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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与审判案例支持.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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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贷款相关胜诉案例

最高法(2019)民 254 号判决:开发商违约,购房者不承担烂尾楼还贷责任

相关关键词:最高法 2019 烂尾楼 开发商违约 还贷

相关文章地址: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bank/bank_hydt/2022-07-14/doc-imizirav3345083.shtml 图片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嘉兴烂尾楼”一案:“烂尾楼”无需业主还房贷

相关关键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嘉兴烂尾楼 还贷

相关文章地址:https://cs.leju.com/news/2022-03-02/11076904623164043880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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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民申7516号判决

关键词:2018 7516 判决

相关文章地址:https://wallstreetcn.com/articles/366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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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在这个案件中,银行没有把贷款支付到专用的账户,而是转到了开发商的另一个账户,导致资金被挪用,项目就烂尾了。 然后广东省高院从这个公平的原则出发,以缔约过失责任维持了前面一审二审的判决,一审二审都判这个业主赢。但银行可不是弱势群体,最后一直打到了广东高院。最后广东高院的判决是:**开发商在交房之前,购房人可以不还贷,购房人已付的贷款,银行也不需要退回。**虽然购房合同还有效,但你交房之前可以不还钱了。 这个判决,同样的理由是,银行违反了规定,把专门用于开发建设的这个购房款,预付的资金没有转入到专门专用的账户,用到了其他的用途,结果导致了房子发生停工发生烂尾。所以说买房的这些业主发出停贷的声明是有正当合理的理由的。

相关法律条文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 [2003] 7号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地址: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56d4bed82d352fa9a0cdc850e97778.html

关于这件类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给出过司法解释了,这里罗列几个重要的法释

最高法法释 [2003] 7号 第24条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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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因房子“烂尾”导致的合同事实破裂后,当事人理论上是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法院理论上是应当给予支持的。

最高法法释 [2003] 7号 第25条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这里的意思就是你开发商现在烂尾了,那我要求撤销合同,这时要明确一下,在买房时你是签了2个合同的,一个是购房合同,一个是和银行的贷款合同,但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里讲,如果我要求撤除购房合同的话,那旁边那个贷款合同也要在这里边合并审理。 未提出诉讼请求的,即如果我没有提出把那个贷款那个放在这儿合并处理的,就只处理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合同款纠纷,那个是另行起诉,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处理。

也就是说,在你停完这个之后,你又去起诉银行,我要停贷,也可以在那时候把它放到一块儿来合并处理。原来老说这是俩合同啊,你买不买房?那是你们之间的事。 你和我银行是签了字的,无论如何,天涯海角你都得还钱。司法解释不是这么说的,你可以申请让他们合并处理。

简单说就是因为烂尾了,购房者起诉了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时候,如果银行这时候提出有独立诉求,那诉开发商的合同纠纷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合并处理,如果银行没有提出诉求,那法院就只审理诉开发商合同的案件,可以分开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呢,就说道高法,还有广东的最高法院都认为: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你有一个房屋买卖的合同关系,购房人和银行之间是借款合同关系,2个尽管都有着独立的法律关系,但是如果这个买卖合同解除了,根据最高法的解释,实际上你如果撤销了买卖合同,那这个你也可以同时申请2个案子合并。

相关法律建议

那作为普通的买房者,怎么才是操作的正确姿势呢?

首先,遭遇了延期交付或者是烂尾,不建议鲁莽地停止还贷擅自断供,因为这样的话,银行会对你采取措施,拉入失信名单,这可能会极大地你的正常生活,甚至变成“老赖”,影响你以后各方面的信誉。

遇到这种事儿,先别急着去跟银行干,因为你的代价太大了,还不占理。你首先要到法院起诉解除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这也是按照最高法那个解释条文先说这个,因为他已经事实违约在先了,我需要先跟你先解除购房合同。 这个合同要是解除了,我就立刻可以提出申请,解除银行的贷款合同。如果你的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在,你的借款合同也同时生效,我这个要没有了,那内个我也可以同时申请,所以说要先办这件事。

所以说,这时法院如果判定:责任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你那个合同已经解除,然后后边的款都由开发商来还银行,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停止还贷了。

所以说专门给大家一个提醒:你不能先冲银行,你应该先起诉开发商,先到法院那儿,把你们的合同关系先终止,后边的事情也就全部全都办了。

至于首付款以及之前的贷款损失,法院在他的做主下,你可以向开发商索要由开发商来赔偿责任。

现在300多个楼盘烂尾的这些业主,由于楼盘多年烂尾,他们饱受无辜还贷之苦。按理说事实上购房合同已经作废了,已经严重违约了,可是很多业主并没有去在这几年里边去起诉开发商, 并没有走之前的这部法律程序,应该先在法律上先中止购房合同,这时候你再找银行说我停止还贷。

现在很多的情况是:房子尽管烂尾了,但是购房合同依然存在,那另一份贷款合同也就依然有效,很多人并没有合理的运用这个法律武器,结果现在占理的还是银行,这是比较遗憾的地方。

这件事儿其实并不能蛮干,蛮干的结果可能会授人以柄,最终结果不会太好。

当然呢,很多人是不愿意这样闹地, 假设说我现在起诉开发商了,最后我也成功跟银行停贷了,但我一起诉开发商,我那房子就没了。那这样一搞我之前这付了多少年的房贷就全白扔了,到最后不还是钱货两空吗?

所以说很多人真没被逼到那一步还是不愿意起诉开发商的,还是想逼着他复工把房子给盖起来。我也希望最终结局是这样的。

但是你如果真的想通了,眼看开发商已经建房无望了,这贷款就不想还了,直接开干了,那么请你就走上面说的那个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