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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RTY: JUAN 42
¶
《大智度論釋》九(卷第四十二)¶
¶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鳩摩羅什奉 詔譯¶
【經】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覺、¶
不得是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當為誰說般若波¶
羅蜜?
「世尊!我不得一切諸法集散,若我為菩¶
薩作字言菩薩,或當有悔!世尊!是字不住,¶
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
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世尊!我不得色集散乃¶
至識集散,若不可得,云何當作名字?世尊!以
<pb:KR6c0005_T_042-0364a>¶
是因緣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
名字無所有故。
「世尊!我亦不得眼集散乃至¶
意集散,若不可得,云何當作名字,言是菩薩?¶
世尊!是眼名字乃至意名字不住,亦不不住。¶
何以故?是名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
亦不不住。
「世尊!我不得色集散乃至法集散,¶
若不可得,云何當作名字,言是菩薩?世尊!是¶
色字乃至法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
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眼識¶
乃至意識,眼觸乃至意觸,眼觸因緣生受乃¶
至意觸因緣生受,亦如是。
「世尊!我不得無明¶
集散,乃至不得老死集散。世尊!我不得無明¶
盡集散,乃至不得老死盡集散。
「世尊!我不得¶
婬怒癡集散、諸邪見集散,皆亦如是。
「世尊!我¶
不得六波羅蜜集散,四念處集散乃至八聖¶
道分集散,空、無相、無作集散,四禪、四無量心、¶
四無色定集散,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捨、念¶
天、念善、念入出息、念身、念死集散;我亦不得¶
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集散。世尊!我若不¶
得六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集散,云何當作¶
字,言是菩薩?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
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
不住。
「世尊!我不得如夢五陰集散,我不得¶
如響、如影、如焰、如化五陰集散,亦如上說。¶
世尊!我不得離集散,我不得寂滅、不生不滅、¶
不示、不垢不淨集、散。
「世尊!我不得如、法性、實¶
際、法相、法位集散,亦如上說。
「我不得諸善不¶
善法集散,我不得有為無為法、有漏無漏法¶
集散,過去、未來、現在法集散,不過去、不未來、
<pb:KR6c0005_T_042-0364b>¶
不現在法集散。何等是不過去、不未來、不現¶
在?所謂無為法。世尊!我亦不得無為法集散。¶
「世尊!我亦不得佛集散。世尊!我亦不得十方¶
如恒河沙等世界諸佛及菩薩、聲聞僧集散。¶
世尊!我若不得諸佛集、散,云何當教菩薩摩¶
訶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是菩薩字不住,亦不¶
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字不¶
住,亦不不住。
「世尊!我亦不得是諸法實相集¶
散,云何當與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尊!是諸¶
法實相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名字¶
無所有故。以是故,是名字不住,亦不不住。」¶
【論】
問曰:
先品中已說「不見菩薩、菩薩字、¶
般若波羅蜜,一切諸法不內、不外、不中間」¶
等,今何以重說?
答曰:
有四種愛:欲愛、有¶
愛、非有愛、法愛。欲愛,易見,其過不淨等。有¶
愛,無不淨等,小難遣。非有愛,破有,似智¶
慧故,難遣。法愛者,愛諸善法利益道者。法¶
愛中過患難見,故重說;譬如小草加功少易¶
除,大樹功重難除。
復次,上法與此法有同、¶
有異:彼聞說「菩薩字不見」;此中說「菩薩¶
字不覺、不得」,以不覺、不得故不見,非是智¶
慧力少故不見。
問曰:
未行般若波羅蜜時,¶
為有菩薩耶?今何以故言「不見菩薩行般¶
若波羅蜜」?
