欲¶
知四緣自相、共相,當學般若波羅蜜。
問曰:¶
如般若波羅蜜中,四緣皆不可得。所以者何?¶
若因中先有果,是事不然;因中先無,亦不¶
然。若先有,則無因;若先無,以何為因?若先¶
無而有者,亦可從無因而生。復次,見果從¶
因生,故名之為因;若先無果,云何名因?¶
復次,若果從因生,果則屬因,因不自在,更¶
屬餘因;若因不自在者,云何言果旦從¶
此因生?如是種種,則知無「因緣」。
又過去心¶
心數法都滅,無所能作,云何能為次第緣?¶
現在有心則無次第,若與未來欲生心次
<pb:KR6c0005_T_032-0296c>¶
第者,未來則未有,云何與次第?如是等則¶
無「次第緣」。
如是一切法無相、無緣,云何言¶
「緣緣」?
若一切法無所屬、無所依、皆平等,云¶
何言「增上緣」?
如是四緣不可得,云何說「欲¶
知四緣,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
汝不知¶
般若波羅蜜相,以是故說「般若波羅蜜中,四¶
緣皆不可得」,般若波羅蜜於一切法無所¶
捨、無所破,畢竟清淨,無諸戲論。如佛說有¶
四緣,但以少智之人著於四緣而生邪論;¶
為破著故,說言諸法實空,無所破。
如心法¶
從內外處因緣和合生,是心如幻、如夢、虛¶
誑、無有定性;心數法亦如是。是心共生心¶
數法,所謂受、想、思等。是心數法,同相、同緣故,¶
名為相應。心以心數法相應為因,心數法¶
以心相應為因,是名相應因。相應因者,¶
譬如親友、知識,和合成事。
共生因者,一切有¶
為法,各有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譬¶
如兄弟同生故,互相成濟。
自種因者,過去善¶
種,現在、未來善法因;過去、現在善種,未來善¶
法因。不善、無記亦如是。如是一切法,各有¶
自種因。
遍因者,苦諦、集諦所斷結使,一切垢¶
法因,是名遍因。
報因者,行業因緣故,得善¶
惡果報,是為報因。
是五因名為「因緣」。
心心¶
數法次第相續無間故,名為「次第緣」。
心心數¶
法,緣塵故生,是名「緣緣」。
諸法生時不相障¶
礙,是為無障。
復次,心心數法從四緣生;無¶
想、滅盡定從三緣生,除緣緣;諸餘心不相¶
應諸行及色從二緣生,除次第緣、緣緣。有¶
為法性羸故,無有從一緣生。
報生心心
<pb:KR6c0005_T_032-0297a>¶
數法,從五因生;不隱沒無記,非垢法故,除¶
遍因。
諸煩惱亦從五因生,除報因。何以¶
故?諸煩惱是隱沒,報是不隱沒,故除報因。¶
報生色及心不相應諸行,從四因生;色非¶
心心數法,故除相應因;不隱沒無記法,故除¶
遍因。
染污色及心不相應諸行,亦從四因生;¶
非心心數法,故除相應因;垢故除報因。
諸¶
餘心心數法,除初無漏心,皆從四因生,除¶
報因、遍因。所以者何?非無記故除報因,¶
非垢故除遍因。
諸餘不相應法,所謂色、心不¶
相應諸行——若有自種因,則從三因生,除相¶
應因、報因、遍因;若無自種因,則從二因生:¶
共生因、無障因。
初無漏心心數法,從三因生:¶
相應因、共生因、無障因。
是初無漏心中色及¶
心不相應諸行,從二因生:共生因、無障因。¶
無有法從一因生。
若六因生,是名四緣。
菩¶
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觀四緣,心無所著;¶
雖分別是法,而知其空,皆如幻化;幻化中¶
雖有種種別異,智者觀之,知無有實,但¶
誑於眼。
為分別知凡夫人法,皆是顛倒虛¶
誑而無有實,故有四緣,如是云何為實!賢¶
聖法,因從凡夫法生故,亦是不實,如先十八¶
空中說。
菩薩於般若波羅蜜中,無有一法¶
定性可取故,則不可破;以眾生著因緣空¶
法故,名為可破。譬如小兒見水中月,心生¶
愛著,欲取而不能得,心懷憂惱!智者教言:¶
雖可眼見,不可手捉;但破可取,不破可¶
見!
