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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金剛經心印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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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RTY: JUAN 2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下¶
大清欽賜雲南法界寺講經廣陵沙門溥畹述¶
【△次明菩提無法正顯般若本體三。一正明菩提¶
無法二。一當機躡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問初發菩提心也。良以欲發菩提心者。必先降¶
伏妄想執著。而安住般若無住真心。方為穩當。設¶
或不然。而此妄心。不能降伏。處處攀緣。頭頭染著。¶
則與無住之理。有相乖角矣。是以世尊先答降伏。¶
次明安住。意謂苟能安住無住。則妄想執著之心。
<pb:KR6c0093_X_002-0843b>¶
不待降伏而自降伏矣。若然。則安心巳竟。覺道可¶
成耳。故前種種勘驗。展轉發揮離相無住之旨。尚¶
未曾說菩提之心。是如何發。無上之道。是如何成。¶
當機至此。蒙佛指示離相度生。無住行施。是未降¶
者降矣。未住者住矣。然且不知阿耨菩提之心。果¶
有所發。無所發耶。無上正覺之道。為有所成。無所¶
成耶。是以興問。葢當機意謂向來請問善男子善¶
女人。發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蒙佛慈悲。巳¶
為開示住降之義。我巳信解。但發心之義。尚未發¶
明。伏望如來。不悋教言。再求伸釋。庶令而今而後。¶
這般善信男女。於阿耨菩提之法。以便發心修證¶
也。
△二世尊直答三。一躡前住降無法。】¶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
眾生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
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躡前降住。為將答發心無法之端也。者之一字。¶
即指發心人也。當生之生。即生發之生。是心者。承¶
上指下。承上。則逆指前文無住行施。并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亦即應生無所住心之心也。葢佛意云。¶
此理巳明。何須再問。況我巳說菩薩但應如所教¶
住。而發心者。應發如是無住之心。即是菩提之心。¶
是則住無所住。無住而住。方為真住。心既無住。法¶
豈有實。而無住之法。是為如是。指下則降心之法。
<pb:KR6c0093_X_002-0843c>¶
亦不過度生離相而巳。須知此中正明菩薩上求¶
下化之心也。若上之無住行施。乃上求也。此之離¶
相度生。即下化也。經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等。正¶
下化之事也。
我應二字。乃教其度生為巳任也。何¶
則。菩薩之道。利物為先。自雖未度。先度人者。菩薩¶
發心。故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即前文當生如是¶
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等。言滅度一切巳。巳即盡¶
也。正明菩薩度生時。必先了知生佛平等。一如無¶
二。故度盡一切。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下。¶
徵釋。以一切眾生俱涅槃相。不可更滅。一切眾生¶
俱菩提相。不可復得。佛乃巳證之眾生。生即在迷¶
之諸佛。所以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
無自他之形相。菩薩雖知平等實際。不受一塵。而¶
不妨佛事門頭。不捨一法。以是義故。做出空花佛¶
事。啟建水月道場。降退鏡裏魔軍。證得夢中佛果。¶
是以諸佛時時度心內眾生。眾生時時成自性諸¶
佛。故佛雖度盡眾生。而實無一生可度。不過示其¶
本有。令復本覺而巳。此如醫者之治目。但去其翳。¶
非別與光明也。
何以故下。乃徵出度生離相之義。¶
謂何所以故。說滅度一切眾。而實無一生滅度者¶
何故。以菩薩但萌一念能度之心。即有我相。彼為¶
所度。即是人相。能所不忘。乃眾生相。躭著是法。為¶
壽者相。若然。則與顛倒凡夫。有何異乎。故言即非¶
菩薩。此正反顯度生菩薩。必達心佛眾生。三無差
<pb:KR6c0093_X_002-0844a>¶
別。決離我等四相也。既能離相。則降心之法。亦不¶
過如是而巳矣。
△二正明發心無法。】¶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者。」¶
【此方正答無法發心也。所以者何。乃釋上文一有¶
我等四相。即非菩薩之義。意謂菩薩之所以稱菩¶
薩者。乃覺有情也。所以上求覺道。下化有情。以能¶
發菩提心。能化有情而得名也。然雖如是。要忘能¶
所始得。須識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設或不爾。¶
則四相宛然。觸途成滯。故凡要發菩提心者。應知¶
上無佛道可求。下無眾生可度。無佛可求。則不住¶
聖解。無生可度。則不落凡情。由是聖凡情盡。人法¶
雙忘。見到於此。名為發心。證到於此。名為證果。然¶
為菩薩者。初發心時。既實無有法為發心。而證果¶
覺時。則亦無有滅度眾生之法矣。故曰實無有法。¶
發菩提心者。
此中實無有法之無字。最為要緊。乃¶
一經之宗眼。不可忽過。不惟無其有。亦且無其無。¶
不但無有法。亦且無無法。若望前降心。則無心可¶
降。住心。則無心可住。於現前。則菩提無法可發。設¶
或望後。則得果無法。得記無法。轉釋無法。度生無¶
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以此觀之。通前徹後。一卷¶
經文。結穴於此。唯一無字。消歸盡矣。所謂無凡無¶
聖。無染無淨。無高無下。無虗無實。故云實無有能¶
度所度。能施所施。能降所降。能住所住。苟能達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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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之法。方是菩薩發菩提心也。
故後文云。通達¶
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良有味焉。言發者。¶
謂顯發也。亦生發也。者之一字。乃指其人。即能發¶
心者。以此心體原無一法。不過以無我無人。修一¶