答曰:
從無始已來眾生不可得,¶
非行般若波羅蜜故不可得。但以虛誑顛¶
倒,凡夫人隨是假名故謂為有;今行般若¶
波羅蜜,滅虛誑顛倒,了知其無,非本有今¶
無;本有今無,則墮斷滅。
復次,須菩提心悔,¶
畏破妄語戒。所以者何?佛法中一切諸法決
<pb:KR6c0005_T_042-0364c>¶
定無我,而我說言「有菩薩,為說般若波羅¶
蜜」,則墮妄語罪,是故心悔。
復次,有心悔因¶
緣:一切法以不可得空故皆空。所以者何?¶
無集、無散故。
譬如眼、色因緣生眼識,三事¶
和合故生眼觸,眼觸因緣中即生受、想、思等¶
心數法。是中邪憶念故,生諸煩惱罪業;正憶¶
念故,生諸善法。善惡業受六道果報,從是¶
身邊復種善惡業。如是展轉無窮,是名為¶
「集」。餘情亦如是。
「散」者,是眼識等諸法,念念滅¶
故、諸因緣離故。是眼識等法,生時無來處,非¶
如田上穀,運致聚集;若滅時無去處,非如¶
散穀與民。
是名略說諸法集散相。生時無¶
所從來,散時無所去,是諸法皆如幻化,¶
但誑惑於眼!
問曰:
若爾,有集散相,須菩提¶
何以言「不覺、不得」?
答曰:
無來處故,集不可¶
得;無去處故,散不可得。
復次,生無故集不可¶
得,滅無故散不可得。畢竟空故集不可得,業¶
因緣不失故散不可得。
復次,觀世間滅諦故,¶
集不可得;觀世間集諦故,散不可得。
如是¶
等義,當知集散不可得,云何當作菩薩字?若¶
強為名,是名亦無住,亦無不住。
問曰:
是名¶
字何以故不住?
答曰:
名字在法中住,法空¶
故,名字無住處。如車,輪、輞、輻、轂等和合故有¶
車名,若散是和合,則失車名。是車名非輪¶
等中住,亦不離輪等中住;車名字,一、異中¶
求,皆不得!失車名字故,名字無住處。因¶
緣散時尚無,何況因緣滅!眾生亦如是,色等¶
五眾和合故,有眾生字;若五眾離散,名字¶
無住處。五眾離散時尚無,何況無五眾!
問
<pb:KR6c0005_T_042-0365a>¶
曰:
若散時名字不可得,和合未散時則有名¶
字,何以言「不可得」?
答曰:
是菩薩名字一,五¶
眾則有五,一不作五、五不作一。若五作一,¶
如五匹物不得為一匹用;若一作五,如¶
一匹物不得為五匹用。以是故,一菩薩字¶
不得五眾中住。
「非不住」者,若名字因緣和¶
合無,則世俗語言、眾事都滅;世諦無故,第一¶
義諦亦無;二諦無故,諸法錯亂!
復次,若因緣¶
中有名字者,如說火則燒口,說有則塞¶
口。若名字不在法中者,說火不應生火¶
想,求火亦可得水。從久遠已來,共傳名¶
字故,因名則識事。以是故說「名字義非¶
住非不住」。
復次,是中須菩提自說因緣:「無¶
所有故,是名字非住非不住。」
如菩薩名字,¶
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諸法亦如是。
問曰:
如¶
上來說「五眾諸法集散不可得」,今何以復¶
說五眾?
答曰:
上直說五眾,今說五眾如夢、¶
如幻。
復次,有人謂「凡夫人五眾虛誑不實,如¶
夢,聖人五眾非是虛誑」;以是故,須菩提說:¶
「如夢、如幻,同皆不住。」
問曰:
十譬喻中何以但¶
說五事?
