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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RTY: JUAN 1
¶
No. 1721 [cf. No. 262]¶
法華義疏卷第一¶
¶
* 序品第一¶
將欲入文,前明三義:一、部類不同,二、品次差¶
別,三、科經分齊。
部類不同者,略為七例:一者、¶
一會之經用為一部,如《十地》等經;二者、多會¶
共為一部,如《華嚴》之類;三者、經之初分用為¶
一部,如六卷《泥洹經》;四者、具足二分以為一¶
部,如《大般涅槃》;五者、略本以為一部,如《小品¶
經》等;六者、廣本以為一部,如《大品》之流;七者、¶
一品以為一部,如《觀世音》之例。今此《法華》於¶
七種中是具足本;若依梵文應是略說,有六¶
千偈也。
二、論品次差別者,又開五義:一、生起¶
次第,二、明具義多小,三、論品前後,四、明品¶
有無,五、別釋序品。
生起次第者,大明次第¶
凡有二門:一、根緣次第,謂適機而說。二、義¶
理次第,依義次相生。然佛說經雖具有二¶
門,多依根緣次第。弟子造論又具二門,多依¶
義理次第。今二十八品相生次第者,夫至人¶
說法必有由籍,故初明〈序品〉。由序已竟,正宗宜¶
開,將顯一乘為真實故,前開三乘為方便,故¶
次明〈方便品〉。上根之徒聞前法說即便領悟,¶
中根之者未能忘言會法,可以虛心待譬,故¶
次明〈譬喻品〉,稟前法說、飡後譬喻。又同領解,¶
故有信解品,印其所解為實,重興譬述成,¶
故有〈藥草喻品〉。領解於前、述成於後,當果可¶
期堪為授記,故有〈授記品〉。自前已來中上根
<pb:KR6d0024_T_001-0451b>¶
人皆已受悟,下根之流猶未領解,故說過去¶
結緣之始、現在化城之喻,故有〈化城喻品〉。下¶
根之人聞上二周之說及後宿世因緣,便得領¶
解堪與授記,故有〈五百弟子受記品〉。顯名之¶
眾既解,密行之流又悟,故有〈授學無學人記¶
品〉。三說已周、三根齊悟,復欲以斯法異世同¶
聞,故歎法美人令弘大道,故有〈法師品〉。欲證¶
前三說不虛,復欲開法身果德,故有〈見寶塔¶
品〉。〈法師〉、〈寶塔〉雖歎人證法,未若親由達多自¶
致成佛,舉此證驗勸物弘經,故有〈提婆達多¶
品〉。上來三品美人讚法以勸弘經,菩薩聲聞¶
受命宣持,故有〈持品〉。既於惡世欲弘善道多¶
諸苦難,故辨弘經之方,令安住四行身心快¶
樂,故有〈安樂行品〉。四行因成妙果宜顯,仍有¶
涌出菩薩開遠壽之緣,故有〈涌出品〉。開發之¶
緣已彰,壽量正宗宜顯,次明〈壽量品〉。聞說壽¶
量得十二種益,今廣分別之,故有〈分別功德¶
品〉。從初以來竟〈分別功德品〉明二權二實,多¶
逆耳違心,若能隨喜其福無量,故有〈隨喜品〉。¶
弟子隨喜福已無邊,法師宣持六根清淨,故有¶
〈法師功德品〉。雖唱五種法師獲六千功德,今¶
引過去親證顯得不虛兼明上品功德,故有〈常¶
不輕菩薩品〉。自前諸品歎法美人其義已顯,¶
十方諸佛見二世眾生信持此經心生歡喜,¶
現七種神力,故有〈神力品〉。大明流通凡有二¶
分:一者讚歎,二者付囑。讚歎竟前,今次付屬,¶
故有〈囑累品〉。藥王稟經親蒙利益,捨身命財報¶
恩供養,以為受命宣通模軌。今說此本緣利¶
益時會,故有〈藥王本事品〉。藥王雖報恩供養
<pb:KR6d0024_T_001-0451c>¶
猶未辨宣通此法,故召彼妙音明分身六趣¶
為物弘經,故有〈妙音菩薩品〉。眾生雖欲持經¶
多諸留難,必須普示諸門大悲救拔,故次辨〈觀¶
世音品〉。已明觀世音之人救難,次說神呪之¶
法護持,故有〈陀羅尼品〉。為物弘經蓋是眾生¶
真善知識,故次說〈妙莊嚴王本事品〉。修行一¶
乘即是行普賢行,是故普賢遠方來獎勸發¶
起,故有〈普賢菩薩勸發品〉也。
次第二、明具義¶
多少門者,品雖二十八,得名有三:一者、以一¶
義得名;二者、以二義受稱;三者、以三義為目。¶
一義得名者略明四種:一者從法受名,如〈方¶
便品〉等,二者從譬為目,如〈譬喻品〉等,三者從¶
人受稱,如〈提婆達多品〉等,四從事為目,如〈涌¶
出品〉等。二義立名者,或人法雙舉,如〈觀世音¶
普門品〉等;或能所合為目,如〈見寶塔品〉等。三¶
義立名者,如〈五百弟子受記品〉,五百是數名,¶
弟子是其人稱,受記是其法目。
問:
品名為¶
是佛說?為是集經者安,為後人所製?