菩薩觀知諸法從四緣生,而不取四緣¶
中定相。四緣和合生,如水中月,雖為虛誑
<pb:KR6c0005_T_032-0297b>¶
無所有,要從水月因緣生,不從餘緣有;諸¶
法亦如是,各自從因緣生,亦無定實。以是¶
故說:「菩薩欲如實知因緣、次第緣、緣緣、增¶
上緣相,當學般若波羅蜜。」
問曰:
若欲廣¶
知四緣義,應學阿毘曇;云何此中欲知¶
四緣義,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
阿毘曇四¶
緣義,初學如得其實,求之轉深,入於邪見,¶
如汝上破四緣義中說。¶
復次,諸法所因,因於四緣,四緣復何所因?若¶
有因則無窮,若無窮則無始,若無始則無¶
因。若然者,一切法皆應無因!若有始,始則¶
無所因;若無所因而有,則不待因緣。若然¶
者,一切諸法亦不待因緣而有!
復次,諸法¶
從因緣生,有二種:若因緣中先有,則不待¶
因緣而生,則非因緣;若因緣中先無,則無各¶
各因緣。
以戲論四緣故,有如是等過。
如般¶
若波羅蜜中不可得空,無如是等失。如世¶
間人,耳目所覩生老病死,是則為有;細求¶
其相,則不可得。以是故,般若波羅蜜中,但除¶
邪見而不破四緣。是故言:「欲知四緣相,¶
當學般若波羅蜜。」¶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知一切諸¶
法如、法性、實際,當學般若波羅蜜!舍利弗!¶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住般若波羅蜜!」
【論】
諸¶
法如,有二種:一者、各各相,二者、實相。
各各相¶
者,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如是等¶
分別諸法,各自有相。
實相者,於各各相中¶
分別,求實不可得,不可破,無諸過失。如自¶
相空中說:地若實是堅相者,何以故膠、蠟等
<pb:KR6c0005_T_032-0297c>¶
與火會時,捨其自性?有神通人入地如水;¶
又分散木石,則失堅相。又破地以為微塵,¶
以方破塵,終歸於空,亦失堅相。如是推求¶
地相則不可得;若不可得,其實皆空,空則是¶
地之實相。一切別相,皆亦如是,是名為如。¶
法性者,如前說各各法空,空有差品,是為¶
如;同為一空,是為法性。
是法性亦有二種:¶
一者、用無著心分別諸法,各自有性故;¶
二者、名無量法,所謂諸法實相。如《持心經》¶
說:「法性無量,聲聞人雖得法性,以智慧有¶
量故,不能無量說。」如人雖到大海,以器¶
小故,不能取無量水,是為法性。實際者,¶
以法性為實證,故為際。如阿羅漢,名為¶
住於實際。
問曰:
如、法性、實際,是三事為一?¶
為異?若一,云何說三?若三,今應當分別說!¶
答曰:
是三皆是「諸法實相」異名。所以者何?凡¶
夫無智,於一切法作邪觀,所謂常、樂、淨、實、¶
我等。佛弟子如法本相觀,是時不見常,是¶
名無常;不見樂,是名苦;不見淨,是名不¶
淨;不見實,是名空;不見我,是名無我。若¶
不見常而見無常者,是則妄見;見苦、空、無¶
我、不淨亦如是,是名為如。如者,如本,無能¶
敗壞。以是故,佛說三法為法印,所謂一切¶
有為法無常印、一切法無我印、涅槃寂滅印。¶
問曰:
是三法印,般若波羅蜜中悉皆破壞。如¶
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觀色常,不行¶
般若波羅蜜;觀色無常,不行般若波羅蜜。¶
苦、樂,我、無我,寂滅、非寂滅亦如是。」如是云何¶
名法印?
答曰:
二經皆是佛說,如《般若波羅
<pb:KR6c0005_T_032-0298a>¶
蜜經》中了了說諸法實相。有人著常顛倒,¶
故捨常見,不著無常相,是名法印,非謂捨¶
常著無常者以為法印。我乃至寂滅亦如¶
是。般若波羅蜜中,破著無常等見,非謂破¶
不受不著。
得是諸法如已,則入「法性」中,滅¶
諸觀,不生異信,性自爾故。譬如小兒見水¶
中月,入水求之,不得便愁;智者語言:「性自¶
爾,莫生憂惱!」
善入法性,是為「實際」。
問曰:¶
聲聞法中,何以不說是如、法性、實際,而摩訶¶
衍法中處處說?