答曰:
若說十事,無在;但以隨眾¶
生心說五喻,事辯故不盡說。或以五眾¶
故說五喻。餘法亦如是。
「離」有二種:一者、身¶
離,二者、心離。身離者,捨家恩愛世事等,閑¶
居靜處;心離者,於諸結使,悉皆遠離。
復有¶
二種「離」:一者、諸法離名字,二者、諸法各各離¶
自相。
此中說後二種離。所以者何?此中破¶
名字故,餘處自相離。小乘法中,多說前二離。¶
「寂滅」亦有二種:一者、淳善相寂滅惡事,二者、
<pb:KR6c0005_T_042-0365b>¶
如涅槃寂滅相,觀世間諸法亦如是。此中¶
但說後寂滅。
「不生」亦有二種:一者、未來、無為¶
法名不生,二者、一切法實無生相,生不可得¶
故。此中但說後不生。
「不滅」有三種:智緣滅,非¶
智緣滅,無常滅。此中說無常滅;與此相違,故¶
名「不滅」。
「不示」者,一切諸觀滅,語言道斷故,¶
無法可示是法如是相——若有、若無,若常、若¶
無常等。
「不垢不淨」、「如」、「法性」、「實際」、「法相」、「法位」義¶
如先說。
問曰:
五眾法有集散,與此相違故¶
言「不集不散」;如、法性、實際等無相違故,云¶
何言「不集不散」?
答曰:
行者得如、法性等故¶
名為「集」,失故名為「散」;如虛空雖無集無¶
散,鑿戶牖名為「集」,塞故名為「散」。
「善」、「不善」,¶
乃至「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義,如先說。
是諸¶
佛法及佛名字,無所依止,故皆空,不住、非¶
不住。¶
【經】
「世尊!諸法因緣和合,假名施設,所謂菩¶
薩。是名字於五受陰中不可說,十二入、十¶
八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中不可說,於和合¶
法中亦不可說。世尊!譬如夢,於諸法中不¶
可說;響、影、焰、化,於諸法中亦不可說;譬如¶
名虛空,亦無法中可說。
「世尊!如地、水、火、風¶
名,亦無法中可說;戒、三昧、智慧、解脫、解脫知¶
見名,亦無法中可說;如須陀洹名字,乃至阿¶
羅漢、辟支佛名字,亦無法中可說;如佛名、法¶
名,亦無法中可說——所謂若善、若不善,若常、若¶
無常,若苦、若樂,若我、若無我,若寂滅、若離,若¶
有、若無。
「世尊!我以是義故心悔:一切諸法¶
集散相不可得,若為菩薩作字,言是菩薩。世
<pb:KR6c0005_T_042-0365c>¶
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何以故?是字無所¶
有故。以是故,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若菩薩摩¶
訶薩聞作是說,般若波羅蜜如是相、如是義,¶
心不沒、不悔、不驚、不畏、不怖,當知是菩薩必¶
住阿鞞跋致性中,住不住法故。」
【論】
釋曰:
上¶
來「非住、非不住門」破菩薩名字及諸法;今以¶
「異門」破菩薩名字,無法可說為菩薩。何以¶
故?菩薩非是五眾,五眾非是菩薩;五眾中¶
無菩薩,菩薩中無五眾;五眾不屬菩薩,菩¶
薩不屬五眾;離五眾無菩薩,離菩薩無¶
五眾。如是菩薩名字不可得,當知是空。乃至¶
十八不共法亦如是。
譬如夢中有所見,皆¶
是虛妄不可說,此夢中無有定法相——所謂五¶
眾、十二入、十八界,但有誑心。餘影、響、焰、化,¶
亦如是,但誑耳目!
如虛空,一切法中不可¶
說,無相故。虛空與色相違故,不得說名為¶
色;色盡處亦非虛空,更無別法故。若謂入¶
出為虛空相,是事不然!是身業非虛空相;¶
若無相,則無法。以是故,虛空但有名字。菩¶
薩名字亦如是。
問曰:
如夢、虛空等,可但有¶
名字;云何地、水、火、風實法,亦但有名字?
答曰:¶
無智人謂地等諸物以為實;聖人慧眼觀¶
之,皆是虛誑。譬如小兒見鏡中像,以為實,¶
歡喜欲取,謂為真實;大人觀之,但誑惑人¶
眼。諸凡夫人見微塵和合成地,謂為實地;¶
餘有天眼者,散此地,但見微塵;慧眼分別¶
破散此地,都不可得。
復次,初品論中種種破¶
身相,如身破,地亦破。
復次,若地是實,云何一¶
切火觀時皆是火?若以禪定觀為實,佛說
<pb:KR6c0005_T_042-0366a>¶
「一切法空」為虛妄,但是事不然!