答:
具有¶
三義:一者、若經文內標於品名,如云「聞是藥¶
王本事品功德無量」,蓋是佛說。二者、若標於¶
品名置在文初,蓋是集法藏人取佛語意故製¶
品名。三者、如《大品》等九十章經無有品名,悉¶
是後人所製故。叡法師《大品.序》述什公語云:¶
「《大品經》但有三品,謂〈序品〉、〈魔事品〉、〈阿鞞跋致¶
品〉。以品非佛說,故略去其二唯留〈序品〉。」故¶
知非佛說,後人製之也。
第三、論品前後者,諸¶
經〈囑累品〉多在經末,至如此經安〈神力品〉後¶
者,依於梵本及《法華論》。又即此秦地新翻《法¶
華》,並安〈囑累品〉在於經末。今明羅什善解秦
<pb:KR6d0024_T_001-0452a>¶
言妙得經旨,安〈囑累品〉在〈神力品〉後必有深¶
致。所以然者,若〈囑累品〉在經末者,則至說經¶
竟始令分身各還本國。若爾,至說經竟猶是¶
淨土。妙音來時,何事被誡於此國土勿生下¶
劣想耶?又下方大士既普禮分身,東土上人¶
不應獨接足多寶,觀音奉珠又不應但為二¶
分。以此推之,知〈囑累品〉不在經末。安〈神力品〉¶
後者,大明一乘凡有二種:一、諸佛所乘;二、菩¶
薩所乘。故《十二門論》云「諸佛大人之所乘,故¶
名為大。又觀音、彌勒諸大士等之所乘故,故¶
名為大」。自從經初至〈神力品〉,明諸佛所乘之¶
法,分身諸佛為開壽量故來,遠壽既彰各歸¶
本國則土還復穢,此一章義訖所以付屬。從¶
〈藥王品〉竟〈普賢勸發品〉明菩薩之所乘,因果¶
兩乘既圓眾便散席,為此因緣故安〈囑累品〉¶
在〈藥王品〉前。又〈囑累〉一品既明付屬,〈藥王〉等¶
品即是受命弘經。以此推之,不應在經後也。¶
第四、論品有無者,羅什翻經但有二十七品,¶
後更有〈提婆達多品〉者,釋道慧《宋齊錄》云「上¶
定林寺釋法獻於于闐國得此一品。瓦官寺¶
沙門釋法意以齊永明八年十二月譯出為《提¶
婆達多品經》,未安《法華》內。梁末有西天竺¶
優禪尼國人名婆羅末陀此云真諦,又翻出¶
此品,始安〈見寶塔品〉後也」。
問:
竺法護翻《正法¶
華經》,〈見寶塔品〉後有〈提婆達事〉,羅什何故不¶
翻譯之?
答:
事又難明,今且以三義往釋:一者、¶
外國傳云「流沙以西多有此品,流沙以東多¶
無此品。所以然者,小乘之流皆謂諸方等¶
經並是調達所作,是以諸國或有闕之。」羅
<pb:KR6d0024_T_001-0452b>¶
什既在龜茲國,不見此品故不翻之。二者、羅¶
什譯經觀察機情每多存略,若具翻《智度論》¶
則十倍於此,恐難尋求,故略為百卷也。如¶
翻《百論》,無益此土,故但存略,有五十偈。故《正¶
法華經》凡有十卷,刪彼煩文略為七軸。三¶
者、〈見寶塔品〉命持而〈持品〉應命,言勢相接,而¶
忽間以〈提婆達多〉則文似非,次恐末世多惑,¶
所以刪之也。
第五、別釋序品。序者漸也,假¶
時託處動地雨華,為正說由漸,故名為序。又¶
序者次也,初明緣起後辨正經,蓋是義之次¶
第。又言序者謂祥序也,經首列事祥序可¶
觀之也。又言序者舒也,欲顯事義舒廣故¶
云序也。品者外國名跋渠、此稱為品,品云¶
品別,以二十八章明義各異,故稱為別。二¶
者品類,以其明義各有部類故也。
第三、明¶
章段不同。
問:
尋天竺之與震旦,著筆之與口¶
傳,敷經講論者不出二種:一者科章門,二者¶
直解釋。如天親解涅槃有七分,龍樹釋般¶
若無章門,蓋是天竺論師開、不開之二類也。¶
河西製《涅槃疏》開為五門,道融講新《法華》類為¶
九轍,至如集解淨名之說、撰注法華之文,但¶
拆其玄微又不豫科起盡,蓋是震旦諸師開、¶
不開兩義也。今所釋者其義云何?
答:
夫適化¶
無方、陶誘非一,考聖心以息患為主,統教意¶
以開道為宗,若因開以取悟則聖教為之開,¶
若由合而受道則聖教為之合,如其兩曉並¶
為甘露,必也雙迷俱成毒藥。若然者,豈可偏¶
守一逕以應壅九逵者哉!
問:
有人言:經無
<pb:KR6d0024_T_001-0452c>¶
大小例開三段,序、正、流通。是事云何?
答:
領¶
向圓通之論、開道息患之言,足知眾途是非,¶
寧問三段之得失耶?必苟執三章,過則多矣。¶
而郡生因初分以取悟則初分為正,籍後章¶
以受道則後章非傍,何得言初後是非正經、¶
中段乃為宗極,將非秉執規矩局釋大方耶?¶
問:
初段入定放光雨華動地,將為正說之由漸,¶
何名為正經?
答:
論云「泥洹法寶入有多門」,經¶
稱「受悟不同,佛事非一」,或籍音聲以改凡,或¶
由默然以成聖,或因光明以出俗,或假香飯¶
以入道,故三業無非利緣,六塵皆為佛事,斯¶
乃先聖流於圓化,而像末纏乎隘文,未可然¶
也。河西道朗開此經為五門,所言五門者:一、¶
從「如是我聞」竟序品,序《法華》必轉之相;二、從¶
〈方便品〉至〈法師品〉,明《法華》體無二之法;三、從¶
〈寶塔品〉竟〈壽量品〉,明《法華》常住法身之果;四、¶
從〈分別功德品〉至〈囑累品〉,明修行《法華》所生¶
功德;五、從〈藥王本事品〉訖經,明流通《法華》之¶
方軌也。龍光法師開此經為二段:從初品竟¶
〈安樂行品〉十三品是開三顯一;次從〈涌出品〉¶
以下十四品是開近顯遠。於兩段中各開序、¶
正、流通三段,合成六段也。印法師開此經凡¶
為四段:〈序品〉為序。從〈方便品〉竟〈安樂行品〉十¶
二品,開三顯一,明乘方便、乘真實。從〈涌出品〉¶
至〈分別功德品〉彌勒說偈以前兩品半,開近顯¶
遠,明身方便、身真實。從〈分別功德品〉竟經,是¶
流通分也。彼雖云〈安樂行品〉前是因分,然〈見¶
寶塔品〉下有三品又是果宗之由漸,必須兩¶
向望之。何者?由〈見寶塔品〉多寶助命覓通經
<pb:KR6d0024_T_001-0453a>¶
之人,故方有〈持品〉及〈安樂行品〉流通於因,故¶
囑因分;次有涌出菩薩正為壽量之方序,由¶
前命故出,則前三品又有成說壽量之義,故¶
須兩向論之也。
問:
眾師所說何者詣宗?
