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Latest commit

 

History

History
239 lines (238 loc) · 15.4 KB

plan.md

File metadata and controls

239 lines (238 loc) · 15.4 KB

《霞鶩晰黑》重生及《霞鶩緻宋》維護計劃

總體計劃

  • 在《霞鶩新晰黑/新緻宋》基礎上回歸舊字形寫法,將原有已經放弃維護的《霞鶩晰黑(傳承字形)》推倒重來(但仍會利用原有傳承晰黑修改舊字形)。
  • 計劃製作 CL 和 MN 兩種字形版本:CL(Classic)舊字形版將參考早期鉛字印刷字形常見寫法,將新晰黑/新緻宋改回舊式印刷字形(主要參考《秋空黑體 CL》,不再全盤參照一點字坊《傳承字形部件檢校表》);MN(Modern)版將采用兼顧當代慣用筆形的折中印刷字形(非楷化字形,主要參考 IBM Plex Sans TC 和《臺北黑體》)。
  • 由於時間和精力關係,計劃僅包含 IICore 範圍内 9810 個漢字,并未考慮與《霞鶩新晰黑/新緻宋》所收字彙平齊。(鑒於 IICore 覆蓋範圍有限,後續可能會視情况增加一系列字。)
  • CL、MN 横排采用左置標點,直排采用正中標點,蝌蚪引號采用西文式。
  • 在〝引脚〞(或直角〝斷筆〞)的處理上,晰黑 CL/MN 與新晰黑一樣刖去次要出脚(如「枸」「間」「陶」「崗」等);至於鋭角折角處〝斷筆〞,IPAexGothic 没有斷的,或者空間較狹小難以明顯露出斷筆的,晰黑 CL/MN 也不作斷筆處理(如「仍」「婁」等)。「山」「缶」「齒」等含「凵」的部件,「凵」底部兩側應對稱,避免跛足。