水、火、風亦¶
如是。
如四大為身,本猶尚爾,何況身所作¶
持戒等諸業而不空!如戒等麁業尚空,何¶
況禪定、智慧、解脫、解脫知見等而不空!
若¶
戒等五眾空者,何況是因緣得諸聖道果而¶
不空!若聖道果空者,何況須陀洹人乃至佛¶
而不空!
以是故,菩薩名字雖善法乃至有無¶
法中出,不名為善乃至不名為有無,集散¶
不可得故。
須菩提知空相如是,云何說名¶
菩薩為說般若波羅蜜?若菩薩聞是,不恐不¶
畏,則是阿鞞跋致性中住,以如不住法住¶
故。
「阿鞞跋致性」者,是菩薩未得無生法忍,¶
未從諸佛授記,但福德、智慧力故,能信樂¶
諸法畢竟空,是名「阿鞞跋致性中住」,得阿鞞¶
跋致氣分故;如小兒在貴性中生,雖未¶
成事,以姓貴故便貴。¶
【經】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
蜜,色中不應住,受、想、行、識中不應住;眼、耳、¶
鼻、舌、身、意中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中不應¶
住;眼識乃至意識中不應住,眼觸乃至意觸¶
中不應住,眼觸因緣生受乃至意觸因緣生¶
受中不應住;地種,水、火、風、空、識種中不應住;¶
無明乃至老死中不應住。何以故?世尊!色、色¶
相空,受、想、行,識、識相空。世尊!色空不名為¶
色,離空亦無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
識空,不名為識,離空亦無識;識即是空,空¶
即是識。乃至老死、老死相空。世尊!老死空不¶
名為老死,離空亦無老死;老死即是空,空即¶
是老死。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
<pb:KR6c0005_T_042-0366b>¶
般若波羅蜜,不應色中住,乃至老死中亦不¶
應住。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
蜜,四念處中不應住。何以故?四念處、四念處¶
相空。世尊!四念處空不名為四念處,離空亦¶
無四念處;四念處即是空,空即是四念處。乃¶
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世尊!以是因緣故,菩¶
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四念處乃至十¶
八不共法中不應住。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
欲行般若波羅蜜,檀波羅蜜中不應住,尸羅¶
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中不應住。何以故?檀波羅蜜、檀波羅蜜相空,乃至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
相空。世尊!檀波羅蜜空不名為檀波羅蜜,離¶
空亦無檀波羅蜜;檀波羅蜜即是空,空即是¶
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世尊!¶
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
不應六波羅蜜中住。」
【論】
釋曰:
上須菩提以¶
「謙讓門」說般若,雖言不說,而實為諸菩¶
薩說般若波羅蜜。今須菩提以「不住門」直¶
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有種¶
種名字:「觀」、「修」、「相應」、「合」、「入」、「習」、「住」等,是皆名「修行¶
般若波羅蜜」;但種種名字說,聞者歡喜。
復次,¶
小有差別:「行」名聽聞、誦讀、書寫、正憶念、說、¶
思惟、籌量、分別、修習等,乃至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總名為「行」。是行中分別故:初者名¶
「觀」,如初始見物;日日漸學是名「習」;與般若¶
波羅蜜相可,是名「合」;隨順般若波羅蜜,¶
名「相應」;通徹般若波羅蜜,是名為「入」;分別¶
取相有是事,名為「念」;常行不息,令與相似,
<pb:KR6c0005_T_042-0366c>¶
是名為「學」;學已,巧方便觀,知是非得失,名¶
為「思惟」;以禪定心共行,名為「修」;得是般若¶
波羅蜜道不失,是名「住」;與住相違,名「不住」。
問曰:
先說諸法空,即是不住,今何以說¶
「諸法中不應住」?
