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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e. Life and Works
本页说明。 本文是《法理学》课程 Wiki 的人物百科页,传主为洛克(John Locke,1632–1704),面向法学院一年级学生。他的理论——自然状态、财产权、同意与信托、抵抗权——见近代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第五节;他与霍布斯的对照见霍布斯与《利维坦》及人物百科页霍布斯:生平及其作品。文中提及文献的完整引注见文末「参考文献」。返回 Home。
洛克 1632 年 8 月 29 日生于萨默塞特郡(Somerset)灵顿(Wrington),家居数英里外的彭斯福德(Pensford),双亲皆清教徒。父亲老约翰·洛克是执业乡间律师,内战爆发后一度在议会军任骑兵队长;他的上司帕珀姆(Alexander Popham)后来出任当地议员,正是这层提携使洛克得以进入威斯敏斯特公学。洛克 1660 年写道:I no sooner perceived myself in the world, but I found myself in a storm which has lasted almost hitherto.(我一觉察到自己活在世上,就发现自己正处在一场几乎持续至今的风暴之中。)1647 年,他入威斯敏斯特公学,校长是以严酷著称的巴斯比(Richard Busby),同学中有后来的桂冠诗人德莱顿(John Dryden)。
他出生的年头,英格兰正处在查理一世十一年无议会统治(Personal Rule,1629–1640)的中段;他十岁那年内战爆发,父亲披挂上阵;他在威斯敏斯特读书的 1649 年,国王被处死——刑场就在距学校不远的怀特霍尔宫外。同一时期的欧陆以 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收拾了三十年战争的残局;而在东亚,1644 年北京陷落、清军入关,一场改朝换代正在进行。洛克后来对宗教纷争与政治秩序的关切,是在这样的年景里长成的。
1652 年秋,洛克入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Christ Church),1656 年 2 月取得学士学位,1658 年 6 月取得硕士学位并当选高级学侣(Senior Student,相当于他院的研究员)。他对学院里经院式的亚里士多德教学评价甚低——在这一点上他与霍布斯同调;真正吸引他的是另一个牛津:以沃德姆学院院长威尔金斯(John Wilkins)为核心的实验哲学圈子,即日后皇家学会的前身。威斯敏斯特的学弟洛尔(Richard Lower)引他进入医学,波义耳(Robert Boyle)成了他的科学导师,他又与名医西德纳姆(Thomas Sydenham)共同研究。1660 年 12 月他当选希腊文讲师,1663 年转任修辞学讲师,1663 至 1664 年又以道德哲学监察(censor of moral philosophy)的身份开授一组拉丁文讲义——这批讲义生前从未刊行,直到 1954 年才以《自然法论文集》(Essays on the Law of Nature)之名问世。他一度认真考虑受圣职,最终选择了医学,1666 年 11 月获王室特许以医学方向保留学侣职位。1665 年 11 月,他随韦恩爵士(Sir Walter Vane)的使团赴勃兰登堡选侯驻地克莱沃(Cleves)任秘书——英国想为对荷战争争取这位选侯的同盟,因军费无着而一无所获。
他在牛津的这些年,国家从共和实验走回王政:1660 年复辟时他正在学院里,查理二世归来的狂欢与清教徒网络的整肃同时发生。1661 年,中国的康熙帝即位,法国的路易十四开始亲政——两个将统治半个世纪的君主同年登场;而伦敦在 1665、1666 年连遭大瘟疫与大火。学院之外的动荡从未真正远离书斋:他就读的基督堂在复辟后是保王派的大本营,清教徒出身的学侣处境微妙,这也是他后来依附沙夫茨伯里的远因。