各字形版本計劃

霞鶩晰黑 CL & 霞鶩緻宋 CL

  • 統一「源規格分離」原則下分化的异碼字,取舊字形寫法。 以下爲例外(MN 版亦然):
    • 「晉/晋」「強/强」「奐/奂」「爭/争」保持分離,未分離字優先取前者,涉及簡化偏旁的取後者(如「缙」「铮」)。
    • 「吳/吴」「兗/兖」「袞/衮」「毀/毁」保持分離,未分離字優先取前者。
    • 「剎/刹」「弒/弑」保持分離,未分離字(如「殺」「鎩」)取從「术」的寫法。「杀」單字則下從「木」。
    • 「眾/衆」保持分離。
  • 部件細則:
    • 涉及「源規格分離」的部件取捨情况(并不詳盡):
      • 「戶/户/戸」取「戶」;
      • 「兌/兑」取「兌」;
      • 「內/内」取「內」;
      • 「黃/黄」取「黃」;
      • 「別/别」取「別」;
      • 「呂/吕」取「呂」;
      • 「麼/麽」取「麼」;
      • 「朮/术」取「朮」(單字分離);
      • 「禿/秃」取「禿」;
      • 「冊/册」取「冊」;
      • 「虛/虚」取「虛」;
      • 「彔/录」取「彔」(單字分離);
      • 「敻/夐」取「敻」;
      • 「𥁕/昷」取「𥁕」;
      • 「產/産」取「產」,「彥/彦」同理;
      • 「奧/奥」取「奧」,「粵/粤」同理。
      • 「勻/匀」取「勻」(末筆變提);
      • 「遙瑤搖謠/遥瑶摇謡」等字「䍃」部件取前者;
      • 「囪/囱」取「囱」;
      • 「為/爲」取「爲」;
      • 「俞/兪」取「兪」;
      • 「尚/尙」取「尙」;
      • 「真/眞」取「眞」;
      • 「青/靑」取「靑」;
      • 「即/卽」取「卽」;
      • 「既/旣」取「旣」;
      • 「教/敎」取「敎」;
      • 「告/吿」取「吿」;
      • 「并/幷」取「幷」;
      • 「郎/郞」取「郞」;
      • 「鄉/鄕/郷」取「鄕」;
      • 「⻟/⻞」取「⻞」(分離字「飲/飮」取後者);
      • 「者/者」取「者」(分離字「緒/緖」取後者);
      • 「直/直」取「直」(分離字「值/値」取後者);
      • 「𦣞/𦣝」取「𦣝」(分離字「熙/煕」取後者);
      • ……
    • 涉及認同部件的字形取捨如下:
      • 「单/単」認同字優先取「单」(如認同字「禅」「蝉」),未認同字保留原形;
      • 「带/帯」認同字優先取「带」(如認同字「滞」),未認同字保留原形;
      • 「戋/㦮」認同字、未認同字統一取「㦮」(如認同字「浅」「残」,未認同字「栈/桟」)。
    • 「艹」「⻀」不作區分,統一爲「艹」(?);「匚」「匸」不作區分,統一爲「匚」;「月」「⺼」不作區分,統一爲「月」(舟月仍作區分,「朝」右作舟月,其餘 MN 亦然)。
    • 「形」「研」各自聲旁作區分,分别作「开」「幵」;「賣」與「𧶠」(即「讀」「續」聲旁)作區分(簡體「卖」則不作區分)。
    • 「韋」「舛」「夅」的「㐄」部件采用折角寫法。
    • 「朁」上部「旡」出頭(「蠶」例外),其餘「旡」部件均不出頭。
    • 「暗辛章帝旁商意龍親毅……」等字「亠」部件首筆爲直點,不作短横。「良」的首筆爲直點,不作横(「食」上部作「亼」)。
    • 「害」「憲」「砉」的「丯」部件僅首筆爲撇;「契」的「丯」部件前三筆均爲撇,竪以「\」方向微傾。