答:¶
若皆能開道適會根緣,眾說之中無非正宗¶
也。但推文考義,三段最長,宜須用之。
問:
初¶
辨三段有失,今何故用耶?
答:
義門有二:一¶
通,二別。通而為論,稟三皆悟則三皆正說。今¶
就別而為言,故宜開三段。若具領通別意者¶
理則無傷。
問:
立於三段有何義耶?
答:
略明十¶
義:一者、聖人說法必有詮序,深理化凡須驚¶
耳目,率爾而說不起敬情,故在經初須置序¶
也。既靜心信仰宜開宗授法,故次有正說¶
也。群生不窮大悲無限,欲以傳訓故末繼流¶
通。二者、為對外道故明三分。外道云:「但初¶
有吉,中後無吉,以初吉故中後又吉。」佛法¶
不爾,開為三分而三分皆吉。故經言「上語¶
又善、中語又善、後語又善」。三者、《大智度論》云¶
「諸佛有三時利益:一為菩薩時則過去世益¶
物,二得佛時即現在世益物,三滅度後未¶
來世益物。」序、正謂現在益物,流通即是未來¶
益物也。四者、序說發其信心,正說生其智¶
慧。故《大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此二則是自行;次令流通,所謂化他也。五者、¶
又有二人,福慧深厚者值佛聞法故明序正,¶
福慧劣者但值經卷必須流通。故《智度論.常¶
啼品》云「福慧厚者面從曇無竭聞說般若,福¶
慧薄者但值金牒般若」,即其事也。六者、光闡¶
如來正法凡有二種:一者燃燈,二者傳燈。燃
<pb:KR6d0024_T_001-0453b>¶
燈即是序、正,傳燈所謂流通也。七者、三世諸¶
佛凡有二種:一、受前佛付囑,二、付囑後佛。序、¶
正即是受前佛付囑,流通謂付囑後佛也。八¶
者唯有三分:一者、前方便即是序說,二者、¶
經體所謂正說,三者、經用明流通說也。九者、¶
又有三說:一說之由漸,二者正說,三者稱歎,¶
稱歎即是流通也。十者、根性有上中下,如來¶
說法又具三時也。初之一品名為序說;從¶
〈方便品〉去至〈分別功德品〉半格量偈來凡十五¶
品半,名為正說;從格量偈後盡經十一品半,¶
名為流通分也。
問:
序分既名序品,正與流¶
通何故不名正說品、流通品耶?
答:
序品文少¶
又明義無雜,故但名序品。正說文長而明義¶
廣,故廢通名從別義受稱,流通又然。就此三¶
段各開兩章。序開二者:一、證信序,二、發起序。¶
證信令未來眾生於經生信,發起假諸靈異¶
發起正經,利於現在,以化沾兩世,故雙明二¶
序也。正說二者:始從〈方便〉終竟〈法師品〉明乘¶
方便、乘真實;次從〈見寶塔〉竟〈分別功德〉格量¶
以來,明身方便、身真實。所以開此二者,乘謂¶
所乘之法,身謂能乘之人,具此二門乘義¶
乃足。
問:
身方便、身真實,云何是人?
答:
《法華論》¶
釋壽量明於三佛,而《金光明經》辨於三佛云三¶
身品,故知三身即是三佛,佛即是人也。
問:¶
乘權乘實,以一乘為實、餘二為權,身義云何?¶
答:
三身之中又得法身為實,應、化為權。
問:
以¶
法身為實、赴感為應,但立一真一應者,乘¶
又得爾不?
答:
以大乘為實、小乘為權,又得一¶
權一實,但約今昔不同凡有三義:一者雙說,
<pb:KR6d0024_T_001-0453c>¶
二者雙覆,三者雙開。言雙說者,初成正覺,¶
寂滅道場為諸菩薩雙明二義,如〈信解品〉,辨¶
於長者喻真實身,羅列寶物喻真實乘,即其¶
證也。次雙覆者,脫珍御服著弊垢衣,以身¶
方便覆身真實,隱於傍使更遣餘人,即是以¶
乘方便覆乘真實,謂雙覆也。三雙開者,明¶
昔三乘是方便、今一乘為真實,辨昔身是方¶
便、今身為真實,謂雙開也。然乘之與身更無¶
二體,即一正觀隨宜說之。運用自在故名為¶
乘,體可軌模故名為法,以法為身故稱法身。¶
流通二者,始從格量偈竟〈神力品〉謂讚歎流¶
通;次從〈囑累品〉竟於〈勸發品〉明付囑流通。所¶
以明此二者,將欲付囑使物弘宣,必須讚法¶
功深美人德重,物欣此利然後受命弘經,故¶
前明讚歎、後辨付囑。
今就釋證信序文凡有¶
二意:一、總釋;二、別釋。
總釋之中略為六門:一、¶
序原由門。三世諸佛說十二部經皆有六事,¶
但要待侍者發問然後命使安之。如《集法藏¶
經》云「侍者阿難凡發四問:一問以誰為師,二¶
問依何行道,三問云何與惡人共住,四問¶
佛經初安何等語。如來答云:戒能訓誨可以¶
為師,四念處破倒依此行道,梵法默然¶
伏彼惡人,一切經初皆標六事。」
問:
何故但問¶
四事不多不少?