答曰:
聲聞法中亦有說處,¶
但少耳。
如《雜阿含》中說,有一比丘問佛:「十¶
二因緣法,為是佛作?為是餘人作?」佛告比¶
丘:「我不作十二因緣,亦非餘人作;有佛無¶
佛,諸法如、法相、法位常有,所謂是事有故是¶
事有,是事生故是事生;如無明因緣故諸行,¶
諸行因緣故識,乃至老死因緣故有憂悲苦¶
惱。是事無故是事無,是事滅故是事滅;如¶
無明滅故諸行滅,諸行滅故識滅,乃至老死¶
滅故憂悲苦惱滅。」如是生滅法,有佛、無佛常¶
爾;是處說「如」。
如《雜阿含.舍利弗師子吼經》¶
中說:「佛問舍利弗一句義,三問三不能答。¶
佛少開示舍利弗已,入於靜室。舍利弗集諸¶
比丘,語諸比丘言:『佛未示我事端,未即¶
能答;今我於此法,七日七夜,演說其事而¶
不窮盡。』復有一比丘白佛:『佛入靜室後,¶
舍利弗作師子吼而自讚歎!』佛語比丘:『舍¶
利弗語實不虛。所以者何?舍利弗善通達法¶
性故。』」
聲聞法中,觀諸法生滅相,是為「如」;滅¶
一切諸觀,得諸法實相,是處說「法性」。
問曰:
<pb:KR6c0005_T_032-0298b>¶
是處但說「如」、「法性」,何處復說「實際」?
答曰:
此¶
二事,有因緣故說;實際,無因緣故不說¶
「實際」。
問曰:
實際即是涅槃,為涅槃故佛¶
說十二部經,云何言無因緣?
答曰:
「涅槃」種¶
種名字說,或名為「離」,或名為「妙」,或名為「出」;¶
如是等則為說「實際」,但不說名字,故言無¶
因緣。
復次,諸法如者,如諸法未生時,生時亦¶
如是,生已過去,現在亦如是;諸法三世平等,¶
是名為如。
問曰:
若未生法名為未有;生法¶
現在,則有法可用;因現在法有事用相,故¶
追憶過事,是名過去。三世各異,不應如實¶
為一,云何言「三世平等是名為如」?
答曰:¶
諸法實相中,三世等一無異。如《般若波羅蜜.¶
如品》中說:「過去如、未來如、現在如、如來如,一¶
如無有異。」
復次,先論議中已破生法;若無¶
生法者,未來、現在亦無生,云何不等!又復過¶
去世無始,未來世無後,現在世無住;以是故,¶
三世平等名為如。
行是如已,入無量法性¶
中。法性者,法名涅槃,不可壞,不可戲論。法¶
性名為本分種,如黃石中有金性,白石中¶
有銀性;如是一切世間法中皆有涅槃性。¶
諸佛賢聖以智慧、方便、持戒、禪定教化引導,¶
令得是涅槃法性。利根者即知是諸法皆是¶
法性;譬如神通人能變瓦石皆使為金。鈍¶
根者方便分別求之,乃得法性;譬如大冶¶
鼓石,然後得金。
復次,如水性下流故會歸¶
於海,合為一味;諸法亦如是,一切總相、別¶
相皆歸法性,同為一相,是名法性。如金剛¶
在山頂,漸漸穿下至金剛地際,到自性乃
<pb:KR6c0005_T_032-0298c>¶
止;諸法亦如是,智慧分別推求已,到如中,¶
從如入自性,如本末生,滅諸戲論,是名為¶
法性。又如犢子周慞嗚呼,得母乃止;諸法¶
亦如是,種種別異,取捨不同,得到自性乃¶
止,無復過處,是名法性。
「實際」者,如先說:法¶
性名為「實」,入處名為「際」。
復次,一一法有九¶
種:一者、有體;二者、各各有法;如眼、耳雖同¶
四大造,而眼獨能見,耳無見功;又如火以¶
熱為法,而不能潤;三者、諸法各有力;如火¶
以燒為力,水以潤為力;四者、諸法各自有¶
因;五者、諸法各自有緣;六者、諸法各自有¶
果;七者、諸法各自有性;八者、諸法各有限¶
礙;九者、諸法各各有開通方便。諸法生時,體¶
及餘法,凡有九事。
知此法各各有體、法具¶
足,是名「世間下如」。
知此九法終歸變異盡¶
滅,是名「中如」。譬如此身生,從不淨出,雖復¶
澡浴嚴飾,終歸不淨。
是法非有非無、非生¶
非滅,滅諸觀法,究竟清淨,是名「上如」。
復¶
次,有人言:是九事中有法者,是名「如」。譬如地¶