切善法。藉此以顯發耳。正謂無法而發。發而無法¶
也。故知菩薩最初發心時。尚無有法。而至度生時。¶
豈轉有法哉。嗟夫。善財若解如斯旨。焉向南詢五¶
十三。
△三分示因果無法二。一約果三。一得果無¶
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此佛引自為證。以實前說之不虗也。謂汝聞我說¶
實無有法。發菩提心。於汝意地之下。是為云何曉¶
解。還將謂有法發菩提耶。向下問辭。乃世尊用白¶
拈手段。所謂避實擊虗。打草驚蛇也。何則。欲明菩¶
薩無法發心之旨。遂將自巳無法得果為問。正是¶
勃鳩樹上鳴。意在麻園裏。既知如來昔於然燈時。¶
實無有法得果。則知菩薩今於釋迦處。亦無有法¶
發心。故云如來於然燈所。有法得菩提不。
此所重¶
者。正在法字。且與前問然燈之事。言雖彷彿。意不¶
雷同。彼曰於法有所得不。是知於法。義屬於他。是
<pb:KR6c0093_X_002-0844c>¶
心外見。此之有法。義屬於自。乃內心之障。下以不¶
之一字。而詰問者。正是要顯實無有法。發菩提心¶
也。不意當機。果是具眼衲僧。妙契佛心。即對之曰。¶
不也。此為問處分明答處親。雖然如是。須識當機¶
言中影響。句裏春秋。非同向者之不也。不可不辯。¶
葢空生意謂。發乃初心。其位屬因。得是後心。其位¶
屬果。初既實無有法發心。後豈有法得果。是故以¶
前解後。將後證前。決定其義。故曰不也。然如我解¶
者。此又尊者轉身句子。足見其活潑處也。意謂若¶
論如來現今成佛。由得菩提而來。似乎不可言無。¶
但我解無法發心之義。以是推之。則又似乎無法¶
得菩提矣。總之不肯硬作主張。故云如我解也。如¶
來見其徘徊觀望。因為印證。決定其旨。免有猶豫。¶
故曰如是。連言如是者。然之之辭。明其所解巳當。¶
不必躊蹰矣。何則。因聞無法以發心。而解無法得¶
菩提。則始終如是。因果如是。毫釐不爽。真所謂發¶
心究竟二不別矣。
向下世尊恐伊首鼠。語仍兩可。¶
故告之曰。須菩提。當知我如來得菩提時。實無有¶
法。只此實之一字。乃是千金不易。決定之辭。正是¶
山王可動。此字難更。實實在在無一法也。
△二得¶
記無法。】¶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
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
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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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
尼。」¶
【此正反釋上文。以明得記所以。然我世尊。恐其眾¶
生不能深信發心無法之旨。是以再拈本因。展轉¶
伸示。故曰。若我有法得菩提者。則然燈佛必不與¶
我授無生記云。此摩那婆。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矣。須知若有法得菩提。乃反說也。正顯此實無有¶
法。得菩提耳。
梵語釋迦。此云能仁。亦云能忍。設有¶
法見。何名能忍。見相發心。何名能仁。梵語牟尼。此¶
云寂默。若實有法。彼佛即傳。何記當來。然且彼與¶
我受。三業皆動。何得名寂。若有所付。必有所囑。云¶
何名默。是知能仁者。葢謂心性無邊。含容一切能¶
忍者。以不見有少法生。亦不見有少法滅。所謂深¶
契無生法忍者也。寂默者。乃是寂而常照。照而常¶
寂。寂照互融。正為說時默。默時說。故說而無說。默¶
亦非默。直至心行路絕。語言道斷。妙入無為。深達¶
無法無非法之旨。方獲斯記。而得斯嘉號。真所謂¶
名下無虗矣。以是義故。則知菩提非關發心而後¶
有。亦非解脫而後得。佛果尚爾。因心亦然。則實無¶
有法之義。斯可明矣。所謂金屑雖貴。落眼成塵。但¶
有一法。則非平等真如。實際理體矣。
△三轉釋無¶
法二。一法釋二。一正釋無法。】¶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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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藐三菩提。」¶
【此轉釋上文得記無法的所以。此何以故下。徵釋。¶
謂何所以故。定要實無有法。方纔得記。聻。葢然燈¶
記我名佛。是法身第九號。記我名如來。是法身第¶
一號。然法身之外。別無一法。名為如來。言如來者。¶
即諸法如義。此正老漢自稱而自釋。真所謂憐兒¶
不覺醜也。諸法如義者。即陰處界等。諸有為法之¶
真如義也。佛證此理。名曰如來。然此一名。通乎凡¶
聖。但眾生妄想執著。葢覆真如。名為如去。須知去¶
而未去也。諸佛以離相無住之智。徹證真如。名為¶
如來。應知來而無來也。故知其如本不來。來自如¶
矣。正謂開池不造月。池成月自來。良以一切眾生。¶
來而不如。出世小聖。如而不來。即權位菩薩。雖如¶
而未能盡如。縱來亦未能盡來。唯佛與佛。方能盡¶
如盡來耳。盡如。則盡真如際。盡來。則空有情界。由¶
是義故。方名如來。此從真如實際中來。即諸法之¶
如義也。
若有人言下。謂有世人。不知如來之名。是¶
諸法中真如之義。將謂別有一法。得菩提者。始名¶
如來。若是。則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非知如來之義¶
者。以如來乃從諸法如義中來。則一切時。一切處¶
無不是如。無不是來。所謂如不住如。無往而弗如。¶
來亦無來。無來而不來。是則事事皆如。法法具來。¶
而然燈佛安得有法可與。然我亦焉能有法可得。¶
故曰。須菩提。實無有法。得菩提也。此中所重。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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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字。所謂無上正等正覺者。即真如之異名也。乃¶
人人本具。設或了得平等真如則事事物物。無欠¶
無餘。無所缺少。無可加添。故曰無上。識取此理。因¶
地幻修。果中幻證。頭頭總是。物物全彰。稱之正等。¶
苟能了悟真如。頓空四相。徹證三空。似蓮花開。如¶
睡夢覺。即名正覺。非真如外。別有此無上正等正¶
覺之可得也。故佛決之曰。實無有法得菩提也。
△¶
二釋法非法。】¶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
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
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雙釋上文以無實無虗釋無記莂中。而得記別¶
也。以一切法皆是佛法。釋諸法如義也。故云須菩¶
提。如來所得阿耨菩提之法。即心佛眾生。三無差¶
別之理。於是之中。無欠無餘。所謂在聖不增。處凡¶
不減。平等真如。實相妙法。不可以色相見。不可以¶
言說求。故曰無實。此上文所以言實無有法。以有¶