答:
初明正行,次明正解,次¶
辨除障修行之緣,然此三門必依聖教,此四¶
攝事既周,故不得多少也。
二、定多少門者,諸¶
舊經師但明五事,此釋傷義無文故不用也。¶
今明凡有六事:一、「如是」謂所聞之法,二、「我聞」¶
謂能聞之人,三、「一時」謂聞法有時,四、辨佛即
<pb:KR6d0024_T_001-0454a>¶
是教主,五、明聞法之處,六、明與眾共聞;具¶
此六門義乃圓足。又如天親《燈論》偈云「前三¶
明弟子,後三證師說,一切修多羅,法門皆如¶
是」。故知六事出自誠文。前三明弟子者,「如¶
是」謂弟子之信,次句是弟子稱「我」,第三句明¶
聞法有時,從「佛住」以去既標於佛,故知後三¶
句證師說也。
三、序來意門者,立此六事凡有¶
三意:一、為生信,「如是」即是信也。下之五句¶
為生信,故《智度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時¶
謂一時,方即住處,人謂阿難與佛及同聞眾」。¶
故此三事攝前五門,以有時方人故所傳可¶
信。二者、立此六事為簡外道。外道經初皆標¶
阿傴二字,如來教首六事貫初,三者為欲異¶
論,弟子造論歸敬三寶,如來之經六事在初¶
也。
四者、有無門者,當佛說經時具有六體但¶
未立文,將入泥洹命使安之,結集法藏始標¶
經首也。
五、具不具門者,餘經具足六事,但¶
《金光明經》略無同聞,至後當說也。
六、前後門¶
者,諸經多云「如是我聞」,以信是入佛法之¶
初,故前標「如是」;欲證成信義,故次云「我聞」。如¶
《溫室經》云「我聞如是」,此前標能信之人,然¶
後始得於經生信也。
問:
佛說經時云何有六¶
事?
答:
以物有信心方乃說法,故知有如是¶
佛說經時,即有侍者、聞法、時節、教主、住處、同¶
聞,故知實有六事也。
次別釋六事,即為六¶
門。「如是」者,《注法華》云「如是,感應之端也。如以¶
順機受名,是以無非立稱,眾生以無非為感,¶
如來以順機為應。傳經人以名教出於感應,¶
故云如是。」又《注無量義經》云「至人說法但為
<pb:KR6d0024_T_001-0454b>¶
顯如,唯如為是故云如是也。」瑤公云:「如是¶
者,將傳所聞之言於未聞,良由可信,今明所¶
傳之言言必至極也。善當其理不失機會,名¶
為如是也。」曇詵云:「如是者,無毀無譽之言也。」¶
真諦三藏云:「如是者,離五種謗故云如是。言¶
五種謗者:一、如言此經因果決定是有,名增¶
益謗;二、如言此經因果決定是無,名損減謗;¶
三、如言此經因果又有又無,名相違謗;四、如¶
言此經因果非有無,名愚癡謗;五、如言此經¶
因果非不有非不無,名戲論謗。離此五種謗¶
故,名為如是也。」光宅云:「如是者,將傳所聞¶
前,題舉一部也。如是一部經,我親從佛聞,即¶
為我聞作𠱚胤也。」梁武云:「如是者,如斯之¶
言是佛所說,故云如是也。」有人言:「如是者有¶
三種:一就佛,二就理,三就阿難。言就佛者,三¶
世諸佛所說不異,故名之為如;以同說故,名¶
之為是。諸佛同說,是故可信也。言就理者,諸¶
法實相古今不異,故名為如;如理而說,故名¶
為是。既是理之言,不增不減決定可信,故稱¶
如是也。言就阿難釋者,以阿難望佛教,所傳¶
不異本,故曰如也;望理者,即有所說,無非曰¶
是也。」有人言:「如是者,文如理是。兩物相似¶
曰如,一物無非曰是。以文能詮於理相似曰¶
如;理則至當無非稱是也。」今云如是者,《智度¶
論》「問云:『一切經初何故稱如是?』答:『佛法大海,¶
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者即是信也。以信¶
故言如是,若不信即言不如是,所以佛經初¶
標如是也。』」
問:
如之與是何異?
答:
如名如實¶
不虛,是謂至當無非為義,以信佛法如實不
<pb:KR6d0024_T_001-0454c>¶
虛、非邪是正故,故信稱如是也。
問:
如是為據¶
信體?為因信相?
答:
如是名為信相,非信體也。¶
以外發言稱此事如是,即表內心有誠信,故¶
《論》云「如是者是信相也」。
問:
如是為據能信?為¶
因所信?
答:
《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即知佛¶
法為所入,故知是據能信也。若言此事如是,¶
則此事屬於所信,則如是言具含能所。
問:
如¶
是為是通信?為是別信?
答:
信佛法之正即不¶
信外道之邪,蓋是分邪正之始、樹眾德之基,¶
屬通信也。然經有大小、教有權實,信大之信¶
非信小之信,即是別信也。
問:
為明阿難信?為¶
明餘人信?