    • 「邦」首筆爲撇,第三筆變提。
    • 「周」内部作「𰀁」。
    • 「呈」「聽」「鐵」「望」等字共同部件作「𡈼」。
    • 「刍」部件「⺕」穿頭(如「急」「煞」「隐」等),「邹」「趋」等由「芻」簡化而來的除外(「刍」作爲「芻」的簡體而獨用時,「⺕」不穿頭)。MN 版亦如此。
    • 「关」部件上部作「八」(如「朕」「送」「掷」等),「联」「咲」「渕」等由「𢇇」「笑」「𣶒」簡化而來的除外(「关」作爲「關」的簡體而獨用時,上部作「丷」)。
    • 「兼」獨用時上部作「八」,作爲部件時參照「秉」形。
    • 「遷」「僊」等作「⺋」不作「巳」(MN 版亦然)。
    • 「欠」「尔」一律上下接觸(MN 版亦然)。
    • 「臽」上部帶鈎,「負」「危」上部不帶鈎。
    • 「忝」上部作「夭」;「天」上横長。
    • 「亡」左不出頭。
    • 「冉」部件上横兩邊出頭。
    • 「成」部件内部作「丁」,不作「㇆」。
    • 「化」右部出頭。
    • 「才」單字撇出頭,部件撇不出頭。
    • 「丩」右側出頭。
    • 「覀」不區分「覀」「襾」(除「覆」「覈」上部作「襾」外),「垔」上部作「西」。
    • 「爫」作「⺥」,惟「乎」「受」「愛」等與新字形一致。
    • 「冬」「寒」下作「冫」。「於」右下作「⺀」(MN 亦然)。
    • 「勺」内作「一」。
    • 「卻」「郤」左從「𧮫」,不從「谷」。
    • 「聚」「衆」下從「乑」;「眾」除外。
    • 「旅」「派」右下「𧘇」第二筆爲「㇙」(MN 亦然)。
    • 「釉」從「釆」,不從「采」(MN 亦然)。
    • 「璺」「釁」「爨」等字共同部件内作 「𠮛」 「⿱一コ」。
    • 「蔑」「篾」下作「戌」 「蔑」「篾」下作「戍」(MN 亦然)。
    • 「曼」「最」「𦐇」上作「⺜」。
    • 「臾」「裒」取「𦥑」。
    • 「虧」右作「亐」。
    • 「瓦」獨用或居下時作「㇈」,居右時作「⺄」。
    • 「延」内部「止」爲 3 畫,末筆爲「㇄」。
    • 「将」右部取「將」右部,「奨」「醤」同理。「奖」「酱」等字的「⿰丬夕」字頭保持原形。
    • 「蚩」上取「䶹」。
    • 「佾」「潸」右下作「月」。
    • 「條」「務」等以「攸」「敄」爲聲旁的,「攵」不作「夂」(MN 亦然);「条」「务」CL 上部可作「攵」,MN 上部作「夂」。
    • 「巩」部件(如「筑」「鞏」等)右作「⿹㇈𠂇」。
    • 「巨」從「工」。
    • 「外」末笔爲捺;「啝」右部「和」爲「⿺禾口」。
    • 「𬙙」部件上作「四」。
    • 「类」下作「犬」;「宽」下部「见」加一點。
    • 「壳」内部加横。
    • 「总」上部作「八」。
    • 「奂」内部作「人」,與「奐」内部作「儿」區分。
    • 「赖」「绝」右上作「刀」。
    • 「毂」的「㱿」部件内一横不省略。
    • 在 9810 個漢字全部改完後,緻宋 CL 以下部件批量增加〝斧點〞飾筆:乂义更文斉齐廴史吏父交爻丈叉 支鼓攴 (〝斧點〞選取自同爲 IPAexMincho 衍生的《五月雨明朝》)。「又」部件由於涉及的字較多,僅「又」單字和「隻」「雙」加飾筆 一律不加飾筆。初步統計共有 140 字。加飾筆前複製一份原件用來改 MN 版。
    • 「为」采用 61—1 設計(參考《漢儀書宋一》《京華老宋體》),與新晰黑/新緻宋有别(MN 亦然)。