法不得記者此也。然亦不異色相外。別有平等真¶
如。不離語言外。別有實相妙理。故曰無虗。此上文¶
所以言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
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無法而得記者。此也。
是¶
故二字。躡上如來說一切法者。即陰處界等。世間¶
之法。皆是佛法者。謂即如義故。此正釋如來者。即¶
諸法之如義也。即楞嚴云。如是五陰。六入。從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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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至十八界。皆如來藏。妙真如性。須菩提所言下。¶
結成無實無虗之義。
葢說一切法者。無非為一切¶
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是故如來稱性而談。一切¶
世間山河大地。草木叢林。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
真如心中。自性佛法。故法華云。資生業等。皆順正¶
法者是也。所謂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
身。則無一法而非真如。正是世諦語言皆合道。誰¶
家絃管不傳心。故佛依俗諦而言一切法也。即非¶
者。正是不可執一切法皆是真如佛法也。若謂法¶
皆佛法。即爾目前一一指陳。法法之中何者為佛。¶
那是真如。以一切諸法。體性空寂。本來無有世界¶
眾生。故云即非一切法。此佛依真諦而說也。是故¶
等。正明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謂染淨聖凡。情與無¶
情。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非佛法。正是青青翠竹。¶
鬱鬱黃花。高高之山。溶溶之水。無一法而非真如¶
佛法也。此依即俗即真。中道第一義諦而說也。固¶
知一切非一切。則無實矣。一切即一切。則無虗也¶
明矣。亦說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故曰無實。由¶
無所得。而今日得以成佛。名釋迦牟尼。此所以為¶
無虗也。
△二喻釋。】¶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
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以喻結法也。前文以須彌大身。喻結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此復以非身大身。喻即非一切法。是名
<pb:KR6c0093_X_002-0846b>¶
一切法。以結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也。葢佛說譬如¶
人身長大。配上文所言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徧在¶
俗諦。具無量功德名大。乃相大也。須菩提言。世尊。¶
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配上文即非一切¶
法。喻真如法身。離一切障。獨居真諦名大。為用大¶
也。是名大身。配上文是名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即¶
俗即真。有相有用。名為妙大。是體大也。故論云。非¶
身者。無有諸相。是名大身者。有真如體。名妙大身。¶
問。經文纔舉譬如人身長大。佛言似尚未竟。當機¶
何得平空攔住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
大身。是名大身。若是。則當機豈不鹵莽乎。答。查餘¶
五譯。文勢皆然。審其所以。知非當機答辭。乃佛拈¶
前無住章中。當機巳解之文。為此中結證之辭。如¶
曰。我說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以明真¶
如法身。非大為大。曾對汝說譬如人身長大。汝須¶
菩提言。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汝既知前無住為大。應亦知此無法為大。更復何¶
疑。此正喻結實無有法也。
△二約因三。一明度生¶
無法。】¶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
故佛諸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此示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應前當生如是心也。由¶
上如來引巳於然燈佛時。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
<pb:KR6c0093_X_002-0846c>¶
為菩薩作則。故茲特示云。菩薩亦復如是。設作一¶
念。我能度生。則非菩薩。何則。以其有生可度。則能¶
所不忘。四相宛爾。何得名之為菩薩。故云即非菩¶
薩。然則如何方為菩薩。聻。須菩提。應當了知。若據¶
實而言。須破三執。證三空。了諸法如幻。全一平等¶
真如。實相妙體。除此之外。實無別有之法。方得名¶
之為菩薩也。以是義故。佛說一切法。既一切法皆¶
是佛法。則無復四相矣。故云是故一切法。無我人¶
等相。以我人等無故。則能所俱空。並其俱空亦空。¶
實無一法當情。則菩薩雖終日度。而無一生之可¶
度。雖終日說。而無一法之可說者此也。斯正菩薩¶
度而無度。無度而度也。
△二明嚴土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示真如自性。法身地上。亦無所嚴之土。故言須¶
菩提。若使上求下化菩薩。凡萌一念能所。謂我能¶
莊嚴佛土。是自誇其德。自伐其功。即為三輪不泯。¶
四相全具。何得謂之上求大覺。下化有情之菩薩¶
哉。故言即非菩薩也。何以故徵釋。謂既真如自性。¶
菩提法身。不可以言莊嚴。何所以故。如來尋常又¶
教菩薩修六度。化眾生。莊嚴佛土耶。以尋常教莊¶
嚴者。乃就俗諦明真如法身有莊嚴也。今日說即¶
非莊嚴者。是就真諦說真如法身。本來清淨。猶若¶
太虗。若欲莊嚴。即是為混沌以開竅。代虗空而畫
<pb:KR6c0093_X_002-0847a>¶
眉。可謂無事生事矣。須知心淨土淨。將甚莊嚴。故¶
說即非莊嚴。此明當體全空也。是名者。乃就勝義¶
第一義諦。明真如法身。不落有無。遠離凡聖。雖無¶
莊嚴。然亦不廢莊嚴。故云是名莊嚴。是於無莊嚴¶
中。而說莊嚴也。正教菩薩以遊戲神通。淨佛國土。¶
成就眾生耳。
△三明達我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結菩薩實無有法也。正謂度生莊嚴。展轉推窮。¶