答:
有信心者即入佛法,蓋是通勸¶
一切信受,非局在阿難也。
問:
何人能信一乘?¶
答:
有六種人不能生信:一者、起愛眾生深著¶
世樂不能信受。二者、起見之流自是非他又¶
不生信。三者、求二乘之人,執魚目為真珠、投¶
夜光而按釰,故外國大小乘人分河飲水,故¶
說一乘不生信受。四者、謂法華教猶是無常,¶
聞說常住不生信受。五者、謂於此經覆相明¶
常,聞顯了說常不生信受。六者、謂此經顯了¶
明常執成常見,聞說寂滅之道非常非無常¶
又不生信,故〈見塔品〉云「手把虛空不足為難,¶
信受書持乃稱不易」,斯言驗矣!今若離上過¶
失心無所依,乃能信受也。
「我聞」者,如是一句¶
謂所生信果,此下五事謂能生信因,以阿難¶
見三譏嫌、具八功德,親侍如來二十餘載,傳¶
於佛語物必信之。故是生信因也。
問:
阿難¶
是佛得道夜半生,年二十五方乃侍佛,則知¶
前二十五年所說阿難不聞,後二十五年所
<pb:KR6d0024_T_001-0455a>¶
說悉皆得聞。後二十五年凡有三類:一者得¶
聞,如聞《法華經》等。二者不聞,如《涅槃經》等。¶
三者亦聞不聞,如《淨名》一經凡有四會:菴薗¶
二會阿難得聞,毘耶兩集阿難不聞。以何義¶
故,一代之經皆稱我聞耶?
答:
今引二經,據本¶
迹通之。一、《涅槃經》,據本而釋,阿難多聞士,自¶
然能解了是常及無常;既自然解,亦自然得¶
聞。二、依《報恩經》,據迹而解,佛重而說方乃得¶
聞。
問:
阿難依何德何三昧能持佛經?
答:
釋道¶
安云「《十二遊經》云『阿難得佛意三昧之所傳¶
也』。《金剛華經》云『阿難得法性覺三昧之所傳¶
也』。」
問:
實是耳聞,何故稱我聞?
答:
凡有七義故¶
稱我聞:一者、佛命令稱我聞,今順佛勅故云¶
我聞也。二者、集法藏時迦葉問阿難:「佛在何¶
處最初說法?」阿難以答僧眾,稱如是我聞。三¶
者、以人傳法證信故稱我聞,所以云說時、方、¶
人令生信也。四者、阿難聞佛所說發生三慧,¶
自在稱我故云我聞。五者、阿難聽佛所說,無¶
散亂心如不覆器,無忘失心如不漏器,無顛¶
倒心如不臭器,初是定力,次是持力,後是¶
智慧力,具此三種自在得稱為我,故言我聞。¶
六者、耳別我通,立通廢別故言我聞。七者、我¶
本耳末,立本廢末故稱我聞。
問:
云何聞?為以¶
人聞?為根、為識、為塵聞耶?
答:
因緣故聞,因緣¶
聞即無所聞,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則是寂¶
滅性」,故聞宛然而不聞,亦不聞宛然而聞。以¶
聞宛然不聞,故不壞假名而說實相;以不聞¶
宛然而聞,故不動真際建立諸法。又聞宛然¶
而不聞,故是聞不聞;不聞宛然而聞,故則是
<pb:KR6d0024_T_001-0455b>¶
不聞聞。不聞聞豈是聞?聞不聞豈是不聞?故¶
非聞非不聞名為中道,而聞而不聞稱為假¶
名,故《論》云「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然中¶
假即是因緣,故中稱假中、假稱中假,中假非¶
假、假中非中,故非中非假,言辭相寂滅,非¶
謂變轉前法方稱寂滅,即因緣之聞本來寂¶
滅。故此經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也。¶
問:
作此聞,得何利耶?
答:
此經正明大事因緣,¶
謂開佛知見。佛知見者所謂四智:如來智、佛¶
智、自然智、無師智。以知聞無所聞則生如來¶
智,無所聞而聞則生佛智,斯二任運現前名¶
自然智,此三不從師得謂無師智。聞既生四¶
智,諸有所作皆須精識因緣並生四智入佛¶
知見也。
「一時」者,謂說經有時,故可信也。今略¶
明四義:一者、佛五十年說法蓋是多時,今對¶
彼多時明此經是一時之說,故云一時也。二¶
者、一謂一部經也。蓋是說一部經時,故云一¶
時也。三者、眾生心行可一之時,即是一乘機¶
發、說一乘教時,故云一時。
問:
一切經皆云一¶
時,可言並說一乘耶?
答:
此經云「諸有所作皆¶
為一事」,故知說一切教為開一道,皆稱一時。¶
四者、機教符會無差異時,故名一時。
問:
為是¶
假時?為是實時?
答:
《正觀論》云「諸佛或說我,或¶
說於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又應云¶
「諸佛或說假,或說於非假,諸法實相中,非假非¶
非假」。
問:
云何說假及非假耶?
答:
化內弟子為¶
結戒,故明非假時;通化道俗辨假名時,如《論》¶
廣說也。
「佛」者,第四、標教主也。所以標佛者凡¶
有五義:一者、阿難答迦葉問。迦葉問云:「佛在
<pb:KR6d0024_T_001-0455c>¶
何處最初說法?」故標佛也。二者、若不標佛直¶
明五事,則不知此經為是魔說、為是佛說?為¶
內道說、為外道說?今欲別邪正內外,故標於¶
佛。三者、佛法有五人說:一、佛說;二、弟子說;三、¶
諸天說;四、仙人說;五、化人說。今欲明此經是¶
佛所說,非餘人說,故標佛也。四者、以後代眾¶
生聞是佛說則深起敬信,故標佛也。五者、為¶
欲成經是故標佛。凡是佛說亦須標佛,弟¶
子之說又須標佛,如《維摩》、《勝鬘》等經皆標於¶
佛,若不標佛則不成經也。
佛有三義:一者、¶
自覺異彼凡夫;二者、覺他異彼二乘;三者、覺¶
道圓滿異彼菩薩。若依由來所判明三種佛,¶
悉非覺義:一者、若言此經辨佛猶是無常,但¶
是覺於無常,未是悟諸法實,故不名為覺。二¶
者、若言此經是覆相明常,既稱隱覆則猶是¶
未覺,不名為佛。三者、若言此經辨佛定是常¶
住,則是常見猶名無明,故不名為覺。今言¶
覺者,覺悟諸法非常非無常,亦復非是四句¶
內外,窮了法實故名為覺。
問:
此經何處有斯¶
文耶?