法堅重,水法冷濕,火法熱照,風法輕動,心法識¶
解;如是等法名為「如」。如經中說:「有佛無佛,¶
如、法相、法位,常住世間,所謂無明因緣諸行,¶
常如本法。」
「法性」者,是九法中性。
「實際」者,九法¶
中得果證。
復次,諸法實相,常住不動。眾生以¶
無明等諸煩惱故,於實相中轉異邪曲;諸¶
佛賢聖種種方便說法,破無明等諸煩惱,令¶
眾生還得實性,如本不異,是名為「如」。
實性¶
與無明合故變異,則不清淨;若除却無明¶
等,得其真性,是名「法性清淨」。
「實際」名入法
<pb:KR6c0005_T_032-0299a>¶
性中,知法性無量無邊,最為微妙,更無有¶
法勝於法性、出法性者,心則滿足,更不餘¶
求,則便作證。譬如行道,日日發引而不止¶
息,到所至處,無復去心;行者住於實際,亦¶
復如是。如羅漢、辟支佛住於實際,縱復恒¶
沙諸佛為其說法,亦不能更有增進,又不¶
復生三界。若菩薩入是法性中,懸知實際,¶
若未具足六波羅蜜、教化眾生,爾時若證,¶
妨成佛道。是時菩薩以大悲、精進力故,還¶
修諸行。
復次,知諸法實相中無有常法、無¶
有樂法、無有我法、無有實法,亦捨是觀¶
法;如是等一切觀法皆滅,是為諸法實,如涅¶
槃,不生不滅,如本末生。譬如水是冷相,假¶
火故熱;若火滅熱盡,還冷如本。用諸觀法,¶
如水得火;若滅諸觀法,如火滅水冷,是名¶
為如。
如實常住。何以故?諸法性自爾。譬如一¶
切色法皆有空分,諸法中皆有涅槃性,是¶
名法性。得涅槃種種方便法中皆有涅槃¶
性。
若得證時,如、法性則是實際。
復次,法性¶
者,無量無邊,非心心數法所量,是名法性。¶
妙極於此,是名真際。¶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數知三千大¶
千世界中大地諸山微塵,當學般若波羅蜜!¶
「菩薩摩訶薩欲析一毛為百分,欲以一分毛¶
盡舉三千大千世界中大海江河池泉諸水而¶
不擾水性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三千大千世¶
界中,諸火一時皆然,譬如劫盡燒時;菩薩摩¶
訶薩欲一吹令滅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三¶
千大千世界中,諸大風起,欲吹破三千大千
<pb:KR6c0005_T_032-0299b>¶
世界及諸須彌山,如摧腐草;菩薩摩訶薩欲¶
以一指障其風力令不起者,當學般若波羅¶
蜜!」
【論】
問曰:
佛何以不讚歎諸菩薩六度等¶
諸功德,而讚歎此大力?
答曰:
眾生有二種:¶
一者、樂善法,二者、樂善法果報。為樂善法¶
者,讚歎諸功德;為樂善法果報者,讚歎¶
大神力。
復次,有人言:「四大之名,其實亦無邊¶
無盡,常在世故,無能悉動量其多少;人雖¶
造作城廓臺殿,所用甚少。地之廣大,載育¶
萬物,最為牢固。」為是故,佛說:「三千大千世¶
界中地及須彌諸山微塵,皆欲盡知其數,及¶
一一微塵中眾生業因緣,各各有分,欲知¶
其多少,當學般若波羅蜜。」
問曰:
一石土之¶
微塵,尚難可數,何況三千大千世界地及諸¶
山微塵之數?是不可信!
答曰:
聲聞、辟支佛¶
智慧尚不能知,何況凡夫!是事諸佛及大菩¶
薩所知。如《法華經》說:「譬喻三千大千世界地¶
及諸山,末以為塵;東方過千世界下一塵,¶
如是過千世界復下一塵;如是盡三千世¶
界諸塵。佛告比丘:『是微塵數世界,算數籌¶
量可得知不?』諸比丘言:『不可得知!』佛言:¶
『所可著微塵、不著微塵諸國,盡皆末以為¶
塵,大通慧佛出世已來劫數如是。』」如是無¶
量恒河沙等世界微塵,佛、大菩薩皆悉能知,¶
何況一恒河沙等世界!