霞鶩晰黑 MN & 霞鶩緻宋 MN

  • 嚴格遵循「源規格分離」原則,保留該原則下分化的异碼字。
  • 部件細則:
    • 由於「源規格分離」及 BIG5 正字選用情况,含以下部件的未分離字將作出取捨(并不詳盡):
      • 「戶/户/戸」取「戶」;
      • 「兌/兑」取「兌」;
      • 「內/内」取「內」;
      • 「黃/黄」取「黃」;
      • 「別/别」取「別」;
      • 「呂/吕」取「呂」;
      • 「麼/麽」取「麼」;
      • 「朮/术」取「朮」;
      • 「禿/秃」取「禿」;
      • 「冊/册」取「冊」;
      • 「虛/虚」取「虛」;
      • 「彔/录」取「彔」;
      • 「敻/夐」取「敻」;
      • 「𥁕/昷」取「𥁕」;
      • 「奧/奥」取「奧」,「粵/粤」同理;
      • 「產/産」取「產」,「彥/彦」同理;
      • 「勻/匀」取「勻」(前者末筆變提,後者取 G 形);
      • 「遙瑤搖謠/遥瑶摇謡」等字「䍃」部件取前者;
    • 以上部件的取捨與 CL 版相同,以下則相反:
      • 「囪/囱」取「囪」;
      • 「為/爲」取「為」;
      • 「俞/兪」取「俞」;
      • 「尚/尙」取「尚」;
      • 「真/眞」取「真」(與 G、T 形相同);
      • 「青/靑」取「青」;
      • 「即/卽」取「即」;
      • 「既/旣」取「既」;
      • 「教/敎」取「教」;
      • 「告/吿」取「告」;
      • 「并/幷」取「并」;
      • 「郎/郞」取「郎」;
      • 「鄉/鄕/郷」取「鄉」;
      • 「⻟/⻞」取「飠」(分離字「飲/飮」保留);
      • 「者/者」取「者」(分離字「緒/緖」保留);
      • 「直/直」取「直」(分離字「值/値」保留);
      • 「𦣞/𦣝」取「𦣞」(分離字「熙/煕」保留);
      • ……
    • 涉及認同部件的字形取捨如下:
      • 「单/単」認同字優先取「单」(如認同字「禅」「蝉」),未認同字保留原形;
      • 「带/帯」認同字優先取「带」(如認同字「滞」),未認同字保留原形;
      • 「戋/㦮」認同字優先取「㦮」(如認同字「浅」「残」),未認同字保留原形(如「栈/桟」)。
    • 月部、肉月、舟月統一爲「月」,不作區分。
    • 「礻」「羽」「屯」「鬲」等部件與 G、T 源字形相近。
    • 「全」上從「人」,與 G 形相近。
    • 「形」「研」各自聲旁不作區分,統一作「开」(源規格分離字保留);「賣」與「𧶠」(即「讀」「續」聲旁)統一爲「賣」。
    • 「韋」「舛」「夅」的「㐄」部件采用垂直寫法(「牙」「旡」仍爲折角寫法)。
    • 「旡」部件均不出頭。
    • 「食」上部「人」下爲直點,不作短横。
    • 「害」「憲」内部作「龶」,惟首筆作撇;「契」作「丰」。
    • 「邦」三横平行。
    • 「周」内部作「土」。
    • 「聽」「鐵」「聖」等字共同部件作「王」,「呈」「望」下作「𡈼」。
    • 「望」右上依 H、T 源字形作「𱼀」。
    • 「关」「酋」「兼」「益」等部件上部作「丷」。
    • 「臽」上部不帶鈎。
    • 「忝」上部作「天」;「天」下横長。
    • 「亡」左出頭。
    • 「冉」部件上横兩邊不出頭。
    • 「成」部件内部作「㇆」。
    • 「化」右部不出頭。
    • 「才」撇一律不出頭。
    • 「丩」右側不出頭。
    • 「覀」不區分「覀」「襾」,「垔」上部仍作「西」。
    • 「爫」統一作「⺤」。
    • 「冬」「寒」下作「⺀」。
    • 「勺」内作「丶」。
    • 「卻」「郤」左從「谷」。
    • 「聚」「衆/眾」下從「𫡑」。
    • 「璺」「釁」「爨」等字共同部件内作「𬼽」。
    • 「曼」「最」「𦐇」上作「日」。
    • 「臾」「裒」取「臼」。
    • 「虧」右作「亏」。
    • 「瓦」統一作「㇈」。
    • 「延」内部「止」爲 4 畫,末兩筆爲「㇑」「㇐」。
    • 「将」右部取「寽」,「奨」「醤」同理。「奖」「酱」等字的「⿰丬夕」字頭保持原形。
    • 「蚩」上取「屮」。
    • 「佾」「潸」右下作「⺝」。
    • 「巩」部件(如「筑」「鞏」等)右作「凡」。
    • 「巨」作「匚」。
    • 「外」末笔爲點;「啝」右部「和」爲「⿰禾口」。
    • 「𬙙」部件上作「罒」。
    • 「类」下作「大」;「宽」下部「见」不加點。
    • 「壳」内部不加横。
    • 「总」上部作「丷」。
    • 「奂」下部作「央」。
    • 「赖」「绝」右部與 G 源字形相同。
    • 「毂」左部依簡化字慣用寫法作「⿱士军」。
    • 「令」部件與 CL 版相同,下取「𰆊」。
    • 「辶」依繁中地區印刷字體慣用寫法,仍取雙點「⻍」。
    • 「羽」「弱」「率」「礻」部件與 CL 版相同。
    • 緻宋 MN 不含〝斧點〞飾筆。

未完待續

後續加字計劃

最高優先級

  • JIS 第 1~4 水準(原始授權字體所含)

較高優先級

  • jf 7000 當務字集(基本包、臺灣命名常用包)
  • 常用香港外字表(A~C、1~5、ㄅ)

較低優先級

  • GB/T 12345-1990
  • GB/T 2312-1980

仍在觀望中

  • 通用規範漢字表(及對應繁體)

相關資料

相關工具

字體内嵌示例文本

  • 霞鶩晰黑 CL/MN:萍水相逢,盡是他鄉之客。
  • 霞鶩緻宋 CL/MN:漁舟唱晚,響窮彭蠡之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