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契约制婚姻协议模板。
现有的婚姻制度发源于农业社会,经过几千年的演化,形成了以婚姻登记制度(双方基于意识表示一致,于政府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基础的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约定。婚姻的法律效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保证,规定了缔结婚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 以当前婚姻制度缔结婚姻,相当于对以《婚姻法》为基础的一系列权利义务的承认和签署,但是现有婚姻制度存在一系列弊端:
- 离婚率持续上升,立法/司法者为了社会稳定,有动力提高离婚的门槛,如:
- 《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的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 法院对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通常判决维持婚姻关系的存续;
- 法律具有局限性,滞后性,《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时存在对缔结婚姻的一方不公平,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争议
- 仅支持异性缔结婚姻。
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框架的前提下,构建一套自由,灵活,可配置的"婚姻"协议。
相比法定的婚姻制度,由本协议确定的契约制婚姻存在一些天然的缺点:
- 无法享受法定婚姻制度提供的便利与优惠,如《劳动法》中婚假的规定。
- 子女生育与抚养存在障碍。即是《婚姻法》(以及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强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权利。但在目前的中国,非婚生育仍然存在诸多障碍:严格的户籍制度,落后的文化宽容度等阻碍依然严峻。
- 可能违反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致使由本协议确定的契约制婚姻自始无效(TODO: 进一步调研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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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生效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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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关系
- 性权利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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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关系
- 约定财产关系
- 自定义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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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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