復次,「無量」者,隨人心¶
說。如大海水名為無量,而深八萬由旬,¶
如大身羅睺阿脩羅王,量其多少,不以¶
為難。
問曰:
云何行般若波羅蜜得是智慧?¶
答曰:
有人行般若波羅蜜,滅諸煩惱及邪
<pb:KR6c0005_T_032-0299c>¶
見戲論,入菩薩甚深禪定,念智清淨增廣¶
故,則能分別一切諸色微塵,知其量數。
復¶
次,諸佛及大菩薩,得無礙解脫故,過於是¶
事,尚不以為難,何況於此!
復次,有人為地為堅牢,心無形質,皆是虛妄。以是故,佛¶
說:心力為大。行般若波羅蜜故,散此大地¶
以為微塵。以地有色、香、味、觸重故,自無所¶
作;水少香故,動作勝地;火少香、味故勢勝¶
於水;風少色、香、味故,動作勝火;心無四¶
事故,所為力大。又以心多煩惱結使繫縛¶
故,令心力微少。有漏善心,雖無煩惱;以心¶
取諸法相故,其力亦少。二乘無漏心,雖不¶
取相,以智慧有量;及出無漏道時,六情隨¶
俗分別,取諸法相故,不盡心力。諸佛及大¶
菩薩,智慧無量無邊,常處禪定,於世間涅槃¶
無所分別。
諸法實相,其實不異,但智有優¶
劣;行般若波羅蜜者,畢竟清淨,無所罣礙,¶
一念中能數十方一切如恒河沙等三千大¶
千世界、大地諸山微塵,何況十方各一恒河¶
沙世界!
復次,若離般若波羅蜜,雖得神通,¶
則不能如上所知。以是故說:「欲得是大¶
神力,當學般若波羅蜜。」
復有人言:「一切諸物¶
中,水為最大。所以者何?大地上下四邊,無不¶
有水。若護世天主不節量天龍雨,又無¶
消水珠者,則天地漂沒。又以水因緣故,¶
世間眾生數、非眾生數皆得生長,以是可知¶
水為最大。」是故佛說:「菩薩欲知水渧多少,¶
渧渧分散令無力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復有人言:「火為最大。所以者何?除香、味故。
<pb:KR6c0005_T_032-0300a>¶
又以水出處甚多,而火能滅之。大火之力,能¶
燒萬物,能照諸闇;以是故知火為最大。」是¶
故佛說:「菩薩欲吹滅大火者,當學般若波¶
羅蜜。」
問曰:
火因於風,乃得然熾,云何相滅?¶
答曰:
雖復相因,過則相滅。
問曰:
若爾者,火¶
多無量,口風甚少,何能滅之?
答曰:
菩薩行¶
般若波羅蜜,因禪定得神通,能變身令大,¶
口風亦大,故能滅之。又以神力,小風能滅;¶
譬如小金剛,能摧破大山。以是故,諸天世¶
人見此神力,皆悉宗伏。
復次,菩薩以火為¶
害處廣,憐愍眾生故,以神力滅之。又以¶
三千世界成立甚難,菩薩福德智慧故,力能¶
制之。
復有人言:「於四大中風力最大,無色、¶
香、味故,動相最大。所以者何?如虛空無邊,¶
風亦無邊;一切生育成敗,皆由於風;大風¶
之勢,摧碎三千大千世界諸山。」以是故,佛¶
說:「能以一指障其風力,當學般若波羅蜜。」¶
所以者何?般若波羅蜜實相,無量無邊,能令¶
指力如是。¶
【經】
「菩薩摩訶薩欲一結加趺坐遍滿三千大¶
千世界中虛空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問¶
曰:
菩薩以何因緣故,如是結加趺坐?
答曰:¶
以梵天王主三千世界,生邪見心,自以為¶
大;見菩薩結加趺坐遍滿虛空,則憍慢心¶
息。
又於神通力中巧方便故,一能為多,多¶
能為一;小能作大,大能作小。亦為欲現希¶
有難事故,坐遍虛空。亦為遮諸鬼神龍王¶
惱亂眾生故,坐滿虛空,令眾生安隱。如難¶
陀、婆難陀龍王兄弟,欲破舍婆提城,雨諸
<pb:KR6c0005_T_032-0300b>¶
兵杖、毒蛇之屬;是時目連端坐,遍滿虛空,¶
變諸害物皆成華香、瓔珞。以是故說:「菩薩¶
摩訶薩欲一結加趺坐遍滿三千大千世界¶
虛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經】
「復次,菩薩摩訶薩欲以一毛舉三千大¶
千世界中諸須彌山王,擲過他方無量阿僧¶
祇諸佛世界,不擾眾生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問曰:
菩薩何以故舉須彌山及諸山,¶
過着他方無量世界?