答:
〈壽量品〉云「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
無有生死若退若出。又無在世及滅度者,非¶
實非虛非如非異」,六無四非即其事也。外國¶
名佛以為天鼓,賊欲來時天鼓則鳴,賊欲去¶
時天鼓亦鳴,天鼓鳴時諸天心勇,天鼓鳴時¶
修羅懼怖,眾生煩惱應來佛則為說法,眾生¶
煩惱應去佛則為說法,佛說法時弟子心勇,¶
佛說法時諸魔懼怖,天鼓無心能為四事,如¶
來雖說亦復無心,是故詺佛以為天鼓也。又¶
如來雖覺實無所悟,喻天鼓雖鳴實無心也。
<pb:KR6d0024_T_001-0456a>¶
「住」者,今取能住為住,故住義屬佛。住有二種:¶
一者身住;二者心住。身住亦有四:一、化處住,¶
十方諸佛各有國土。二、異俗住,三世諸佛多¶
栖止伽藍。三、未捨壽分住,佛未答魔王啟請¶
壽命無量,由答啟請則唯留八十餘皆捨之。¶
《雜心》云「捨第五壽分者,百年之壽,二十為一¶
分,故有五分。佛答魔王啟請,捨二十年唯留¶
八十,故云捨第五壽分。」《法華》去涅槃近,應是¶
捨壽分住也。四者、威儀住,謂行住坐臥悉名¶
為住也。二、就內德論住亦有四種:一者、天住,¶
謂住布施、持戒等。二者、梵住,謂住四無量心。¶
三者、聖住,謂住空、無相、無願三昧。四者、佛住,¶
謂住十力等果地眾德。如來具此內外八住,¶
此即是無住而住、住無所住;例如文殊不來¶
而來,來無所來也。亦如《涅槃》師子吼辨住沙¶
羅林說。
「王舍城」者,第五、明住處。說必有處,故¶
可信也。異彼外道或言空中授與,或言赤鳥¶
[衛-韋+含]來,皆無根本。就住處有二:一者、明通處;二¶
者、明別處。至人形無定方,豈有其常處?但為¶
成信義,故須委曲題之。又欲喧靜兼化,故山城¶
兩舉。國名摩伽陀,此云不害,人雖犯罪無刑¶
殺誅,故稱不害也。城名王舍,小國即國為城,¶
如毘耶離國亦名毘耶離城。今是大國,所以¶
國、城為異。具足外國語,應云羅悅祇摩訶伽¶
羅。羅悅祇,此翻為王舍;摩訶言大;伽羅云城。¶
十六大國及六大城中而此城最大,故稱王舍¶
大城。《智度論》云「佛滅度後,阿闍世王以人民¶
減少,捨本大城更造一小城,於諸城中猶尚¶
為大,況本王舍城耶?」《善見毘婆沙》云「其城
<pb:KR6d0024_T_001-0456b>¶
縱廣三百由旬,有八億萬戶,其屬王舍城者¶
有八萬聚落也。」
問:
六大城皆有諸王之舍,何¶
故此城獨稱王舍耶?
答:
《智度論》有三解:一云¶
昔摩訶陀王生子,一頭兩面四臂,時人為不¶
祥,裂其身首棄之曠野。羅剎女鬼名利監,合¶
其身首以乳養之。後成大人,力能并兼諸國,¶
取一萬八千王置此五山,以大力治閻浮提。¶
此意明多王在此城,故名王舍城。餘二解如¶
《論》文。更有人言:「有王失於正道,千國共廢,置¶
此五山,退思補過後還共治國,故名此城以¶
為王舍也。」真諦三藏引律毘婆沙云「凡轉輪¶
王出世,相承卜居住此五山,故獨名此城以¶
為王舍。」又律毘婆沙解云:「昔有四天王共攢¶
乳海覓得甘露,未分,於此五山起舍守之。七¶
日後方乃分,是故名為王舍。」故前謂人王起¶
舍,後即天王起舍。依《仁王經》云「班足王收得¶
一千王置五山內」,亦從多王作名,餘城無此¶
眾事,故獨名此城以為王舍城。五山周匝如¶
城,而於中起舍,兩事合舉名王舍城也。
問:¶
若兩事合舉名王舍城者,不應復有山、城二¶
處?
答:
得王舍城名則兩事合說,但王於五山¶
之內別更起城,故有山、城二處也。
「耆闍崛山」¶
者,此云鷲頭山也。然此五山峯各有所像,今¶
之一山似鷲頭,故以名鷲。佛滅度後,阿育王見¶
其山頂似鷲,使人鑿作兩翅兩足及尾,故全¶
如鷲鳥出。陸蹬《地理記》「城山相去凡十五里」。¶
問:
佛大慈既普,何故多住王舍城說法耶?
