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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陈希同、王宝森惊天大案 1995年

苏冀 edited this page Feb 12, 2017 · 1 revision

处理陈希同的问题,过程是曲折复杂的,是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剥掉七层“笋衣”才让他原形毕现的。

                  一根导火索

是谁把陈希同拉下马的呢?倘用最直截了当的话来表述,不妨说是江苏无锡市的邓斌,一个退休女工、58岁的老太婆。
1994年6月,中共江苏省纪委收到一封署名“深受其害的单位”的举报信,揭露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大骗案,这是揭露陈希同案的一根导火索。该公司“总经理”邓斌从1989年起的近四年间,利用高额利息为诱饵,聚敛单位和个人的资金高达32亿元,使千百人上当受骗,若干单位损失惨重,案发后经过清退追讨,最终仍造成1·8亿元的损失。邓斌于1994年8月被捕,次年11月被判死刑处决。邓案审结,不妨说是剥去陈希同问题的第一层“笋衣”。
 退休之前的邓斌是一家变压器厂的绕线工,后来却成为无锡市不可一世的人物。以财物笼络为手段,攀附握有权力的腐败分子是邓斌的成功“秘诀”。1989年,她闯深圳时,结识了来自北京的兴隆实业公司总经理李明等人。她发现,李明的后台李敏是兴隆公司董事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敏曾是北京市某领导人的秘书,握有实权,神通广大。由李明而李敏,邓斌不仅大量向他俩行贿,甚至还专程到北京送李敏皮尔·卡丹皮衣等财物。
 邓斌的新兴公司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两年间向北京李敏、李明的兴隆公司上交“利润”3000多万元,兴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各种名义调取或无偿占用新兴公司非法集资达5·13亿元。
 李明是北京市委机关处级干部。邓斌通过李明拿到了一张“护身符”————北京市某机关处级干部的工作证,李明为此接受了邓斌多次贿赂。拆穿邓斌骗局,撕去了李明的外包装,可以说剥去了陈希同问题的第二层“笋衣”。
第三层“笋衣”自然剥的是李敏。李敏于1994年11月被捕。他凭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在邓斌案发之初并不低头,直到李明招供之后,才开始软化。不过李敏的重大问题还不是接受邓斌的贿赂,而是另有大案:他办理周北方的妻子、儿女赴香港定居手续,两次收了周北方贿赂80万元港币。
李敏的妻子曲爱群与丈夫将所获赃款存入银行、购买房屋、转移藏匿。李敏于1996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
李敏受贿的暴露,使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陈健显露原形。陈健起初只是市机关一个机要通讯员,学历不高,粗通文墨。他能当上陈希同的秘书,靠的是另有歪才:他能打乒乓球,在市委办公厅工作时经常陪陈希同打球,而且办事机灵,博得陈希同的特别青睐。1993年,陈健伙同李敏、何世平谋划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周北方办理妻子和女儿赴香港定居,得到周的贿赂20万元港币。陈健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帮助某公司贷款中,受贿3万美元。1996年11月,陈健被判处15年徒刑。
        