答曰:
先雖說,著法愛心難¶
遣故,今更說。
復次,有無相三昧,入此三昧,¶
於一切法不取相而不入滅定。菩薩智慧¶
不可思議,雖不取一切法相,而能行道。如¶
鳥於虛空中,無所依而能高飛;菩薩亦如¶
是,於諸法中不住,而能行菩薩道。
問曰:
人¶
心得緣便起,云何菩薩於一切法不住而¶
不入滅定中?
答曰:
此中須菩提自說,所謂:¶
「色、色相自空,色空為非色,亦不離空有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義,第二品中已說。乃¶
至不應六波羅蜜中住亦如是,以空故無¶
所住。¶
【經】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
蜜,文字中不應住,一字門、二字門,如是種種¶
字門中不應住。何以故?諸字、諸字相空故,亦¶
如上說。¶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諸¶
神通中不應住。何以故?諸神通、諸神通相空,¶
神通空不名為神通,離空亦無神通;神通¶
即是空,空即是神通。世尊!以是因緣故,菩¶
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諸神通中不應¶
住。」
【論】
釋曰:
有二種菩薩:一者、習禪定,二者、¶
學讀。
坐禪者,生神通;學讀者,知分別文字。¶
「一字門」者,一字一語,如地名「浮」。「二字門」者,¶
二字一語,如水名「闍藍」。「三字門」者,如水名
<pb:KR6c0005_T_042-0367a>¶
「波尸藍」。如是等,種種字門。
復次,菩薩聞一¶
字,即入一切諸法實相中。如聞「阿」字,即知¶
諸法從本已來無生,如是等。如聞「頭佉」,¶
一切法中苦相生,即時生大悲心。如聞「阿¶
尼吒」,知一切法無常相,即時入道聖行。餘¶
如「文字陀羅尼」中廣說。
「神通」義,先已說。
是二¶
事畢竟空故,菩薩不於中住。¶
【經】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
蜜,色是無常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無常,不應¶
住。何以故?無常、無常相空。世尊!無常空不¶
名無常,離空亦無無常;無常即是空,空即是¶
無常。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
般若波羅蜜,色是無常不應住,受、想、行、識是¶
無常不應住。色是苦不應住,受、想、行、識是苦¶
不應住;色是無我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無我¶
不應住;色是空不應住,受、想、行、識是空不應¶
住;色是寂滅不應住,受、想、行、識是寂滅不應¶
住,色是離不應住,受、想、行、識是離不應住,亦¶
如上說。¶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如¶
相中不應住。何以故?如相、如相空。世尊!如¶
相空不名為如,離空亦無如;如即是空,空即¶
是如。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法¶
性、法相、法位、實際中不應住。何以故?實際¶
空。世尊!實際空不名為實際,離空亦無實¶
際;實際即是空,空即是實際。¶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一¶
切陀羅尼門中不應住,一切三昧門中不應¶
住。何以故?陀羅尼門、陀羅尼門相空,三昧門、
<pb:KR6c0005_T_042-0367b>¶
三昧門相空。世尊!陀羅尼門、三昧門空不名¶
為陀羅尼門、三昧門,離空亦無陀羅尼、三昧¶
門;陀羅尼、三昧門即是空,空即是陀羅尼、¶
三昧門。世尊!以是因緣故,菩薩摩訶薩欲行¶
般若波羅蜜,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中不應¶
住。
「世尊!如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無¶
方便故,以吾我心,於色中住,是菩薩作色行;¶
以吾我心,於受、想、行、識中住,是菩薩作識行。¶
若菩薩作行者,不受般若波羅蜜,亦不具足¶
般若波羅蜜;不具足般若波羅蜜故,不能得¶
成就薩婆若。世尊!如是菩薩摩訶薩欲行般¶
若波羅蜜,無方便故,以吾我心,於十二入乃¶
至陀羅尼、三昧門中住,是菩薩作十二入乃¶
至作陀羅尼、三昧門行。若菩薩作行者,不受¶
般若波羅蜜,亦不具足般若波羅蜜;不具足¶
般若波羅蜜故,不能得成就薩婆若。何以故?¶
色是不受,受、想、行、識是不受。色不受則非色,¶
性空故;受、想、行,識不受則非識,性空故。十二¶
入是不受,乃至陀羅尼、三昧門是不受。十二¶
入不受,則非十二入;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不¶
受,則非陀羅尼、三昧門,性空故。般若波羅蜜¶
亦不受,般若波羅蜜不受,則非般若波羅蜜,¶
性空故。如是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
應觀諸法性空。如是觀心無行處,是名菩薩¶
摩訶薩不受三昧廣大之用,不與聲聞、辟支佛¶
共。是薩婆若慧亦不受,內空故,外空、內外空、¶
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
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
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故。何以故?是薩婆若
<pb:KR6c0005_T_042-0367c>¶
不可以相行得,相行有垢故。何等是垢相?色¶
相乃至諸陀羅尼、三昧門相,是名垢相。是相¶
若受若修,可得薩婆若者。」
【論】
釋曰:
無常等¶
聖行,及如、法性、實際、陀羅尼、三昧門,先已說。¶
問曰:
垢法中不應住,以罪故;善、無記法¶
中何故不應住?