1666 年,阿什利·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1672 年受封第一代沙夫茨伯里伯爵)赴牛津疗养,与洛克结识;1667 年,洛克迁入他在伦敦的埃克塞特府邸(Exeter House),身份是医师兼顾问。1668 年 6 月,洛克为主人主持了一次肝部脓肿引流手术——他遍询各地医家以定方案,手术成功,留置体内的银管从此伴随沙夫茨伯里一生;同年,洛克当选皇家学会会员。这段关系把洛克从学者变成公职人员:沙夫茨伯里促成王室设立贸易与殖民委员会(Council of Trade and Plantations),洛克任其秘书,成为政府汇集全球贸易与殖民信息的枢纽;他又任卡罗来纳领主委员会的秘书,参与了 1669 年《卡罗来纳根本宪法》(Fundamental Constitutions of Carolina)的起草——他在这份文件中的笔墨轻重,至今仍有争议。1672 年沙夫茨伯里出任大法官,洛克任呈文秘书;同年王室宣布暂停兑付国库债务(Stop of the Exchequer),洛克早年关于利率的笔记即写于此时。约 1671 年的一个晚上,「五六个朋友」在他房中聚会讨论,据在场者蒂勒尔(James Tyrrell)回忆,议题是道德与天启宗教的原则——洛克为下次聚会写下的草稿,就是《人类理解论》的开端;此书此后断断续续写了约二十年。1674 年沙夫茨伯里去职后,洛克回牛津取得医学士学位并行医执照。
他置身权力中枢的这些年,正是复辟政体内外交困之时:1672 年路易十四入侵尼德兰,英国站在法国一边参战,国库却空虚到停付债务;东方的清廷也在打另一场仗——1673 年三藩之乱起,东南半壁江山震动。洛克在委员会里处理的贸易与殖民事务,恰好把这三处的危机连在了一起:殖民地的岁入、战争的财政、王朝的安全,是他公文包里的日常。
1675 年 11 月,洛克赴法国,在巴黎、里昂盘桓后长住蒙彼利埃,前后近四年;他观察的对象包括法国的学术圈与新教徒的处境——《南特敕令》此时仍在执行。1679 年他回到英格兰,正赶上国家最尖锐的对峙:1678 年「天主教阴谋」(Popish Plot)的指控煽起举国恐慌,沙夫茨伯里借势组织起第一个近代意义的政党网络,推动《排斥法案》(Exclusion Bill),要把天主教徒约克公爵排除于王位继承之外;法案在下院通过、被上院否决。洛克的《政府论两篇》主体正写于这数年(拉斯利特(Peter Laslett)考订为 1679–1680 年动笔、流亡期间续有修订)——它不是 1688 年革命的事后辩护,而是排斥危机年代的论战准备。1681 年 7 月沙夫茨伯里以叛国罪被捕,11 月由伦敦大陪审团驳回起诉;1682 年 11 月他逃往荷兰,翌年 1 月客死彼邦。1683 年 6 月,刺杀国王的麦秆屋阴谋(Rye House Plot)败露,辉格党人遭大搜捕;9 月,洛克已身在荷兰。
他写作《政府论》的几年,欧洲的秩序也在重组:1683 年奥斯曼军兵临维也纳城下,败于波兰—神圣同盟联军,此后攻守易势。同一年,施琅在澎湖击败东宁水师,台湾纳入清的版图——北京与伦敦在这十年里各自完成了对内部反对者的处置,只是一个用朝廷的军队,一个用国王的法庭。
流亡五年半,是洛克著述最密的时期。他与阿姆斯特丹的勒芒派(阿米尼乌派)神学家林博赫(Philipp van Limborch)订交,写给他的拉丁文长信就是《论宽容书简》(Epistola de Tolerantia)——林博赫 1689 年春在豪达(Gouda)将之匿名刊行,书名页上以隐语缩写藏起写信人与收信人的名字。他完成了《人类理解论》,并以一篇五十页的法文摘要在勒克莱尔(Jean Le Clerc)的《万国书库》上先期发表;他在流亡中读牛顿 1687 年新出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曾向惠更斯(Christiaan Huygens)请益其数学的可靠性。英国政府把在荷流亡者视为叛党,曾要求引渡洛克等人;1684 年 11 月,王室连下两谕,命基督堂学院将洛克立即除名——手谕原文至今存于学院图书馆。1685 年 2 月查理二世死,詹姆斯二世继位;流亡者集团拥蒙茅斯公爵(Duke of Monmouth)渡海归国起事,旋即覆灭,洛克虽与激进派保持距离,行踪仍受监视。1688 年 11 月,奥兰治的威廉在英格兰登陆,詹姆斯二世出逃;1689 年 2 月,洛克返英。