           是个案也是串案
李敏和陈健既是个案,又是串案。始作俑者的邓斌牵出了李敏和陈健,深探下去,李、陈又都连着一个重要人物周北方。于是,第四层“笋衣”开始剥落。

“老周尽独裁,小周尽胡来”,这是前些年流行在首钢公司的一句顺口溜。首都钢铁公司有着七十多年的历史,是我国重要的大型企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率先发展为跨国经营的企业。老周,指的是原首钢公司党委书记周冠五;小周,就是周冠五的儿子周北方。 小周“胡来”都干了些什么呢?几句话难以说清。小周曾是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军垦战士,后来参军,1972年转业进入首钢设计院工作,后升至首钢总经理助理、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1953年7月出生的周北方,挥金如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一家人在香港和北京、珠海占有6套豪华住宅,其中在香港的一套豪华公寓费用高达2800万元港币,相当于首钢一个效益好的分厂全年利润。他在北京期间,经常吃住在东湖别墅,从1989年9月至1990年10月,吃喝60余次,耗费42万多元;1994年7月至1995年2月住宿5次,花费52万元。他有着管理“国际贸易工程”职务的身份,在境内外飞来飞去,海外传媒称他为“小旋风”。在海外,他泡“选美小组”,一掷万金,洋人富豪也大为咋舌。他一个人占用奔驰、宝马等5辆豪华轿车,连他的不上班工作的妻子,也配备有一辆豪华轿车。周北方为使妻子和女儿赴港定居,以120万元港元贿赂李敏、陈健、何世平。 超级豪华的生活开支,即使有高薪收入也无法应付,更何况是腐败糜烂,巨金行贿。已经查实周北方从1993年6月至1994年4月,接受他人贿金总计达928·2万港元。1996年11月,43岁的周北方以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 产。 据知情者说,周北方在案发后不久,即有悔罪之意,且有实际表现。他受贿金额数量巨大,是在办案一方尚未掌握全部情况时主动坦白交待的,否则以其罪恶,按律已在必杀之列,最终判定死刑缓刑,从轻判决自是有据。

           王宝森暴亡果园

 突破周北方的罪案,揭开了王宝森犯罪和陈希同问题的大幕。1995年初,周北方被逮捕,中央组成的2·13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到4月4日王宝森自杀身亡,此时陈希同的次子(北京某中日合资大酒店总裁)陈小同被捕。这不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剥开了陈希同问题的第五层、第六层“笋衣”。
 王宝森原任北京市财政局长,受到陈希同的重用,得以进入北京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担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死后查明,他贪污公款25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供给他的弟弟、姘妇等人进行营利活动。他和陈希同等人隐瞒财政收入、转移资金达183亿元人民币。他是陈希同手下的大红人,陈希同给了他财权,并主张管钱的办法是个人说了算、财政“一支笔”。他的这支笔违法批贷巨额资金,造成大量资金流失。有人披露,王宝森贷给外商巨额国有资金,外商得款后再把钱“出口转内销”,投在我国的一个项目上,并占有此项目70%的股份,即将来要拿走70%的利润。王宝森让外国人拿中国资金赚中国人的钱,他自己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人们说这简直是“汉奸”行径!
据陈健交待,北京市农办外贸处一个处级干部吴晓凡,辞职下海与某外国女老板合伙办了个公司,托陈健帮忙,陈即把吴晓凡介绍给王宝森。王宝森掌握着财权,一次即批给吴1000万美元。吴知道王宝森是好色之徒,即投其所好,向王宝森献上妓女数人。
 王宝森是个灵魂丑恶、道德败坏、生活腐败透顶的家伙。他挥霍大量公款,营造豪华别墅,购买高级公寓,长期包租宾馆客房,作为他淫乱享乐场所。其中有一座建在北京西北面的稻香湖公司内的豪华别墅,主楼高三层,还有一系列约10栋两层高的别墅式建筑,内部设施有游泳池、网球场及小型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前园有假山,亭榭均选用名贵的汉白玉建造。与后园的人工湖相邻是景色别致的荷塘。前后占地共约150亩,建造费高达上亿元。
        
          颐指气使陈“衙内”