答曰:
不必有舉者,此¶
明菩薩力能舉之耳。
復次,諸菩薩為佛當¶
說法故,先莊嚴三千大千世界,除諸山令¶
地平整。如《法華經》中說:「佛欲集諸化佛故,¶
先平治地。」
亦欲現希有事,令眾生見故。所¶
以者何?一須彌山,高八萬四千由旬,若舉此¶
一山,已為希有,何況三千大千世界百億須¶
彌山!若以一毛舉三千大千世界百億須彌¶
山尚難,何況以一毛頭擲百億須彌山過¶
無量阿僧祇世界!眾生見菩薩希有事,皆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作是念言:「是菩薩¶
未成佛道,神力乃爾,何況成佛!」以是故如¶
是說。¶
【經】
「欲以一食供養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
及僧,當學般若波羅蜜!欲以一衣、華香、瓔珞、¶
末香、塗香、燒香、燈燭、幢幡、華蓋等供養諸佛¶
及僧,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問曰:
菩薩若以一食供養一佛及僧,尚¶
是難事,何況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及僧?
答¶
曰:
供養功德在心,不在事也。若菩薩以一¶
食大心,悉供養十方諸佛及僧,亦不以遠
<pb:KR6c0005_T_032-0300c>¶
近為礙;是故諸佛皆見皆受。
問曰:
諸佛有¶
一切智故,皆見皆受;僧無一切智,云何得¶
見、云何得受?
答曰:
僧雖不見不知,而其供¶
養,施者得福。譬如有人遣使供養彼人,¶
彼人雖不得,而此人已獲施福。如慈三昧,¶
於眾生雖無所施,而行者功德無量。
復次,¶
諸菩薩無量無盡功德成就,以一食供養¶
十方諸佛及僧,皆悉充足,而亦不盡;譬如涌¶
泉出而不竭。如文殊尸利以一鉢歡喜丸¶
供養八萬四千僧,皆悉充足,而亦不盡。
復¶
次,菩薩於此以一鉢食供養十方諸佛,而¶
十方佛前飲食之具,具足而出。譬如鬼神,得¶
人一口之食,而千萬倍出。
復次,菩薩行般若¶
波羅蜜,得無量禪定門及得無量智慧方便¶
門,以是故無所不能。以般若波羅蜜無礙¶
故,是菩薩心所作亦無礙。是菩薩能供養十¶
方千萬恒河沙等諸佛及僧,何況各如一恒¶
河沙!
衣服、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燈燭、幢¶
幡、華蓋等亦如是。¶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使十方各如¶
恒河沙等世界中眾生,悉具於戒、三昧、智慧、¶
解脫、解脫知見,令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
那含果、阿羅漢果,乃至令得無餘涅槃,當學¶
般若波羅蜜!」¶
【論】
五眾義,如先說。
須陀洹果有二種:
一者、¶
佛說三結斷,得無為果;又如《阿毘曇》說:「八十¶
八結斷,得無為須陀洹果。」
二者、信行、法行人,¶
住道比智中,得須陀洹果證者是。
復次,「須¶
陀洹」名流,即是八聖道分;「般那」名入。入是
<pb:KR6c0005_T_032-0301a>¶
八聖道分流入涅槃,是名初觀諸法實相,¶
得入無量法性分,墮聖人數中。
「息忌」名一,¶
「伽彌」名來。是人從此死,生天上,天上一來,¶
得盡眾苦。
「阿那」名不,「伽彌」名來,是名不來¶
相。是人欲界中死,生色界、無色界中,於彼¶
漏盡,不復來生。
問曰:
今世滅阿那伽彌、中¶
陰滅阿那伽彌,此亦不生色、無色界,何以¶
名為阿那伽彌?