實無有法。然則須菩提。凡言有生可度。有土可嚴。¶
即不名菩薩者何也。以能通達無我法者。方是菩¶
薩。設言有生能度。則不達眾生性空。若云有土可¶
嚴。是不達諸法性空。是則三執具而三空隱。安得¶
謂之菩薩。故云即不名也。今既於此通得眾生性¶
空。自無我執。達得諸法性空。自無法非法執。是三¶
執破而三空顯。故如來說真是菩薩。此中經文。應¶
云。通達無我無法。其義始足。以秦譯尚減。略一無¶
字耳。且經文有三番即非菩薩之語。初約能發心。¶
次約能度生。三約所嚴土。皆反顯不得人法俱空。¶
即非菩薩。至此文義皆極。故順結之曰。若果真是¶
菩薩。自必人法俱空。方名真是。
然真是二字。翻前¶
即非。此佛語照應之妙。如珠之走盤。獅之擲兒。一¶
點不放空也。言真是菩薩。則能通達此法。所謂通¶
則無物可壅。達則無法可礙。正是一竅虗通。八面¶
玲瓏。無象無私春入律。不留不礙月行空。若爾。方
<pb:KR6c0093_X_002-0847b>¶
是通達無我.法者。不入世間妄情。不落出世聖解。¶
此則為真實發菩提心之真菩薩也。設不達此。則¶
不得名菩薩矣。
△二直顯般若本體二。一審示三。¶
一約知見圓明三。一示佛見圓見。】¶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因前文說通達無我無法真是菩薩。恐其菩薩¶
未識真如不變。而妙能隨緣之義。或執之曰。無我¶
無法。只此就是真菩薩矣。將謂究竟要知雖無生¶
法二執。若一執定以此為是。則又坐在俱空境上。¶
正是雲門道的法身有兩般病。到得法身邊。為法¶
執不忘。巳見猶存。是一。直饒透得法身。放過即不¶
可。仔細檢點將來。有甚麼氣息。亦是病。故文殊暫¶
起法見。如來威神。攝入二鐵圍山者此也。此正為¶
只知寂然不動。以為了當。庶不解感而遂通的道¶
理。豈不向死水裏渰殺耶。故佛歷歷審問。以發明¶
耳。良由如來圓具五眼。故能徹見三心。以心非心。¶
則眾生性空。悟得此理。雖是終日度生。而實無眾¶
生可度。斯教菩薩雖無我法。不妨稱性起用。而熾¶
然度生也。故說如來五眼。不離眾生肉眼。正顯生
<pb:KR6c0093_X_002-0847c>¶
佛平等。以證上文。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之義也。
此先問云。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
不。且道瞿曇老子。為甚麼發此一問。向下當機。意¶
謂縱觀如來青蓮花眼。亦在佛面。故云如來有肉¶
眼。這是甚麼意思。豈有三界大師。四生慈父。尚不¶
知平日具眼不具眼。轉向當機口角邊覔消息。討¶
下落耶。葢我世尊。良有深意。所以道如來還有肉¶
眼不。只此一問。將箇般若本體。平等真如。滿盤托¶
出矣。何則。以當機答有肉眼。既有肉眼。則我如來¶
不異凡夫。且凡夫亦有肉眼。則凡夫何嘗非佛。故¶
云有肉眼。是明生.佛平等之道也。
又問如來有天¶
眼不。葢當機意謂佛號天中天。豈無天眼。故云有¶
天眼。則我如來何異諸天。且諸天亦有天眼。何異¶
於佛。此明天.佛平等也。
次又問云。如來有慧眼不。¶
此慧眼即小乘聖人具者。故經云。我從昔來。所得¶
慧眼是也。而當機謂佛乃聖中聖。烏得無慧眼。故¶
答之曰。有慧眼。既有慧眼。則我如來何異小聖。然¶
且小聖亦具慧眼。則小聖與佛何殊。此正顯小大¶
平等也。
而更問云。如來有法眼不。當機意謂佛號¶
法中王。烏可無法眼。故云有法眼。既有法眼。則我¶
如來何異菩薩。然則菩薩亦具法眼。又且菩薩與¶
佛何別。此明因果平等也。如來至此。更復問曰。如¶
來有佛眼不。當機謂三覺圓明。稱之為佛。奚無佛¶
眼。故答之曰。有佛眼。既有佛眼。則我如來與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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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且諸佛亦具佛眼。於我如來無別。此顯唯佛¶
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佛佛道同也。不唯佛與¶
諸佛是同。亦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聖同聖。在¶
菩薩同菩薩。在諸佛同諸佛。所謂溪山雖別。風月¶
是同。正明平等真如。實相本體。在聖不增。處凡不¶
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者。此也。然上五¶
眼。若局而論之。則各有揀別。所謂天眼通非礙。肉¶
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
照異體還同。以是義故。後後勝於前前。而前前劣¶
於後後。故凡夫唯一。天人通二。小聖具三。菩薩有¶
四。唯佛具五。所以徹見真如。生佛情空。一相平等¶
也。
△二示佛知圓知。】¶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
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
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
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
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以上文明佛能見之眼。此明所見之生心也。須菩¶
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沙。佛說是沙不。乃即事以¶
驗證也。如是世尊下。即當機證信。佛具肉眼。不異¶
凡夫。以凡夫說是沙。佛亦說是沙。然凡夫但知是¶
沙。不知一河之沙。數有多少。佛則知之。此佛所具
<pb:KR6c0093_X_002-0848b>¶
肉眼。雖然示同凡夫而凡夫不可及也。
須菩提。於¶
意云何下。如一恒河中所有沙等。此驗佛有天眼¶
也。一恒河長四十里。其中沙細如麵。有一沙。派一¶
河。派盡其沙。則恒河之多無量。無邊恒河沙。以派¶
世界。有一沙。計一世界。每一世界。各有三千大千¶
之數。則世界復成無量無邊。在諸天眼。縱能知一¶
河沙足矣。而況沙等恒河。復派沙等世界。而界復¶
各具三千大千之數。則諸天之眼。不能及矣。然佛¶
雖曰天眼。則能盡見。正謂山河天眼裏。世界法身¶
中。雖佛示同天眼。而諸天之所不能及也。
然佛告¶
須菩提下。明佛具慧眼之實。言國土者。即世界也。¶
謂無量無邊沙數世界。每一世界。有若干眾生。一¶
一眾生有若干心性。在二乘慧眼。縱有他心。亦不¶
及此。而佛雖示同慧眼。無分情器。一切悉見。此所¶
以超乎二乘。而二乘之慧眼。不可得而比也。何以¶
故下。徵明佛具法眼之實。謂何所以故。沙界生心。¶
佛悉盡知。聻。以眾生心行雖多。不過以顛倒妄識¶
為心。皆非真實常住之心。故曰如來說諸心為非¶
心也。是名為心者。正言妄識原無實體。徒有心名¶