王宝森利用职务之便,从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身亡之前,擅自挪用财政资金购房,截留应分配给干部职工的住房,私自掌管住房116套,由他自己分配,成了他一项特殊的权力。 在王宝森周围,有一群“得力”干部,他们狼狈为奸,互相利用,其中有他的秘书闫振利、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怀伟、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孔秋兰等22人,现均已被查处。闫振利原是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局拘留,受到记过处分。当时任市财政局长的王宝森对他并无好感。但闫振利为人乖巧,很会“来事儿”,他 “积极报名支援西藏建设”,回京休假总要带上“土特产”去看望王宝森,还帮王宝森安装浴盆、买电视机,帮王办理家务事,从而赢得了王的好感。 王宝森一当副市长,就辞去原来的秘书,点名要闫振利当秘书。闫振利自恃有后台,称王称霸,随意扣压报告,代王宝森发号施令。他因贪污1万元,挪用公款64万元用于个人经营,被判刑7年。北京市财政局原局长助理兼预算处长、第三分局局长张鲁平,秉承王宝森的旨意,为某公司办理借贷,从中受贿,已被判处徒刑5年。 作恶多端的王宝森在北京怀柔县琉璃庙附近的果园里,持枪自戕,饮弹毙命。他是在获知中纪委对他进行审查时畏罪自杀的,对于他的死,民间议论纷纷,传说各异,涂上了种种神秘色彩,甚至有人建议在他的死亡地建立“王宝森自杀处”石牌,使他遗臭万年。从这里可以看出黎民百姓对贪官污吏是何等痛恨! 陈希同的次子陈小同是怎样一个人?从他周围的人在背后称呼他为“衙内”即可见一斑。此“衙内”身材略胖,木讷口吃,虽高度近视,却善于使用双目:1986年,他曾因集体观看黄色录像被公安部门传讯。 有着不平常靠山的陈小同,狂妄高傲,目空一切。对他的公司里的人员,颐指气使,动辄放言:“只要在北京市的地盘上,整你还不容易?”据某外商说,倘要通过陈小同谒见市府官员时,必须付给酬金,但须按级论价,所见官员级别越高,酬金数额越大,最高者须6位数。 这个陈“衙内”与首钢的周“公子”(北方),自80年代中期就开始操办一个大型房地产项目,两人到夏威夷等地“考察”,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这项工程位于北京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占用大片黄金地段,耗费巨额资金,工程进行五六年,但只完成几栋高层建筑结构及外装修,至今无人问津。而陈小同格于中央规定:凡国务院组成人员的子女,应一律离开流通领域,几经中央机关传唤谈话他才退出,然后摇身一变,进了合资饭店出任中方总裁去了。 1997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陈小同接受贿赂和滥用公款罪名成立,因受贿罪判刑6年,滥用公款罪判刑7年,合并判处徒刑12年。

             反腐斗争大胜仗

 至此,剥开陈希同最后一层“笋衣”的时刻到了,这个庞然大物真面目初步裸现: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侵吞大量贵重物品:腐化堕落,大量挥霍公款;利用职权支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谋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对王宝森违法犯罪活动负有重大责任。陈希同已触犯刑律,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进行侦查,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尉健行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陈希同、王宝森的问题不会“草草收兵,不了了之。”
 据说,陈希同在向中纪委交待问题时说,他在经济上没有参与犯罪,在生活作风上“失于检点”。但据有关方面已掌握的情况是,他不但对王宝森等人的贪污贿赂行为知情,而且也有重大经济问题。已经查明,他的家人曾借助陈希同的势力,非法获取了大量收入。至于生活方面,据悉,陈希同在1984年就结识了一个比自己小30岁的女人,从1989年至事发连续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6年之久。他利用职权安排这个女人到某大饭店任中方副总经理。陈健被捕后,这个女人及其女儿去了香港,王宝森死后,陈希同之子陈小同曾去香港,转达陈希同的口信,让她“千万不要回来”。
 陈希同、王宝森几年来给北京市的工作造成严重损害,由于他们的影响,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走上邪路。这些人有的侵吞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有的将分配他人的房屋据为己有;有的金屋藏娇,腐败淫靡;有的挥霍浪费。
 揭露陈希同、王宝森的腐败事实,是打了一场持久的攻坚战。这是反腐战场上的大兵团作战,投入的纪检、政法干部多达1500多人,许多直今天或许永远也不能向人们公开的侦破秘密,将真实地记录在中国的反腐斗争史册上。依靠这一大批正气凛然而又不畏强暴的干部,也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终于打赢了这个大仗。
 值得称赞的是一位坚强的女战士,她的名字叫刘丽英,她为查清本案立了大功。在中共十五大选出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原准备退休的65岁的刘丽英荣膺中央纪委副书记重任。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ae49ef0100ke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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