答曰:
是雖非罪,而生罪因¶
緣;如佛此中說:「有菩薩以吾我心行般若¶
波羅蜜,住色中著色,為生色故作諸業;¶
受、想、行、識亦如是。為起五眾故行,是為¶
不取般若波羅蜜。」是人雖言「我行般若波¶
羅蜜」,是為世間行,不具足般若波羅蜜故,¶
不能至一切智。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亦如¶
是。
此中須菩提自說不住因緣,所謂色是¶
不受,若色不受則非色,性常空故。
問曰:
是¶
色無常、苦、空等,過罪故不受;譬如熱金丸,雖¶
有金可貪,但以熱故,知不可取。如是者¶
有何咎,而強破五眾法?
答曰:
有二種著:一¶
者、欲著,二者、見著。有人觀是無常、苦等,破¶
欲著,得解脫。或有人雖觀無常等,猶著¶
法生見;為是人故,分別色相空,如是則¶
離見著。
乃至陀羅尼、三昧門亦如是。
問曰:¶
聲聞、辟支佛,一切法不受故漏盡;此中云何¶
說「不受三昧,不與二乘共」?
答曰:
彼雖有¶
不受三昧,無有廣大之用,不利不深,亦不¶
堅固。
復次,聲聞、辟支佛漏盡時,得諸法不受。¶
菩薩久來知一切法不受,皆如無餘涅槃畢¶
竟空,是故說「不與二乘共」。
復次,二乘有習¶
氣,有礙有障故,雖有無受三昧,不清淨;¶
如摩訶迦葉聞菩薩伎樂,於坐處不能
<pb:KR6c0005_T_042-0368a>¶
自安。諸菩薩問言:「汝頭陀第一,何故欲起似¶
舞?」迦葉答言:「我於人天五欲中永離不動;¶
此是大菩薩福德業因緣變化力,我未能忍!¶
如須彌山王,四面風起,皆能堪忍;若隨嵐風¶
至,不能自安。」聲聞、辟支佛習氣,於菩薩為¶
煩惱。
復次,此無受三昧,惟佛遍知;菩薩求¶
佛道故,雖不能遍,而勝於二乘,以是故說¶
「不與二乘共」。以人貴重是不受三昧而¶
生著心,是故須菩提說:「不但是三昧不受,色¶
乃至一切種智皆不受。」所以者何?須菩提自¶
說因緣,所謂「十八空故不受」。
問曰:
何以故¶
用是十八空觀諸法皆空?