而巳。在菩薩雖具法眼。尚未徹見生心皆妄。諸法¶
盡空。然佛雖名法眼。而能盡知盡見。故法華經云。¶
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乃至汝等天人。皆應到¶
此。覲無上尊。以是而觀。則菩薩法眼。却又不可及¶
矣。
所以者何下。徵釋非心為心。以證佛具佛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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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謂如是沙界無邊。眾生無量。心性若干。佛悉知¶
之者何也。良以一切眾生。三世遷流。妄想之心。原¶
無實體。皆不可得也。故云過去現在未來。皆不可¶
得。言過去巳滅。未來未至。現在不停故也。
古德有¶
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緣無。妄緣無處¶
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應知佛眼乃五眼之最。¶
求其致極。不出覔三世心不可得處而見。所以前¶
章諄諄教菩薩發心度生。嚴土。皆不可得的。實無¶
有法而為心者。此也。故可禪師求達磨安心。磨云。¶
將心來為汝安。可云。覔心了不可得。磨云。為汝安¶
心竟。即德山向婆子買油糍點心。婆問三心不可¶
得。汝點那一心。德山無對。迨至龍潭。吹滅紙燈始¶
悟。雖然也只會得箇不可得心現前。諸人且道不¶
可得心。畢竟是箇甚麼。切莫作麻三斤。乾屎橛會。¶
若是恁麼見解。則早落可得心。直饒不恁麼。亦落¶
可得心也。
△三示實福非福二。一明有實非多。】¶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緣。得福甚多。」¶
【此承上文謂我言三心皆不可得。於汝須菩提意¶
下云何。設若有人。以不可得心為因。用滿三千大¶
千七寶為緣。布施與人。此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當機謂如是世尊。此如是者。正明以不可得心。如。¶
於真如性空之是。故應和同聲而答之曰。如是世
<pb:KR6c0093_X_002-0849a>¶
尊。此人既以不可得心為因。用七寶布施為緣。且¶
布施七寶。復不住相。則福感無漏。誠甚多矣。此言¶
甚多者。以七寶布施。縱雖住相。其福巳多。況不住¶
相。則所感福德。豈不甚多者哉。他譯此甚多下。皆¶
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譯略此。或問。心既不可得。則¶
修福亦不可得。如何能得甚多福德。此云何通。答。¶
豈不聞乎。犀因玩月紋生角。象被雷驚花入牙。葢¶
月非有意於犀。而犀玩之生紋。雷非有心於象。而¶
象驚之起花。以是類推。如雷長芭蕉。鐵轉磁石。皆¶
無有心而有是力。物既尚爾。理何不然。是知不可¶
得心。為不得之得。乃大得也。故言甚多。復何疑哉。¶
△二明無實乃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
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如來就當機答福德多處。急轉一語。令其升堂¶
而入室也。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
多。此正明大千寶施。若出有心。皆染污行。獲福有¶
限。且亦不實。如來必不肯說得福德多。以上反顯¶
有心非實。福亦不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
多者。此順釋也。所言多者。以是不可得心而行於¶
檀度。深達福德。其性本空。毫無希望。要知雖不期¶
福德。而福德自成。正猶空谷風雲。然谷不與風雲¶
期。而風雲自至。亦如深山草木。而山不與草木約。¶
則草木自生。是知以不可得心。無住行施。其所得
<pb:KR6c0093_X_002-0849b>¶
福德。乃無漏無為無上之果。故云甚多。此中無字。¶
正是離相無住之無。故如來說福德多也。然此正¶
明佛具五眼。徹見三心。一切眾生事理二行。福德¶
淺深。悉知悉見也。以顯平等本體。不可以有心求。¶
亦不可著無心覔。乃教吾人一念不生。則全體皆¶
現。所謂不可得中恁麼得也。
△二約色相言說三。¶
一示即色非色。】¶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釋上文。若福德有實。則不說多。以福德無故。如¶
來說多也。須菩提於意云何下。謂世出世間福德¶
之多。莫過於佛。所謂萬德莊嚴。百福相好。可謂多¶
矣。故拈色身見審。欲令當機知此福德有實。則不¶
說多之所以也。故云可以具足色身見不。空生對¶
曰。不也。世尊。只此一答。是福德有實不說多之義。¶
則不待辯而自明矣。故決之曰。如來不應以具足¶
色身見。此正顯佛非色見。葢清淨法身。猶若虗空。¶
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豈可以色見哉。此正顯福德¶
無實。如來說多耳。言具足者。即成就八十種隨形¶
好也。而言八十種者。名載法數。茲不繁述。需者查¶
之。此明無好不具。無相不足。言色身者。即如來應¶
身也。雖然無相不具。無好不足。亦不出乎色法。故¶
言色身也。以此觀之。則如來具足色身。尚屬有為。
<pb:KR6c0093_X_002-0849c>¶
猶非一塵不染般若本體。而況三乘六道之色身¶
乎。當知一落色身。即屬有為。而非無為之本體也。¶
故下徵釋。謂如來尋常說色身萬德莊嚴。百福相¶
好者。此何以故。以佛順俗諦。說具足色身。順真諦。¶
說即非具足色身。順中道第一義諦。說是名具足¶
色身。此中說不應以具足見者。乃就真諦而言之¶
也。
△二示即相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
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
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此承上文。不惟色身如此。即其色相亦然。所言相¶
者。即華嚴相海云。如來頂上有三十二眾寶莊嚴¶
相。其次眉間眼鼻。各一相。舌有四相。口有五相。齒¶
間唇頸各一相。右肩二相。左肩三相。胸臆一相吉¶
詳。左右邊共十相。左右手共十三相。陰藏一相。兩¶
臀兩䏶。左右伊尼。鹿王腨。共有六相。寶腨上毛一¶
相。兩足共十三相。以上共九十七種大人相也。若¶
廣而論之。則如來有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
相。一一身分。眾寶妙相以為莊嚴。所謂相相無邊。¶
無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相也。此報身也。雖然¶
相好莊嚴。亦屬有為。非同法身。離相清淨。真如平¶
等。自性般若本體。如來之像。尚然乃爾。何況九法¶
界之相乎。要知一落有相。即非離相法身般若之¶