他寄居的荷兰正是欧洲流亡者的收容所:1685 年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大批胡格诺教徒涌入尼德兰——其中就有后来为《人类理解论》作法译的科斯特(Pierre Coste)。宽容问题对他因此不是书斋题目,而是流亡者的日常。同一时期的世界另有两个对照组:1687 年《原理》出版,理性的数学化在英格兰成为现实;1689 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洛克返英的那一年,两个相距万里的帝国各自以条约与革命安顿了边境与王位。
归国之后,洛克在一年之内推出了三部书:《论宽容书简》的波普尔(William Popple)英译本、《人类理解论》与《政府论两篇》——后两者均匿名出版,《政府论》的作者身份他到遗嘱附录里才承认。1691 年起,他长住埃塞克斯郡欧茨(Oates)庄园,主人是马沙姆爵士(Sir Francis Masham)夫妇;马沙姆夫人即达玛丽丝·卡德沃思(Damaris Cudworth),剑桥柏拉图主义者卡德沃思之女,本人亦是哲学家,与洛克为终身知交。1690 年代是他的多产期:《论宽容第二书简》(1690)与《第三书简》(1692)回应普洛斯特(Jonas Proast);《略论降低利息与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题献 1691,匿名刊于 1692)与《再论提高货币价值》(1695)介入币制重铸之争;《教育漫话》(1693)整理他致克拉克夫妇论子女教育的书信;《基督教的合理性》(1695)引来两轮《辩白》(1695、1697)的论战。《人类理解论》生前出了四版(1690、1694、1695、1700),1700 年有科斯特法译本、1701 年有拉丁译本。1696 年至 1700 年,他出任新设贸易委员会(Board of Trade)专员,是其中最有影响的成员——拉斯利特称这个机构为「美国革命之前治理美洲各殖民地的机关」。1700 年辞去公职后,他在欧茨静养;1704 年 10 月 28 日午后去世,葬于海拉弗(High Laver)教堂墓地,拉丁文墓志为他自撰。
他晚年所见的英格兰已是另一种国家:1689 年《权利法案》与《宽容法》颁行,1694 年英格兰银行成立,1701 年《王位继承法》锁定新教继承——他参与推动的秩序正在制度化,尽管 1689 年的《宽容法》仍把天主教徒与一位论派排除在外,离他自己的主张尚远。欧陆上,九年战争以 1697 年《里斯维克和约》收场,1701 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又起。而在北京,康熙帝 1692 年颁容教令准许天主教传播,与英格兰 1689 年的有限宽容遥相呼应;1704 年洛克去世时,礼仪之争正趋激化,罗马的禁令与朝廷的回应将把这份宽容收回。两处朝廷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秩序能不能容得下异端——答案都随时势摇摆。
思考: 洛克一生最富理论勇气的著作,恰恰是他最不敢署名的著作:《政府论》到遗嘱附录才认,《论宽容》用书简体和隐语出版。请思考:匿名是十七世纪政治写作的常态自保,还是透露了这类理论本身的处境——以「人民的权利」为名的论证,在写成时就是对现存权力的犯罪预备?如果一部书必须等革命成功才敢出版,它与革命的关系究竟是「辩护」还是「共谋」?