答:¶
《法華論》有二義:一、欲因處表教。一切城中此¶
城最大,一切山中此山最勝,表《法華經》眾經
<pb:KR6d0024_T_001-0456c>¶
中勝。二者、示現自在功德成就故。言此偏舉¶
王舍城為喻,如王於世間自在,顯此經是眾¶
經之王,以一乘攝一切乘、一切乘歸一乘故¶
也。《釋論》六種義:一云報法身恩故。如來既¶
本於摩伽陀國成道,為報此恩,故多住也。二¶
者、彼處地廣民多、受化彌廣,故多住也。三¶
者、彼處多聰明大智人,身子、迦葉之流,長爪、¶
六師之例,欲降制之,故多住也。四者、彼國有¶
龍王兄弟二人,以時降雨國無荒年,出家¶
之人資身既立,則練神亦易,故多住也。五者、¶
此處多精舍,平地有竹林,伽藍五山有五精¶
舍,餘國既少,故多住也。六者、此處靈華瑞草¶
閑靜清潔,實是眾聖之所栖遊、神仙之所窟¶
宅,故多住也。
「與大比丘眾」下,第六、次列同聞¶
眾。今就此章略以六門分別:一者、來意門;二¶
者、定眾數門;三者、權實門;四者、有無門;五者、¶
次第門;六者、具不具門。
來意門者略有十義:¶
一、為成阿難聞,以阿難共勝人聞,故傳經可¶
信。二者、為顯佛德,以佛為勝眾圍遶則佛德¶
益尊,既尊其人必受其法。三者、為欲開發正¶
經,如因身子三請故得開乘權乘實,由彌勒¶
三請故得開身權身實。四者、助佛揚化,如佛¶
三周說法華,諸聖弟子自序領解亦三周而¶
說,彌勒領解稱歎其事亦然。五者、為欲供¶
養恭敬尊重讚歎於佛,如後文說。六者、欲發¶
誓弘經,如〈持品〉及〈神力品〉說。七者、欲引導眾¶
生來至佛所。八者、欲聽佛說法進求深悟。九¶
者、為證經故來,如分身佛集。十者、為作教門¶
故來,如說妙音、觀音,即以菩薩而為佛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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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來也。
第二、定眾數門者,此經始末凡有二¶
會,前集有二十三眾,後會有其六眾,合為¶
二十九眾。言二十三眾者,僧眾有二,尼眾亦¶
爾,及菩薩眾聖眾有五也。凡眾有十八,欲¶
界天有十眾:三光天子、四王、帝釋、自在、大¶
自在也。色界二眾:尸棄及光明大梵,合十二¶
眾。次雜類有其六眾,在文易知也。後集六眾¶
者,謂〈寶塔品〉多寶眾集、分身眾集,〈提婆達多¶
品〉龍宮眾集,〈涌出品〉下方眾集、妙音眾集、普¶
賢眾集也。
第三權實門者,有人言:「同聞眾¶
皆是實行聽經之眾。」有人言:「皆是權行影嚮¶
證經之人。」今明此事難知,若皆是實行則失¶
影嚮之人,若皆是影嚮則無稟教之眾,故須¶
兩義雙辨,以其為王為主多是權行,若是眷¶
屬多是實行,故非小非大作小方便引小眷¶
屬令同歸一乘,乃至非聖非凡作凡方便引¶
凡眷屬令共入不二。故《華嚴》云「諸菩薩等皆¶
是盧舍那佛宿世善友」,《涅槃論》云「明大眾雲¶
集多是不思議神通變示分」,即其事也。《法華¶
論》釋眾有四行:一、聲聞行,即如此品列諸聲¶
聞等。二、菩薩行,又如此品列諸菩薩等。三、不¶
定行,如善守菩薩示現作四眾八部等。四、定¶
行,出家人形儀一向定。以此推之,知大眾具¶
有權實也。
第四、有無門者,龍樹云:「小乘經初¶
無菩薩眾,大乘經首具大小兩眾。」然斯言未¶
盡,諸大乘經凡有四句:一、但有菩薩眾無聲¶
聞眾,如華嚴七會。二、但在聲聞眾無菩薩眾,¶
如《金剛般若》。三、具有二眾,即如此經。四、俱¶
無二眾,如《金光明經》。
問:
《金光明》何故俱無二
<pb:KR6d0024_T_001-0457b>¶
眾耶?
答:
釋迦于時獨在鷲山三昧正受,未有¶
眾集故無同聞;信想感夢,明旦始與大眾來¶
至佛所也。
第五、次第門者,就列眾內大開三¶
別:一、前列聲聞眾,二、列菩薩眾,三、列凡夫眾。¶
問:
若依大數,應先列菩薩,次列聲聞,後列凡¶
夫;若從小數,應先列凡夫,次列聲聞,後列菩¶
薩。今何故先列聲聞,次列菩薩,後列凡夫耶?¶
答:
如《華嚴.法界品》及《五濁經》等,前列菩薩後¶
列聲聞,此則依其內德從勝至劣以為次第。¶
今前列聲聞後列菩薩者,此中列眾次第要¶
以外儀具足:聲聞心具智斷、形備法儀,心形¶
兩勝是故前列;菩薩心雖會道,形無定方或¶
道或俗,此則心勝形劣,故在第二;凡夫心形¶
兩劣,所以居第三。此則是約外儀從勝至劣¶
以為次第也。
第六、具不具門者,依《仁王經》有¶
變化眾、有緣覺眾、有無色界眾;依《陀羅尼經》¶
有地獄眾,今會所無,依此經後文,具四眾、¶
八部眾及轉輪王眾,今無輪王,八部之中略¶
無二部,謂夜叉、摩睺羅伽眾,四眾中略無優¶
婆塞、優婆夷眾也。
就列聲聞眾為二:初、僧;次、¶
尼。何由先僧後尼者,義有七門:一、男尊女¶
卑,故前僧後尼。二、僧前入道,尼後入道。三、僧¶
為師,尼為弟子。四、僧傳持法藏,故二十五人¶
皆是僧也,尼則不能。五、僧能結集大小二藏,¶
尼則不能。六、僧與佛同住,尼與佛異住。七、¶
僧眾多,尼眾少。
就列僧眾有二:一、前列顯名¶
眾;二、列密行眾。初既云「眾所知識」,故知是¶
顯名眾。次不云眾所知識,而同得授記成佛,¶
故是密行眾。以適化多方,故聖人或顯或密。
<pb:KR6d0024_T_001-0457c>¶