本體矣。故當機答曰。不也。世尊。不應以諸相見也。
<pb:KR6c0093_X_002-0850a>¶
然復徵云。如來尋常說具足相。並相海無邊者。此¶
何以故。以佛順俗說具足。順真說即非。順中道說¶
是名。此說不應者。亦就真而說也。須知佛相既非。¶
則一切俱非。不妨俱非亦非。正是行到水窮處矣。¶
到得這裏。則色色真如。相相實相。所謂坐看雲起¶
時也。若然。則不但佛身是名法身實相。即九界身¶
相。亦皆法身實相矣。寧非平等真如。般若本體者¶
哉。
△三示即說非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復承前二章謂不但身相非身相。即說法亦非¶
說法也。恐當機意謂色身相好既不可得。然則現¶
在祇園會上說法的。這個黃面老漢却又是誰。聻。¶
以故世尊。乃呼名而告之曰。須菩提。汝勿謂如來¶
有所說法。勿者。禁止之辭。猶云不可也。謂者。乃私¶
竊而評議也。須知佛本無念。汝若謂如來作是念。¶
則不可耳。何則。佛所說法。無非應機而談。遂見如¶
來有所說法。若在法身地上。原無能說之者。葢法¶
不自說其法。如眼不自見其眼也。即雖應機說法。¶
實無能說之心。正由無念。方能說法。謂作是念可¶
乎。故佛誡之言。莫作是念。葢上之作念。乃是勿謂¶
佛作念。此之作念。係佛誡當機也。言作念者。所謂¶
起心動意曰作。明記不忘為念。正言汝等不可起
<pb:KR6c0093_X_002-0850b>¶
心動念。私竊品題。將謂如來有所說法。何所以故。¶
設若有人。私竊謂言道。我如來有所說法。若爾。不¶
唯不是讚佛。乃真謗佛也。以佛所說之法。無非對¶
症發藥。原無定在。不過去眾生執著之病耳。若眾¶
生病除。則藥亦棄。若謂如來有一定空有等法。豈¶
非謗佛而何。不唯謗佛。亦且不解如來所說之義¶
矣。以是義故。所以誡爾。須菩提。莫作是念也。
然在¶
如來現相說法。無非因機施設。皆是向無色相處¶
現色相。而於無言說中示言說。須知言說法者。此¶
如來順俗諦也。言無法可說者。如來順真諦也。言¶
是名說法者。乃如來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順中道¶
第一義諦也。是皆如來說而無說。無說而說耳。正¶
謂四十九年。不曾說著一字者。是也。
△三約眾生¶
非生二。一當機起疑問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此當機示疑。以問深義也。因世尊據生佛平等。真¶
空實相。而明發心無法。得果無法。得記無法。乃至¶
菩薩度生無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所以然者。皆¶
由三心不可得也。而況更明佛之色身非色身。相¶
好非相好。說法非說法。當機至此。未免躊蹰。是自¶
亦未了。兼為諸人。故興是問。此須菩提加慧命之¶
稱者。以前來深明般若。善達佛慧。妙悟無諍。以慧¶
為命。故云慧命。此自利邊說也。又且謹遵佛命。轉
<pb:KR6c0093_X_002-0850c>¶
教菩薩。是傳佛慧命。故曰慧命。此利他邊說也。葢¶
其意謂是法甚深。現在還可。若於末世。頗有眾生。¶
聞是上來種種之法。還能信得及不。須識尊者此¶
疑。所謂替人擔憂也。
△二如來決答非生。】¶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
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正信心不無其人。但人之與人。稍不同耳。所以¶
佛言彼非眾生也。正謂末世眾生。能信此法。而此¶
眾生。即非眾生。乃聖人也。何則。以能信般若。即信¶
自心。自心是佛。自心作佛。非聖而何。但其惑業未¶
盡斷。相好未全具。雖是聖人之心。尚局凡夫之相。¶
故曰非不眾生。以其心雖逈出時流。其如形相。尚¶
滯生界故。五住未盡。二死未亡。縱達煩惱性空。猶¶
有所知為障耳。故徵釋云。葢我言彼信心之人。非¶
眾生非不眾生者。此何以故。聻。須菩提。要知眾生¶
眾生者。此重言之義。乃是釋上二句。言既非眾生。¶
又曰眾生者。何意。下二句正釋。謂如來說非眾生。¶
言非是凡夫眾生。說是名眾生。乃是說聖性眾生¶
也。然聖人亦稱眾生者。不過是名而巳。實非凡夫¶
之眾生也。若約三諦分釋者。以此信心眾生。巳是¶
聖人。尚名為眾生者。是順俗諦之名也。如來說非¶
眾生者。是順真諦聖人之名也。是名眾生者。乃聖¶
凡不二。順中道第一義諦之名也。既云不二。豈非¶
平等真如。般若本體者哉。
△二直顯三。一善吉呈
<pb:KR6c0093_X_002-0851a>¶
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
【此當機呈悟也。因聞色身非色身。相好非相好。說¶
法無所說。眾生非眾生。是能度所度。能說所說。一¶
切皆空。始知實無有法矣。方解半觔原是八兩。故¶
此白言。然則佛得菩提。乃當真為無所得耶。而此¶
耶字。雖似疑辭。却是悟處。當知尊者悟處。也只悟¶
得個無所得耶。夫無所得。方是真得。正所謂無所¶
不得。為極妥極當矣。
△二如來印證。】¶
「佛言。如是。如是。」¶
【此如來因當機會無所有得之旨。且極妥當。故印¶
可之曰。如是如是。以言其極當也。
△三正顯本體¶
二。一自性平等三。一本無欠餘。】¶
「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
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伸印證之意。葢我所以道如是如是者。以無上¶
正等正覺。乃佛自證之理。設有一法可加。則不得¶
謂之無上。有一法可減。則不得謂之正等。若有加¶
減。則不得謂之正覺。因其無欠無餘。故稱無上正¶
等正覺。須知不但無有多法。亦無少法可得也。即¶
阿耨菩提。亦無有法。故言是名等。既無一法可以¶
加減。非平等本體而何哉。
△二本無高下二。一直¶
示平等。】
<pb:KR6c0093_X_002-0851b>¶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
【此釋上無少法可得也。謂佛於阿耨菩提無上心¶
法。言無有少法可得者。以是真如自性。實相妙法。¶
上與十方三世諸佛平。下與九界眾生等。故曰是¶
法平等。由其平等。是以諸佛雖高。此菩提心法亦¶
無有高。眾生雖下。此菩提心法亦無有下。故言無¶
有高下。由其無高無下。所以在聖不增。處凡不減。¶
故曰平等。若然。豈非真如自性。般若本體者乎。此¶
正如來以平等本體。直示諸人也。須知此平等二¶
字。乃佛出世本懷。亦此經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
衣持鉢。入舍衛城次第而乞。此明如來行平等之¶
事也。至於次第乞巳。還至本處。收衣而坐。此顯如¶
來證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問答發揮。皆如¶
來說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乃彰¶
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無法。展轉推詳。皆顯此¶