洛克的著作横跨政治哲学、认识论、宗教宽容、教育、经济学与神学六类,生前出版高度集中于 1689 至 1700 年——此前他几乎不出版,此后他再无新书。下表按首次刊行的时序列出其主要作品,第三列著录各书的版本系统;修订版、译本与身后刊本随原始版著录,不另占行。版本的来历与各书的内容分别见后两个小节。
| 年份 | 作品 | 版本与流传 |
|---|---|---|
| 1689 | 《论宽容书简》(Epistola de Tolerantia) | 豪达匿名拉丁文初版,由林博赫刊行;荷译、法译随即出现;同年波普尔英译本《论宽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刊于伦敦 |
| 1690 | 《政府论两篇》(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 1689 年末面世,书名页题 1690,伦敦丘吉尔(Awnsham Churchill)印行,匿名;写于 1679–1683 年,作者身份至遗嘱附录方承认 |
| 1690 | 《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 伦敦霍尔特(Eliz. Holt)印行、巴塞特(Thomas Basset)发行;生前四版(1690、1694、1695、1700);1700 年科斯特法译、1701 年伯里奇(Richard Burridge)拉丁译 |
| 1690 / 1692 | 《论宽容第二书简》《论宽容第三书简》 | 署笔名 Philanthropus,答普洛斯特;第四书简未完,身后收入《遗作集》 |
| 1692 | 《略论降低利息与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Some 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Lowering of Interest) | 题献日期 1691 年 11 月,匿名刊行;《再论提高货币价值》(Further Considerations)1695 年续出 |
| 1693 | 《教育漫话》(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 | 整理致爱德华·克拉克(Edward Clarke)夫妇论子女教育的书信而成;1695 年即有法译 |
| 1695 | 《基督教的合理性》(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 | 匿名出版;论战续出《辩白》(A Vindication,1695)与《再辩》(A Second Vindication,1697) |
| 身后 1706 | 《遗作集》(Posthumous Works) | 含《理解力导论》(Of the Conduct of the Understanding)、《评马勒伯朗士》(An Examination of Père Malebranche's Opinion)、《论宽容第四书简》等 |
| 身后 1705–1707 | 《圣保罗书信释义与注》(A Paraphrase and Notes on the Epistles of St. Paul) | 分卷刊行 |
| 写于 1663–1664 / 1954 | 《自然法论文集》(Essays on the Law of Nature) | 牛津道德哲学监察任内的拉丁文讲义,生前未刊;1954 年冯·莱登(W. von Leyden)校订首次出版 |
五部书构成他声誉的骨架:《人类理解论》与《政府论两篇》是两根主梁,《论宽容书简》《教育漫话》《基督教的合理性》分居两侧——它们的读者群原本各不相同,十八世纪以后才合流为「洛克」。出版次序上的怪事是:他最重要的两本书都写成于无人知晓的伏案岁月,而在 1689 年回国后的几个月内相继投向世界;此前五十七年,他几乎只以手稿和书信存在。