答曰:
此中須菩¶
提自說因緣:「取相著故,生諸結使。」「相」者,色¶
乃至陀羅尼門、諸三昧門相,皆是煩惱根本。¶
若佛法中,乃至無有法微相可取者。¶
【經】
「先尼梵志於一切智中終不生信。云何¶
為信?信般若波羅蜜,分別解知,稱量思惟,不¶
以相法,不以無相法。如是先尼梵志,不取相,¶
住信行中;用性空智,入諸法相,不受色,不¶
受受、想、行、識。何以故?諸法自相空故,不可¶
得受。是先尼梵志非內觀得故見是智慧,非¶
外觀得故見是智慧,非內非外觀得故見是¶
智慧,亦不無智慧觀得故見是智慧。何以¶
故?梵志不見是法、知者、知法、知處故。此梵志¶
非內色中見是智慧,非內受想行識中見是¶
智慧;非外色中見是智慧,非外受想行識¶
中見是智慧;非內外色中見是智慧,非內¶
外受想行識中見是智慧;亦不離色、受、想、行、¶
識中見是智慧,內外空故。先尼梵志此中心
<pb:KR6c0005_T_042-0368b>¶
得信解於一切智,以是故,梵志信諸法實相,¶
一切法不可得故。如是信解已,無法可受,諸¶
法無相、無憶念故。是梵志於諸法亦無所得,¶
若取、若捨,取、捨不可得故。是梵志智慧亦不念慧亦不念,諸法相不念故。
「世尊!是名菩薩¶
摩訶薩般若波羅蜜,此彼岸不度故。是菩薩¶
色、受、想、行、識不受,一切法不受故;乃至諸陀¶
羅尼、三昧門亦不受,一切法不受故。是菩薩於¶
是中亦不取涅槃,未具足四念處乃至八聖¶
道分,未具足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何以故?¶
是四念處非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非十¶
八不共法,是諸法非法,亦不非法。是名菩薩¶
摩訶薩般若波羅蜜,色不受乃至十八不共¶
法不受。」
【論】
問曰:
此中何因緣說先尼梵¶
志?
答曰:
此經種種因緣說法空,乃至無微¶
相可取。人心疑怪不信,是理難見,以畢¶
竟無相故。以是故須菩提引證小乘中尚¶
有法空,何況行大乘法者而不信法空!
復¶
次,如刪若婆婆羅門,善知一切智人相,¶
見菩薩食乳糜,知今日當成佛。先尼,是其¶
舅也。
耆年智德,有大名聞,出家廣讀一切經¶
書,修心坐禪學道,時時,欲求智慧故,往¶
詣論議堂。諸梵志言:「六師皆自稱一切智。不¶
蘭迦葉有大名聞,是大眾師;其弟子死,若小、¶
若大,皆不說其生處;餘五師弟子死,若小、若¶
大,皆說其生處。佛亦是大師,有大名聞;其弟¶
子死,小者說其生處,大者不說其生處。」先¶
尼聞已,異時詣佛所,問訊已,一面坐。
問佛言:¶
「佛聽,當問!」
佛言:「恣汝所問。」
先尼言:「昔我一
<pb:KR6c0005_T_042-0368c>¶
時曾到論堂,與諸人論議;如昔所聞,具¶
向佛說。是時我作是念:佛法說弟子小者¶
更生,大者不生,何者為定?」
佛告先尼:「我法¶
甚深,微妙難解!汝等長夜著諸異見、異欲、異¶
法,汝於我法不能自見!」
先尼梵志白佛¶
言:「我心敬佛,願加愍念,為說妙法;令我¶
於坐得眼,無令空起!」
佛問梵志:「於汝意¶
云何?汝見是色如去不?」
答言:「不也!」
「受、想、行、¶
識如去不?」
答言:「不也!」
「色中如去不?」
答言:「不¶
也!」
「受、想、行、識中如去不?」
答言:「不也!」
「離色如¶
去不?」
答言:「不也!」
「離受、想、行、識如去不?」
答言:¶
「不也!」
「汝更見無色,無受、想、行、識如去者不?」
答¶
曰:「不也!」
「若汝種種門不見如去者,應生¶
疑言:佛法何者為定?」
答曰:「不應!」
佛告先¶
尼:「若我弟子是法中不了了知者,說有後¶
生,本來有我慢等殘故;若我弟子了了解¶
知是義者,不說其生處,本來我慢等無殘¶
故。」
先尼聞是已,即時得道;得道已,從坐起,¶
白佛言:「願得出家為道!」即時鬢髮自墮,便¶
成沙門,不久得阿羅漢,從佛得眼不虛¶
故。
是經論議:先尼信者,信「佛能令我得道」,¶
是名初信。然後聞佛破吾我,從本已來,常¶
自無我;無我故,諸法無所屬、如幻、如夢、虛¶
誑不實,不可得取。得是信力已,入諸法實¶
相,不受色是如去乃至識是如去。
問曰:
梵¶
志何以答佛皆言「不也」?