平等之體也。自此之後。雖有多文。無非顯此平等¶
之義也。即當機前來涕淚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
用也。今者復呈菩提無得。正悟入此平等之體也。¶
故知此是法平等一句經文。乃如來畫龍點睛。只¶
要諸人向破壁飛騰而去耳。讀是經者。亦不可不¶
著眼也。
△二轉釋平等。】¶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
<pb:KR6c0093_X_002-0851c>¶
善法。是名善法。」¶
【此轉釋平等所以。正恐當機意謂理既平等。何用¶
修習。故佛舉此而轉釋也。然雖平等。非謂不修。得¶
成正覺。但修有二。一隨相修。二離相修。若依隨相¶
之修。則不得菩提。設能達得心法平等。以無我等¶
四相。離相而修一切善法。則得菩提。言一切善法¶
者。即四攝六度。乃至十八不共等法是也。葢須菩¶
提所言下。是名善法亦空也。謂我所以說一切善¶
法者。此不過順俗諦斷眾生之執無也。我所以說¶
即非善法者。無非順真諦破眾生之執有也。我所¶
以說是名善法者。亦不過順中道第一義諦破眾¶
生之執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也。以是而觀。四句既¶
遣。百非斯盡。豈非實相真空。自性平等之體耶。
△¶
三引事顯勝。】¶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
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因上明無修而修。無得而得。平等自性。實相本¶
體。以其經義甚深。故宜舉斯而較勝也。然以山王¶
寶聚。不及四句經文。以寶施屬有為善法。此四句¶
乃無為善法。正顯般若為最勝也。葢此四句所詮¶
之理。乃平等自性也。稍有相應。則妙覺圓明。因果¶
交徹。理事融通。即不持戒。而毗尼嚴淨。即不集福。
<pb:KR6c0093_X_002-0852a>¶
而萬德莊嚴。即不出家。而出家事畢。即不求佛。而¶
成佛有餘。然則也須絕去百非。離却四句始得。不¶
然。則好個阿師。又恁麼去也。此經凡較量以般若¶
為貴者。須知地力不及水。水不及火。火不及風。以¶
其質愈微。則其勢愈重。然風又不及心。以其心無¶
形相也。故其力更不可思議矣。正是千錐劄地。不¶
若鈍鍬一捺耳。
△二諸相平等五。一約生佛以顯¶
平等。】¶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
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自此至經終。皆展轉明上文平等之義也。正恐尊¶
者秪知向自性內覔平等。故我如來廓而充之。令¶
伊向法法頭頭識取此理。故自此而下五章經文。¶
以明無往而非真如自性。實相平等之本體也。正¶
明能度所度皆不可得。以成一相平等耳。前云我¶
於菩提無少可得。又云無我人四相。修一切善法。¶
然恐當機謂既修善法。必度眾生。既有能度。必有¶
所度。何謂平等。聻。故佛以金剛王寶劍而掃蕩之¶
曰。須菩提。并及現前一切眾等。慎勿妄議謂我作¶
念。當度眾生。又復云須菩提。莫作是念者。正如來¶
珍重之極。誡之至也。
向下徵釋。謂如來修善法。原
<pb:KR6c0093_X_002-0852b>¶
為度眾生。今教莫作是念。此何以故。良以菩提心¶
法。既曰平等。則生佛皆具。自無高下。然則豈有高¶
為能度之如來。下為所度之眾生。故曰實無有眾¶
生如來度者。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此順¶
釋佛具真如自性平等法界。所謂無我無人修善¶
法也。
若有下反釋也。謂佛與眾生原是一體。絕無¶
能所。若曰有眾生為如來度者。則能所歷然。話成¶
兩橛。則是如來亦有四相矣。既具四相。豈還得為¶
如來哉。且阿耨菩提之法。轉而為不平等矣。有是¶
理乎。此以眾生乃佛心之生。謂生即非生。故言實¶
無有生。所以終日度而無生可度也。以是而觀。則¶
所度空也。
然此如來說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葢¶
此中有我之我。乃承上我人之我而來。恐有人謂¶
我既無我等四相。如何又說我為法王。於法自在。¶
聻。葢不知此我。乃法身真我。非同四相之我。所謂¶
無我而我。我而無我之義也。而佛尋常說有我者。¶
是順俗流布而說我。然我即非我。奈世間凡夫之¶
人。逐塊尋香。認名取相。將以為實。執之有我。是皆¶
錯解耳。在如來分中。則非有我也。經文至此。則能¶
所皆空。生佛平等矣。
須菩提下三句。乃是如來恐¶
人不解凡夫性空。茲故順帶公文。一并掃去。言凡¶
夫者。乃泛爾之流。所謂凡愚無智之者。深著世法。¶
非我不言。於五蘊中。心心緣我。在六塵上。念念執¶
我。逢人起慢。遇物生貪。從迷積迷。因妄成妄。著衣
<pb:KR6c0093_X_002-0852c>¶
喫飯。那知溫飽饑寒。送客迎賓。豈解瞻前顧後。苟¶
延歲月。虗過光陰。乃是泛常之夫。以故名之曰凡¶
夫也。須知我平時說法。謂凡夫者。乃依俗諦也。說¶
非凡夫者。依真諦也。說是名凡夫者。乃依中道第¶
一義諦。發明是凡非凡。凡即非凡之是名凡夫耳。¶
此名凡夫空也。然則上無能度之佛。下無所度凡¶
夫。真所謂無高無下。寧非生佛平等者乎。
△二離¶
空有以顯平等三。一離有見。】¶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離常見以明不有也。葢佛恐世人不解如來無¶
我說我。執為實我。故此呼當機而問之曰。須菩提¶
於意云何。而凡夫之人。將謂我有我耶。既然有我。¶
是必有身。既有身形。必具相好。則是可以三十二¶
相觀如來矣。不之一字。正審問之意。謂可耶。不可¶
耶。前云三十二相見如來。茲言三十二相觀如來。¶
葢單目曰見。兼心曰觀。心目雖殊。而取相一也。
須¶
菩提下。正明凡夫之人。既不知佛無我說我。又豈¶
能識離相見佛。自然必以三十二相而觀佛矣。故¶
對之曰。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此一定之
<pb:KR6c0093_X_002-0853a>¶
理也。
佛言須菩提下。佛謂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所¶
謂真如法身也。然法身非相。豈可以三十二相而¶
觀之乎。若定要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而轉輪聖¶
王。亦有三十二相。則將就是如來矣。有是理乎。
而¶
轉輪王稱之為聖者。以其不行殺戮。十善導人之¶
故也。亦具三十二相。但較於佛。稍欠明顯。然佛之¶
三十二相。是依法身而現者。王之三十二相。乃依¶
業因而生也。其王有四。謂金.銀.銅.鐵也。而金輪王¶
四洲。銀輪王三洲。銅輪王二洲。鐵輪王一洲。然此¶
聖王生時。即具七寶。所謂一金輪寶。名勝自在。二¶
象寶。名青山。三紺馬寶。名勇疾風。四神珠寶。名光¶
藏雲。五主藏臣寶。名大財。六女寶。名淨妙德。七主¶
兵臣寶。名離垢眼。有此七寶。為轉輪王。欲東。則輪¶
寶東飛。欲西。則輪寶西往。設諸小國。有不順命。輪¶
