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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米兔的康德主义诠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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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米兔的康德主义诠释


几周前,因为机缘巧合,我被卷进了刘强东性侵一案。这段时间以来,我听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掺和这件事?

很多人以为我大概是听到了美国那边要起诉刘强东的风声,然后去联系了女当事人,然后拉起一群人,翻译了起诉书,发起了签名,还积极地和刘强东那边打舆论战。这种想象离事实太远。实际情况是最早把起诉书翻译出来的是王志安的团队,只是翻译得不好,所以那一个版本我也没怎么看。没多久我就看到有朋友说要另外翻译一个版本,要找一些志愿者,我也没报名,主要是因为懒。同时我也看到一个在墙外发起的声援女当事人的联署,发起者似乎是海外的留学生。后来他们又弄了一个墙内版,我看着登录方便,就在墙内版上签了个名,但很快就被人删了。

我对这种事一种有逆反心理,于是就发了个朋友圈询问,有没有人能弄一个墙内的联署,半个小时没有人回应,我就在自己公号上发起了一个。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去年我在公号给陶崇园的家人募捐,以及帮助发起中大校友针对张鹏案的联署,也是基于这个心理。

我在后面的事情中之所以站在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主要是因为我和女当事人有一个间接的联系。公号的签名发出去没多久,就有一个学生来找我说,那个女生是他的朋友,非常感谢我的发声。发起签名的人和翻译起诉书的朋友知道这一层联系以后,前者希望让我去询问是否可以在公号推送里提到她的姓名拼音,后者希望我去确认起诉书是否翻译无误且可以发出,两次我都得到肯定的答复。所以在有些人眼里,我就成了女当事人和声援她的群体之间沟通的桥梁。后面我对自己角色的定位也基本是这样,直到女生加了其他人的联系方式,我就不再代为传达。

我在自己的公号和微博上发过女当事人的起诉书、几个视频和一段做成视频的音频,不过这些都是不同的人做的,他们之所以让我来发,除了因为我的两个账号在这些人里已经是受众最多的,还有一个理由是,我看起来承受力比较强。有的人只想默默地助人,不想让别人知道,有的害怕被关注,有的怕被找麻烦,总而言之,帮助女当事人的基本是一群社恐。

麻烦的确是接踵而至的,最常见的是所谓的“网络暴力”。在视频和音频发出以后,有无数的人在微博和公号下面留言,也有无数的人给我发私信,我并没有全部看完,因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谩骂女当事人和我。一开始的时候我懒得控评,后来发现骂的人里,大部分是所谓的“水军”(有各媒体的舆情监测为证)。我自己倒是不怎么受影响,但是那些评论让支持女生这一边的人看了糟心,于是我把类似的评论都删掉了。

在剩下那些不怀好意但是也不像水军的人里,他们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不是收了女方的钱?你是不是拿了哪些人的好处,要做空京东?

不仅吃瓜群众这么问,我的亲戚、以前的同学、朋友和读者都这么问。我一个亲戚在我公号下面留言说,你能不能更关注一下家里的事,掺和这件事你有什么好处?我有一个初中的同学群,里面特意有人艾特我,说你透露点料呗,这里有什么内幕?东哥明显是被坑的嘛,你后面是不是有什么人?我的一些朋友和读者,倒可能是出于好意,也来劝我,他们跟我说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得不出刘强东是强奸的结论,觉得我不理性。“不过”,有的人会加一句,“如果你有这件事里可以得到某些你想要的东西,那就当我没有说过。”最让我气愤的是一个读儒学的师弟,说签名翻译都是我带头搞出来的,为了自己当运动领袖,不顾当事人的利益,不顾年轻学生的死活。

我倒是想过,要是当事人愿意,帮她找一个专业的公关团队,可能对她和对我们都更好一点。因为女权圈内部也有人觉得我们“公关能力”不强(毕竟我们从没把自己当过一个公关团队),还有些人质疑我们做这些事的动机。我找了一个非常熟悉媒体和公关的前辈,想问他有没有靠谱的专业团队介绍,他惊诧莫名,说,你怎么觉得国内会有公关团队敢接这一单活?对方是什么财力,你们是什么财力,人家连南都都可以收买。他劝了我一通,也给我支了一些招,有一句话是让我感动的。他说,你是个好人,想帮别人出头,不过这事太难了。

其实承受这件事以来最让人难过的,并不是每天被上百个水军骂,而是大家始终不愿意相信,人是可以出于纯粹的义务感去做一件事情,这让我这个康德主义者怀疑这套理论的普适性。我和一些参与这件事情的女权主义朋友可能有点不太一样。对于她们来说,无条件地相信一个有勇气站出来指控性侵的当事人,这是她们“女权主义承诺(feministic commitment)”的一部分。对于我来说,我是因为自己被摆到了那个位置,而且基于我确实偏向相信女生的信念来说,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做我认为对的事情。

如果说这件事给我带来了一些可见的“好处”,那大概是微博粉丝涨了两万,但我失去了一个经营了三年的微信公众号,里面一百多篇文章从此在网上消失,我和两万多的读者也失联了。我得罪了一家中国排名前几的科技企业,他们所聘用的公关公司可以下三滥到什么地步,我们从这次舆论战中也可见一斑。而且,由于在此事中过于突出,有司大概已经把我列为“高危人员”,以后要受到的限制我现在也想象不到。

从成本-效益分析来看,我在这件事上付出的成本远高于效益。如果有人问我后不后悔,我会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自己没有被摆到那个位置上,因为我并没有那么喜欢那种高节奏且被带着走的状态。我为此付出代价,收获了无尽的误解,以后祸福难料。那我为什么还这么做呢?从根本上来说,我从没相信过成本-效益分析或者工具理性可以代表人类理性的全部。人去做事情,不是都为了得到什么好处,还有一些事,是“不得不做”,因为你被放到一个位置上,这个位置赋予了你某种义务。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义务就不存在。

我从没公开宣称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MeToo以来,我参与过几个案件,也愿意为此承担风险,大多数时候这是因为,我觉得只有不去逃避这个义务,我才是真正自由的。我知道,有的人是“感知”不到这种义务存在的,上面这些说法对他们也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归根到底他们不相信人会出于义务去做一件事情,但我知道有的人和我一样会被康德的话所打动,他说,出于义务行道义之事,乃人性光辉之所在。

需要说明的是,我也并不是否认自己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只不过在中国我们见过太多喜欢夸耀自己是“女权主义者”的男性,表现也并不怎么样,甚至一回头就做了些与女权主义相悖的、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比如这次翻译小组里的某个将头像换成“女权之声”的男性,私下一直追着组内某个女性来骂。为避免自己被和这样的人归为一类,我还是尽量不要去宣称自己是个男性的女权主义者,如果一些女权主义的朋友觉得我够格,愿意这样称呼我,我欣然接受,如果觉得我不够格,我也不会为自己争辩。

上面我提到康德式的义务动机,可能也有人会以为我在吹嘘自己是个品德高尚、来者不拒的人,这也是误解。基本上我是不会给自己揽活的,也不会主动去发现别人是否需要帮助,所以除了当事人自己来找我求助,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需要帮忙和想帮忙的人之间,我刚好可以代为沟通,这样最后常常不得不成为帮助者的一员。然而我也知道,无休止地承担义务,自己迟早会心力交瘁,所以那些我觉得对方完全可以找别的人帮忙的,我就不会那么积极地去回应。

希望大家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不要来麻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