《政府论两篇》:写作与发表的十年落差。 拉斯利特的考证推翻了把它当作光荣革命事后辩护的朴素读法:全书主体写于 1679–1680 年排斥危机期间——上篇清算的菲尔默《父权制》恰在 1680 年刊行——1683 年流亡荷兰后续有修订。这意味着它的语境是「危机」而非「胜利」:书中对抵抗权的论证,是写给一个前途未卜的反对派的。两卷本 1689 年末匿名面世,书名页题 1690;洛克终其一生未公开承认作者身份,直到遗嘱附录中才把《政府论》列入己作。引用此书须记住这一落差:出版年是 1690,问题域却是 1679 年的。
《人类理解论》的生前四版。 首版(题 1690)至 1692 年秋售罄;第二版 1694 年成书,洛克与都柏林的莫利纽(William Molyneux)往返书信商订改订,新增「论同一性与差异性」一章;第三版(1695)只是二版的重印;第四版题 1700 年、实则 1699 年秋面世,新增「论狂热」与「论观念的联合」两章,是作者生前最后一版。1700 年科斯特的法译本与 1701 年伯里奇的拉丁译本使它进入欧洲学界;引用须注明版次,章目与措辞在各版间有实质差异。
《论宽容》书简的四重匿名。 拉丁文初版不但匿名,连写信人与收信人都以隐语缩写藏于书名页;波普尔英译本同样不具作者名。其后的论战书简改署笔名菲兰斯罗普斯(Philanthropus,「爱人者」),仍不写真名。直到遗嘱附录,作者身份才与《政府论》一并揭晓。这套层层隐匿本身就是十七世纪宽容论争危险性的直接证据。
身后与手稿各书。 《理解力导论》本是为《人类理解论》续版准备的增补章,未完成,身后收入 1706 年《遗作集》;同集还有未完的对普洛斯特的第四封论战书简与《评马勒伯朗士》。写作与发表间隔最久的是《自然法论文集》:1663–1664 年的牛津拉丁文讲义,生前从未刊行,290 年后(1954)才由冯·莱登校订出版——它因此同时是「最早写成的」与「最晚发表的」洛克著作。此外尚有 1660 年代初的《政府短论两篇》(Two Tracts on Government)与 1667 年的《论宽容短论》,均为身后手稿刊行;早年这两份手稿的立场与晚年相反——为长官干预宗教辩护——是观察其思想转向的直接标本。
政治哲学主干。 《政府论两篇》(1690)上篇逐句清算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证,下篇正面提出自然状态、财产权、同意与信托的政府论——政治权力受托而治,违背信托则归于人民。它是课程近代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第五节的精读文本,理论分析见该节。
认识论巨著。 《人类理解论》(1690)四卷分别处理天赋观念批判、观念的来源、语词与知识的本性;洛克在致读者书中自称为科学的「清道夫」——在产生了波义耳、西德纳姆、惠更斯与牛顿的时代,「稍稍扫清知识道路上的垃圾」即是雄心。它与本课程的关系是间接的:其白板说与观念论为后来的法学方法论之争提供了认识论背景,而「道德可以如数学般证明」的主张(第三、四卷)恰可与其自然法概念对读。
宽容书简系列。 《论宽容书简》(1689)主张国家权力不及于灵魂救赎之事,教会是自愿结社;三封续篇(1690、1692、身后 1706)把论证磨向更细处——世俗长官的管辖界限、异端与分裂的区分、宽容的例外。这套书简是近代政教分离论证的起点之一。
教育、货币与神学。 《教育漫话》(1693)以书信体论绅士教育,体育、德行、学问依次排定,是十八世纪欧洲流传最广的教育书。《略论》(1692)与《再论》(1695)两篇货币论文反对以贬损币值化解财政危机,直接影响了 1696 年的币制重铸。《基督教的合理性》(1695)把基督教义压缩为「信耶稣为弥赛亚」一条,引来正统派的连番攻讦;晚年的《圣保罗书信释义与注》是这一神学兴趣的延续。
身后遗稿与手稿。 《自然法论文集》(1663–1664 写,1954 刊)以拉丁文讲义的形式处理自然法的可知性与约束力——人是「全能造物主的作品」这一命题在此已成形,与二十五年后的《政府论》遥相衔接;《政府短论两篇》(1660–1662)呈现他早年为长官干预宗教辩护的立场,与《论宽容书简》正好相反。读洛克的思想变化,这两组手稿是最短的捷径。
思考: 洛克作品序列里藏着一条反向的线索:最早写成的(《自然法论文集》,1663–1664)最晚发表(1954),最晚动笔的著作计划(《理解力导论》)反而只以残稿传世。请思考:一位思想家的「作品序列」应当按写作时间还是按发表时间排列?这两种排列各自讲出了什么样的思想史故事?写作年代与发表年代的落差,又会怎样改变我们对文本论战对象的判断?