又初純是無學眾故在先,次雜學、無學故居¶
後,亦前眾數多、後眾數少故也。
就無學眾開¶
文為六:一、標通號;二、唱數;三、辨位;四、歎德;¶
五、列名;六、總結。「與大比丘眾」者,標通號也。出¶
家未受具戒,莫問聖凡通沙彌,具戒以上凡¶
之與聖通名比丘。今言大者,就比丘內有其¶
大小,凡夫三果名小比丘,羅漢之人名大比¶
丘。又羅漢有二種:鈍根羅漢名之為小,利¶
根羅漢稱之為大。所言大者,《智度論》云「一¶
切眾中最大故,大障礙斷故,天王等大人恭¶
敬故」。真諦三藏云:「大有三種:一者、勝大。猶¶
如大王勝一切人,故名為大;此諸羅漢於學¶
無學中最勝,故名為大。二者、形量大。譬如山¶
海以形量大,故名大山及以大海;此諸羅漢¶
功德智慧窮高極廣,故名為大。三者、數多故¶
名大。猶如大軍以兵眾多故稱之為大;此諸¶
羅漢數一萬二千,故名大也。」
若依此經可有¶
二義:「大比丘」者,標章門也。下之五段,釋章門¶
也。一者、「萬二千人」謂數大也。二者、「皆是阿羅¶
漢」,即位大也。三者、「諸漏已盡」,謂德大也。四者、¶
「其名曰」,謂名大也。五者、「眾所知識」,謂知識大¶
也。
「比丘」者,名為乞士,上從如來乞法以練神,¶
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故名乞士;世之乞人¶
但乞衣食不乞於法,不為比丘。又雖復乞食¶
亦異世人之乞,退無積畜之累、進有福物之¶
功,故自利利他,異於世間乞求之人也。餘怖¶
魔、破惡、淨命,如《智度論》中廣說也。
「萬二千人¶
俱」下,第二、唱數。即是釋上眾義也。四人以上至¶
萬二千人以還悉名為眾,所以唱多數者,有
<pb:KR6d0024_T_001-0458a>¶
二種義:一者、阿難若與小人共聞,不足可信;¶
以共多人同聞,方乃可信。二者、少眾圍遶,佛¶
德未尊,多眾所敬方顯德重也。
「皆是阿羅漢」¶
下,第三、明位。雖唱大比丘,未知是何位人,故¶
須明位也。又即以位釋大,由位是無學,故稱¶
大比丘也。阿羅漢是外國語,以三義訓之:一¶
者、殺賊。以智慧刃殺煩惱賊,此約離因患,就¶
現在論也。二者、不生。以煩惱糠脫,故後世田¶
中更不復生,此約離果患,就未來論也。三者、¶
應供。具足智斷,應受供養。《法華論》凡有十五¶
義釋應供,今略舉大意,謂內應真理故外應¶
供養。《雜心》翻羅漢以為無著,故經翻阿羅呵¶
亦云無著,故云「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也。¶
「諸漏已盡」下,第四、歎德。上羅漢明位,今次明¶
行,即位、行一雙也。二者、上雖有多人,若無勝¶
德,不足引之為證信及顯佛德尊,以有勝德¶
故成上二義。三者、「皆阿羅漢」,此標羅漢名也,¶
「漏盡」以下,釋羅漢名,即標、釋一雙也。
就歎德¶
內以六門釋之:一、上下門;二、總別門;三、得¶
離門;四、三人門;五、三德門;六、四智門。上下¶
門者,上下互相釋。云何名羅漢?以諸漏已盡¶
故。云何言諸漏已盡?以無復煩惱故。此用下¶
釋上,次以上釋下,如以無復煩惱逮得已利,¶
盡諸有結故心得自在也。二、總別門者,羅漢¶
為總,下四句為別也。三、得離門者,歎菩薩¶
以自行化他為主,美聲聞宜用得離為宗,此¶
中四句兩雙明得離也。初雙據現在離因患¶
而論得離,次雙約未來離果患而論得離也。¶
諸漏已盡,此歎離也。
問:
得離之中何故前歎
<pb:KR6d0024_T_001-0458b>¶
其離、後歎其得?
答:
凡有二義:一、就本意;二、約¶
義前後。本意者,聲聞之人所以出家修道者,¶
正畏老病死故斷貪瞋癡,以貪欲心致病,瞋¶
恚致老,愚癡致死故,《法華》雇於窮子,正令除¶
糞,蓋是小乘之大宗也。二、義前後者,小乘之¶
人正欣涅槃無為安樂,但要前斷煩惱方得¶
涅槃,故前離後得也。故〈信解品〉云「先取其價¶
然後除糞」,即其證也。
所言「諸漏已盡」者,略¶
說三漏,欲界煩惱除無明名欲漏,上二界煩¶
惱除無明名有漏,三界無明名無明漏。
問:
何¶
故諸經不言四流四取乃至十使等盡,而偏¶
言漏盡耶?
答:
三漏數約義周,又用無明為本,¶
兼以過失彰名,故偏說之。異部人說有四漏,¶
加見漏也。又說七漏者,見漏、思惟漏此二是¶
漏體,受漏與念漏此二是就漏因說漏,餘根¶
等三種就漏緣說漏也。阿毘曇人以煩惱為¶
漏體,苦集二聚含有於漏故名漏,成論人以¶
失理取相心名漏,心有於漏故名有漏也。
「無¶
復煩惱」者,
問:
三漏具攝百八煩惱,何因緣故¶
更說無復煩惱耶?
答:
依《智度論》,歎離之中凡¶
有二種,諸漏已盡,別歎離也;無復煩惱,總歎¶
離也。三漏是諸科之一,故稱為別;扼流結縛¶
纏垢總稱煩惱,故名總離,謂總、別一雙也。依¶
《法華論》,諸漏已盡謂標章門,無復煩惱釋章¶
門也。以無復煩惱故諸漏已盡,謂標、釋一雙¶
也。依《成論》意,以取相失理之心名之為漏,即¶
是根本;十使煩惱名之為枝條。諸漏已盡謂¶
斷除根本,無復煩惱則枝條亦亡,謂本末雙¶
說也。依《毘曇》意,得盡智故名為漏盡,得無
<pb:KR6d0024_T_001-0458c>¶
生智故名無復煩惱。又直依文釋者,以諸漏¶
已盡則不復能令心煩,不能令心惱故言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