答曰:
阿那伽彌,多生色、無¶
色界中,現在滅者少,以少從多故。中間滅者,¶
亦欲生色界,見後身可患,即取涅槃,以是¶
故因多得名。
阿羅漢,盡一切煩惱故,應¶
受一切天龍、鬼神供養。
是阿羅漢有九種:¶
退法、不退法、死法、護法、住法、勝進法、不壞法、¶
慧解脫、共解脫。九種義,如先說。
及八背捨、八¶
勝處、十一切處、滅盡定、無諍三昧、願智等,阿¶
羅漢諸妙功德,及得無餘涅槃。「無餘涅槃」名¶
阿羅漢捨此五眾,更不復相續受後五¶
眾,身心苦皆悉永滅。
後三道果,如初道說。¶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
布施時,應作如是分別:如是布施,得大果報;¶
如是布施,得生剎利大姓、婆羅門大姓、居士¶
大家;如是布施,得生四天王天處、三十三天、¶
夜摩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因¶
是布施,得入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無邊空處、無¶
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因是布¶
施,能生八聖道分;因是布施,能得須陀洹道乃¶
至佛道,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菩薩摩訶薩¶
知諸法實相無取無捨,無所破壞,行不可¶
得般若波羅蜜,以大悲心還修福行;福行初
<pb:KR6c0005_T_032-0301b>¶
門,先行布施。
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智慧明利,¶
能分別施福;施物雖同,福德多少隨心優劣。¶
如舍利弗以一鉢飯上佛,佛即迴施狗而¶
問舍利弗:「汝以飯施我,我以飯施狗,誰得¶
福多?」舍利弗言:「如我解佛法義,佛施狗¶
得福多。」舍利弗者,於一切人中智慧最上,¶
而佛福田最為第一,不如佛施狗惡田得¶
福極多。以是故知,大福從心生,不在田也。¶
如舍利弗千萬億倍,不及佛心。
問曰:
如汝¶
說福田妙故得福多,而舍利弗施佛不得¶
大福?
答曰:
良田雖復得福多,而不如心。¶
所以者何?心為內主,田是外事故。
或時布¶
施之福在於福田。如億耳阿羅漢,昔以一¶
華施於佛塔,九十一劫人、天中受樂,餘福¶
德力得阿羅漢。又如阿輸迦王小兒時,¶
以土施佛;王閻浮提,起八萬塔,最後得道。¶
施物至賤,小兒心簿,但以福田妙故,得¶
大果報,當知大福從良田生。
若大中之上,¶
三事都具:心、物、福田,三事皆妙;如《般若波羅¶
蜜》初品中說:「佛以好華散十方佛。」
復次,又¶
如以般若波羅蜜心布施,無所著故,得大¶
果報。
復次,為涅槃故施,亦得大報;以大悲¶
心為度一切眾生故布施,亦得大報。
復次,¶
大果報者,如是中說:生剎利家乃至得佛¶
者是。
問曰:
云何布施得生剎利家乃至¶
得佛?
答曰:
若有人布施及持戒故,得人天¶
中富貴。如有人至心布施、持戒故,生剎利¶
家;剎利者,王及大臣。若著於智慧經書而¶
不惱眾生,布施、持戒故,生婆羅門家。若布
<pb:KR6c0005_T_032-0301c>¶
施、持戒減少,而樂著世樂,生居士大家;居¶
士者,小人而巨富。
若布施、持戒,清淨小勝,¶
厭患家業,好樂聽法,供養善人,生四天王¶
處。所以者何?在彼有所須欲,心生皆得;常¶
見此間賢聖善人,心生供養,以近修福處¶
故。
若布施、持戒清淨,供養父母及其所尊,心¶
欲求勝,生三十三天。
若布施、持戒清淨,而¶
好學問,其心柔和,生夜摩天。
若布施、持戒¶
清淨,令二事轉勝,好樂多聞,分別好醜,¶
愛樂涅槃,心著功德,生兜率天。
若布施、深¶
心持戒、多聞、好樂學問,自力生活,生化樂¶
天。
若布施時,清淨持戒轉深,好樂多聞,自貴¶
情多,不能自苦,從他求樂,生他化自在天。¶
他所思惟,懃心方便,化作女色五欲,奪而自¶
在。譬如庶民,苦身自業,強力奪之。
復次,布¶
施時,以願因緣故生天上。如經說:「有人少¶
行布施、持戒,不知禪定,是人聞有四天王¶
天,心常志願。佛言:『是人命終生四天上,必¶
有是處;乃至他化自在天亦如是。』」
復次,有¶
人布施、持戒,修布施時,其心得樂,若施多,¶
樂亦多;如是思惟,捨五欲,除五蓋,入初禪,¶
乃至非有想非無想天如是。四禪、四無色¶
定義,如上說。
復次,有人布施佛及佛弟子,¶
從其聞說道法;是人因此布施故,心得柔¶
軟,智慧明利,即生八聖道分,斷三結,得須¶
陀洹果;乃至佛道亦如是,因是布施聞其¶
說法,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復次,未¶
離欲布施,生人中富貴,及六欲天中;若離欲¶
心布施,生梵世天上乃至廣果天;若離色心
<pb:KR6c0005_T_032-0302a>¶
布施,生無色天中;離三界布施為涅槃故,¶
得聲聞道;布施時惡厭憒閙,好樂閑靜,喜¶
深智慧,得辟支佛;布施時起大悲心,欲度¶
一切,為第一甚深畢竟清淨智慧,得成佛¶
道。¶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
布施時,以慧方便力故,能具足檀波羅蜜、尸¶
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
羅蜜、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菩薩¶
摩訶薩云何布施時,以慧方便力故,具足檀¶
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
佛告舍利弗:「施人、¶
受人、財物不可得故,能具足檀波羅蜜;罪、不¶
罪不可得故,具足尸羅波羅蜜;心不動故,具¶
足羼提波羅蜜;身心精進不懈息故,具足¶
毘梨耶波羅蜜;不亂不味故,具足禪波羅蜜;¶
知一切法不可得故,具足般若波羅蜜。」¶
【論】
「具足」義,先已廣說。
「慧方便」,今此中說,所¶
謂三事不可得者是。
問曰:
慧方便者,能成¶
就其事,無所破壞,更無所作;今破此三事,¶
應墮斷滅,云何言「慧方便」?