洛克在本课程中的主落点是近代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第五节:精读《政府论》下篇第 2、8–9 章,处理自然状态与战争状态的区分、劳动财产权、结合契约与信托式授权,以及他与霍布斯、卢梭的三人对照;第十节论及《政府论》中译本的特殊体例(下篇 1964 年先于上篇 1982 年译出)。生平事实对阅读这些章节有一项直接的帮助:《政府论》写于排斥危机而发表于革命之后——知道这两个日期,才能理解为什么一部「革命理论」的文本里几乎找不到对革命的号召:它的锋芒收在概念里,因为写成之日作者随时可能被引渡。此外,他 1663–1664 年的《自然法论文集》与 1660 年代初的《政府短论》呈现了从自然法讲义到契约论的早期形态,可与课程古典自然法一章的经院传统对照阅读;他与普通法传统的关系不如霍布斯直接,霍布斯侧的交锋记录见霍布斯:生平及其作品。
洛克著作的汉译以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为骨干,但各书入场的时间差极大:《教育漫话》最先——傅任敢译本 1937 年即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57 年经译者修订改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重版;《人类理解论》次之,关文运译本 1959 年出版;《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1964 年出版,上篇迟至 1982 年——汉语读者有十八年时间只能读到这部书的下半部;《论宗教宽容》(吴云贵译)同年(1982)出版。这条时间差带来一个具体后果:汉语学界长期通过「下篇」单读洛克的政治理论,而上篇对菲尔默的逐句清算——下篇的论证策略正是对着它设计的——在翻译上迟到了一代人。术语层面,state of nature 作「自然状态」、property 作「财产」、trust 作「信托」的译法已在汉语学界定型;课程译名词典即以这些译名为基准。
思考: 《政府论》上下两篇在汉语世界相隔十八年译出,先到的恰是离开上篇就难以索解的下篇。请思考:一部论战著作被拆成两半、先后入场,它的接受史会受到什么影响?如果只能凭下篇判断洛克的论敌是谁,你会推出一个什么样的菲尔默?——译本的分合从来不只是出版事故,而是思想史的一部分。
- 入门:先读《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John Locke」条(开放获取),把握生平与体系的现代学术概述;政治哲学部分另有「Locke's Political Philosophy」专条,课程近代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论第五节已列为延伸阅读。
- 原典:《政府论》下篇英文原文用 Project Gutenberg 本,配合商务中译本对读;《人类理解论》有 Gutenberg 首版文本(据 1690 年书名页)可查卷首《致读者书》。
- 传记:最早的传记是勒克莱尔据马沙姆夫人等人来函写成的《洛克生平与品格》(1706 年英译,Internet Archive);十九世纪的福勒(Thomas Fowler)小传(Gutenberg #46130)大量移录书信原文,至今好用;现代标准传记为克兰斯顿(Maurice Cranston,1957),最新的学术传记为伍尔豪斯(Roger Woolhouse,2007)。
百科条目(开放获取)
传记
- Le Clerc, J. (1706) 《洛克生平与品格》(The Life and Character of Mr. John Locke), trans. T. F. P., London: John Clark. → Internet Archive
- Fowler, T. (1880) 《洛克》(Locke), London: Macmillan. → Project Gutenberg
- Cranston, M. (1957) 《洛克传》(John Locke: A Biography), London: Longmans.
- Woolhouse, R. (2007) 《洛克传》(Locke: A Biograph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原著
- Locke, J. (1690) 《政府论两篇》(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ed. P. Laslet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 Project Gutenberg
- Locke, J. (1690) 《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London: Eliz. Holt for Thomas Basset. → Project Gutenberg
- Locke, J. (1689) 《论宽容书简》(Epistola de Tolerantia), Gouda; 英译 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trans. W. Popple, London, 1689.
中文文献
- 洛克(1964/1982)《政府论》下篇、上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 洛克(1959)《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 洛克(1982)《论宗教宽容》,吴云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 洛克(1957)《教育漫话》,傅任敢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37 年商务印书馆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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