寶先往。不待干戈。而自賓服。所以王四天下。具足¶
千子。其身金色。三十二相。與佛頗同。乃世間第一¶
福德人也。
須菩提白佛下。足見尊者舌頭無骨。眼¶
裏有珠。慣向順水推船。又會隨灣轉柁。故云如我¶
解佛上來所說法身非相之義。自然不應以三十¶
二相觀如來矣。當機意謂以相觀佛。輪王即是如¶
來。若然。是不應以相觀矣。雖然如是。也只道得一¶
半。何不向如來未說輪王之前。舉此二句。聻。所謂¶
隨人脚跟轉也。故向下如來也不印其是。亦不斥¶
其非。一總付之不理。而說偈言。葢佛意謂。我所說
<pb:KR6c0093_X_002-0853b>¶
不應以三十二相見佛。勿謂如來有所說法者。何¶
耶。恐其取相凡夫。妄生貪著故也。故言設若一切¶
眾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為能見我者。以聞如來¶
四辯八音之聲。以是而求我者。故下斷云。是人行¶
邪道。以邪道者。不達自性平等。向外馳求。尋言取¶
相。非邪而何。故言不能見如來。自不能見離相法¶
身之如來矣。此明相即無相。乃除常見。令人不滯¶
於有也。
△二離空見。】¶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
【此離斷見以明不空也。乃因前文實無有法。發菩¶
提心。乃至說法者。無法可說。實無眾生如來滅度。¶
且說無少法可得菩提。又云不應以三十二相見¶
佛。是則生佛因果等法。一切皆空矣。然在如來。此¶
說不過去人執有之心。以顯平等自性耳。但恐當¶
機不達此意。雖除於有。未免執空。將謂證菩提者。¶
必無具足相。設有具足相。便是輪王。即非證菩提¶
之者。何則。以證菩提人。不應以具足相故。若然。是¶
纔離有見。又入空見矣。須知有見可醫。空病難治。¶
所謂豁達空。無因果。茫茫蕩蕩招殃禍。正是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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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見如須彌山。莫起無見如芥子許者。此也。但人¶
一起此見。永為枯木死灰。成斷見纏空之種。
故我¶
如來。恐當機雖知具相非有。然恐又著斷空。以故¶
呼其名而問之曰。須菩提。汝因上來聞如是說。將¶
謂是諸法皆空耶。若作此念。且謂如來得菩提時。¶
不應以此具足之相乎。設爾。則是撥無身相。而成¶
斷滅見矣。故復呼名而誡之曰。莫作是念。此正諄¶
諄誡勉。切不可道如來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也。何¶
則。如來所得法。無實無虗。設人執有。為增益謗。執¶
無。為損減謗。是不惟道有不可。即是道無亦不可。¶
良以實相無相。無不相也。
故又重呼之曰。汝須菩¶
提。若不聽我之教。仍作不以具相見佛之念。堅執¶
不捨。且執實無有法等說。以為極則。若是。則凡有¶
發阿耨菩提心者。以為無因無果。而說諸法為斷¶
滅矣。諸法者。即陰處界等。并上菩提生佛因果之¶
法也。於果則損福德莊嚴。於因又減五度之行。則¶
墮損減之謗。而入斷滅坑矣。其過甚大。故我教汝¶
莫作是念。此何以故。說莫作是念。聻。
以不發心則¶
巳。但能發菩提心者。必行六度四攝。廣興佛事。饒¶
益眾生。於上諸法。必不肯說斷滅相也。葢如來之¶
空。非同外道消礙入空之空。亦不似二乘唯斷見¶
思。除分段。證偏空之空也。
須知自正宗至此。從前¶
一往如來皆談妙有。所謂妙有不有。以故即有而¶
說空也。
自此望後。直抵流通。皆是說真空。所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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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不空。是即空而明不空也。是知有不住有。方名¶
妙有。空不滯空。始曰真空。經文至此。既超空有。復¶
離斷常。豈非中道實相平等之義乎。
此章如來三¶
喚當機。耳提面命。正恐當人錯解佛意。妄說諸法¶
皆空。以故再三告誡耳。所以頻呼小玉原無事。秪¶
要檀郎認得聲。總之眼不逐色。何妨柳綠華紅。耳¶
不循聲。一任鶯啼燕語。
△三較福勝二。一較勝。】¶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此因前云。通達無我法者真是菩薩。又云如來說¶
有我者。即非有我。然此我無我法。恐人難明。故佛¶
指現前有相之施。以顯無法之理也。而佛謂當機¶
曰。若有菩薩以恒河沙界寶。持用布施。其為功德。¶
可謂多矣。此引有相事也。若復又有一種人。他却¶
不能以滿沙界之寶。而行布施。但知世出世間染¶
淨聖凡以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
法。當體全空。而無有我。會得空不住空。我無我法。¶
二皆忍可。少則彈指之間。多則久經歲月。決定印¶
可。了了分明。亦不出之於口。唯自忍之於心。故言¶
得成於忍。乃為無生法忍也。而下較量云。此得忍¶
菩薩。勝前寶施菩薩所得之功德也。以寶施者。乃¶
有得心。是以為劣。而得忍菩薩。乃無為心。是以為¶
勝耳。何以故下。釋其勝之所以。謂沙界寶施。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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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忍者。此何以故。以其此諸菩薩。既獲無生法忍。¶
則證無為。了得生而非生。法亦非法。生而非生。不¶
妨非生而生。法亦非法。何礙非法而法。若然。是誰¶
受福德。誰又不受福德耶。
△二論福二。一當機問¶
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當機因聞不受福德。未達此理。持疑不決。而興此¶
問也。
△二如來答福。】¶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佛因尊者未了不受福德之義。故告之曰。須菩¶
提。設或菩薩若受福德。是貪著福德也。故我所以¶
教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葢不應二字。乃誡辭¶
也。言其切不可貪著耳。何則。纔生貪著。即成有漏。¶
因既有漏。果亦有漏。縱具三十二相。但同輪王。不¶
名為佛。唯作福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
果亦無漏。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以¶
是不貪著之義。故所以我說菩薩不受福德也。然¶
此不受。非撥棄百福相好。萬德莊嚴為不受。乃是¶
不貪著。為不受耳。非絕無之不受也。所謂無貪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