答曰:
梵志本總相¶
為我,佛今一一別問,以是故答佛言:「不也。」
復次,梵志聞人二種說我:或有說五眾¶
即是我,或有說離五眾別有我。
若五眾即
<pb:KR6c0005_T_042-0369a>¶
是我,則無別我。所以者何?我是一,眾是五,¶
一不作五,五不作一。復次,五眾無常生滅¶
相,五眾是我亦應生滅;若生滅者,則失罪¶
福。是五眾從因緣和合生,不自在;我若爾¶
者,何用我為!不自在故。如是等過罪故,不¶
得說言「色如去,受、想、行、識如去」。
離五眾亦¶
不應有我,無相故。若知、見、受等,是皆五眾¶
相,非是我相,智者云何說「離五眾而有我」?¶
以是故言「不也」。若有言「別更有我,無五眾」,¶
是亦不然,皆是顛倒妄見分別。
如是種種因¶
緣知無我,「我」即是「如去」。諸法亦爾,皆同如去;¶
以無主故,法無所屬。
復次,梵志推求得道¶
智慧,於四處求之,皆無定相,所謂觀自身¶
五眾名為內,外觀他身名為外,彼此名¶
為內外——是三種智慧不得道,無智慧亦不¶
得道。
復次,內者內六入,外者外六入。
復次,¶
內名能觀智慧,外名所觀處。
是先尼知諸¶
觀皆有過罪。何以故?內以智慧力故,謂外¶
諸法是常、無常、有、無等,非外法有定相;若¶
有定相,則無智用。又此智慧從外法因緣¶
生,外法相不定故,智慧亦不定;如稱為物¶
故、物為稱故,二事相待,若離物無稱、離¶
稱無物。無量教智名得道方便,得名¶
得聖道果。
復次,略說實智慧義,所謂不見¶
內五眾中,不見外五眾中,亦不見內外五¶
眾中,亦不見離五眾中,見是智慧為實。¶
以無常智慧觀五眾無常,是智慧從因緣¶
和合故有不實。著觀者邪見,不著者得道;¶
若無常相是實者,何故著而不得道?以是
<pb:KR6c0005_T_042-0369b>¶
故,一切內外不見定智慧。
若離是無常等¶
觀得道者,一切凡人亦應得道,以是故¶
說「離是智慧,亦無所得」。
爾時,梵志以是智¶
慧,於一切法中心得遠離,於智慧亦復遠¶
離;一切我見等取相邪見,一切皆滅,亦不從¶
無智得。
爾時,梵志歡喜,觀無量法性相,佛¶
真為大師!
「不捨」者,諸法中皆有助道力故。¶
「不受」者,諸法實相畢竟空無所得故不受。
復¶
次,諸結使煩惱,顛倒虛妄故無所捨;但知諸¶
法如實相,無相,無憶念故。是名「菩薩不受、不¶
捨波羅蜜」,名為般若波羅蜜。此彼岸不度¶
故,世間即是涅槃相,涅槃相即是世間相,一¶
相,所謂無相。若如是知,應當滅;以未具足¶
諸功德故不滅,大慈悲、本願力故不滅。雖¶
求佛道,於此法中亦無好醜相及受捨相。¶
以是故,非法亦非非法。是名「菩薩般若波¶
羅蜜,一切相不受」。¶
《大智度論》卷第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