答曰:
有二種不¶
可得:一者、得不可得,二者、不得不可得。得¶
不可得者,墮於斷滅;若不得不可得者,是¶
為慧方便,不墮斷滅。若無慧方便布施¶
者,取三事相;若以三事空,則取無相。有¶
慧方便者,從本以來不見三事相,以是故,¶
慧方便者,不墮有無中。
復次,布施時壞諸煩¶
惱,是名慧方便。
復次,於一切眾生,起大悲¶
心布施,是名慧方便。
復次,過去、未來無量¶
世所修福德布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pb:KR6c0005_T_032-0302b>¶
提,亦名慧方便。
復次,於一切十方三世諸佛¶
及弟子所有功德,憶念隨喜布施,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慧方便。
如是等種種¶
力,是為慧方便義。
乃至般若波羅蜜慧方便¶
亦如是。¶
【經】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得過去、未來、¶
現在諸佛功德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
問曰:
過去佛功德已滅,未來佛功德未有,現¶
在佛功德不可得;又三世中佛功德皆不可¶
得,云何言「欲得三世佛功德,當學般若波羅¶
蜜」?
答曰:
不言「欲得三世佛功德」;自欲得¶
如三世佛功德,無所減少耳!所以者何?一¶
切佛功德皆等,無多無少。
問曰:
若爾者,何以¶
言「阿彌陀佛壽命無量,光明千萬億由旬,無¶
量劫度眾生」?
答曰:
諸佛世界種種,有淨、不淨、¶
有雜。
如《三十三天品經》說:「佛在三十三天¶
安居。自恣時至,四眾久不見佛,愁思不樂。¶
遣目連白佛言:『世尊!云何捨此眾生住彼¶
天上?』
「時佛告目連:『汝觀三千世界!』
「目連以¶
佛力故觀,或見諸佛為大眾說法,或見坐¶
禪,或見乞食,如是種種施作佛事。目連即¶
時五體投地,是時須彌山王跛𨁟𨁟大動,諸天¶
皆大驚怖。目連涕泣,稽首白佛:『佛有大悲,¶
不捨一切,作如是種種,化度眾生!』
「佛告目¶
連:『汝所見甚少!過汝所見,東方有國純以¶
黃金為地,彼佛弟子,皆是阿羅漢,六通無礙。¶
復過是,東方有國純以白銀為地,彼佛弟¶
子皆學辟支佛道。復過是,東方有國純以¶
七寶為地,其地常有無量光明;彼佛所化
<pb:KR6c0005_T_032-0302c>¶
弟子純諸菩薩,皆得陀羅尼、諸三昧門,住阿¶
毘跋致地。目連!當知彼諸佛者,皆是我身。¶
如是等東方恒河沙等無量世界,有莊嚴者、¶
不莊嚴者,皆是我身而作佛事。如東方,南¶
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
以是故,當知¶
釋迦文佛,更有清淨世界如阿彌陀國;阿彌¶
陀佛,亦有嚴淨、不嚴淨世界,如釋迦文佛國。¶
諸佛大悲,徹於骨髓,不以世界好醜,隨應¶
度者而教化之;如慈母愛子,子雖沒在廁¶
溷,懃求拯拔,不以為惡。¶
《大智度論》卷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