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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abresi. Life and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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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布雷西:生平及其作品(Calabresi: Life and Works)

本页说明。 本文是《法理学》课程 Wiki 的人物百科页,传主为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1932– ),面向法学院一年级学生。他的理论——事故成本(accident costs)与「成本最低的避免者」、财产规则/责任规则/禁易性的规则分类——在课程大纲中属第八单元第 5 章法律经济学与第 5.b 章科斯定理;法律经济学内部的效率与权利之争另见第 6 章波斯纳对德沃金:效率与权利(大纲)。传主与科斯的学术关联,另见人物百科科斯:生平及其作品。文中提及文献的完整引注见文末「参考文献」。返回 Home。

卡拉布雷西肖像(耶鲁法学院官方照片,Harold Shapiro 摄,权利保留)

一、生平

(一)米兰与逃亡(1932–1939)

卡拉布雷西 1932 年 10 月 18 日生于意大利米兰。父亲马西莫·卡拉布雷西(Massimo Calabresi,1903–1988)是心脏病学家,后来任耶鲁医学院教授;母亲比安卡·玛丽亚·芬齐—孔蒂尼(Bianca Maria Finzi-Contini,1902–1982)是欧洲文学学者,出身费拉拉的犹太裔芬齐—孔蒂尼家族——这个姓氏因巴萨尼(Giorgio Bassani)的小说《芬齐—孔蒂尼花园》而为读者熟悉。兄长保罗(Paul Calabresi,1930–2003)后来成为癌症与肿瘤学研究者。这是一个医生与学者的家庭。

他出生时,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的法西斯政权已在意大利执政十年;次年希特勒在德国上台。1938 年,法西斯政权颁布种族法令(leggi razziali),犹太裔公民被逐出公职、学校与专业领域——母亲一方的家族正在其列。1939 年,全家因政治原因逃离意大利移居美国,定居康涅狄格州纽黑文(New Haven),父亲转入耶鲁医学院任教。这一年卡拉布雷西七岁。同一年,欧洲战事爆发;而在中国,全面抗战已进入第三年。

(二)纽黑文、耶鲁与牛津(1939–1958)

在纽黑文,卡拉布雷西先后就读富特学校(Foote School,1946 年毕业)与霍普金斯学校(Hopkins School,1949 年毕业);1948 年,全家归化为美国公民。1949 年他入耶鲁学院,最初试读数学,继转历史,最后定于经济学,1953 年以最优等成绩(summa cum laude)获理学学士,为斐陶斐荣誉学会(Phi Beta Kappa)会员。随后他持罗德奖学金(Rhodes Scholarship)入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1955 年获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PPE)文学士一等荣誉学位(1959 年按牛津传统晋文学硕士)。回到耶鲁后他入读法学院,1957–1958 年任《耶鲁法律杂志》(Yale Law Journal)注释编辑,1958 年以全班第一名、极优等成绩(magna cum laude)获法学士(LL.B.),并入选 Coif 勋章会(Order of the Coif)。

他求学的那十几年,世界刚刚打完一场大战:纽伦堡审判进行于他读中学的那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他正开始大学生涯。这个在纽黑文安顿下来的难民家庭,把孩子送进了这座城市的大学——此后他的一生几乎没有再离开过它。

(三)从布莱克书记员到耶鲁正教授(1958–1965)

1958–1959 年,卡拉布雷西赴华盛顿任联邦最高法院布莱克(Hugo Black)大法官的法律书记员。1959 年书记员任满,他回到耶鲁法学院任教,从助理教授做起;1961 年升副教授,1962 年二十九岁升任正教授——据耶鲁校刊与佐治亚大学的讲座介绍,这是当时耶鲁法学院史上最年轻的正教授任命。1961 年 5 月 20 日,他与安妮·戈登·奥杜邦·泰勒(Anne Gordon Audubon Tyler,拉德克利夫学院 1956 届,社会人类学家、自由撰稿人)在耶鲁圣托马斯·莫尔堂(Chapel of St. Thomas More)结婚,两人育有三名子女。

学术上,这两年是他的破题期。1961 年,他在《耶鲁法律杂志》发表 《风险分配与侵权法的若干思考》(Some Thoughts on Risk Distribution and the Law of Torts),首次把侵权法的目标表述为事故成本的最小化——这篇文章与科斯 1960 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一道,属最早把经济分析系统用于法学研究的论文。1965 年,他又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 《事故的决定:非过错成本分配的一种进路》(The Decision for Accidents: An Approach to Nonfault Allocation of Costs),把这一纲领展开为不以过错为归责前提的成本分配理论。那正是美国民权运动与校园动荡的 1960 年代。

(四)《事故的成本》年代(1965–1985)

1968 年,他在《法律经济学杂志》发表 《交易成本、资源配置与责任规则——一个评论》(Transaction Costs,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Liability Rules: A Comment),直接介入科斯定理的阐释。1970 年,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他的代表作 《事故的成本:法律与经济的分析》(The Costs of Accidents)——十年前提出的纲领,至此展开为完整的框架;同年他受任耶鲁约翰·托马斯·史密斯法学讲席教授(John Thomas Smith Professor of Law)。1971 至 1975 年,他还担任居住的伍德布里奇镇(Woodbridge)镇政委员(town selectman)——小镇政务是他学术之外少有的公职经历。

1972 年是他最高产的一年:与梅拉米德(A. Douglas Melamed)合著的 《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禁易性:大教堂的一幅景观》(Property Rules, Liability Rules, and Inalienability: One View of the Cathedral) 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与赫肖夫(Jon T. Hirschoff)合著的严格责任论文在《耶鲁法律杂志》发表;同年他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院士。1978 年,他受任耶鲁斯特林法学讲席教授(Sterling Professor of Law),并与伯比特(Philip Bobbitt)合著出版 《悲剧性选择》(Tragic Choices)。1982 年出版 《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A Common Law for the Age of Statutes);1985 年出版 《理想、信念、态度与法律》(Ideals, Beliefs, Attitudes, and the Law)——次年获美国律师协会银法槌奖(Silver Gavel Award)。1985 年,他还获得圣母大学授予的拉埃塔尔奖章(Laetare Medal)——美国天主教徒的最高荣誉;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任命他为美国宪法二百周年委员会委员。

这二十年,侵权法与法律经济学都在他参与塑造的轨道上展开。

(五)院长九年(1985–1994)

1985 年 7 月,卡拉布雷西出任耶鲁法学院第十三任院长,至 1994 年 7 月卸任,前后整整九年。这九年里他把耶鲁法学院建成了法律经济学与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的重镇:据纽约法学院 1999 年的荣誉学位文件,今天耶鲁法学院逾半数的教师由他任内聘任,其中包括大量女性与少数族裔学者。他的个人格言被记为:Excellence with decency and humanity.(以尊严与人道追求卓越。)1987 年,他赴佐治亚大学主讲西布利讲座,题为「从布伦南到博克:法院在保护基本权利中的角色」——他与博克(Robert Bork)在耶鲁同事近二十年,那一讲正值博克提名最高法院受挫的舆论高峰。

他任院长的后期,柏林墙倒塌,冷战结束;中国则在南方谈话之后重新提速改革。一个逃亡儿童的下一站,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席。

(六)第二巡回法院(1994– )

1994 年 2 月 9 日,克林顿(William J. Clinton)总统提名卡拉布雷西任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7 月 18 日参议院确认,7 月 21 日签发任命状,9 月 16 日就职。次年 10 月,他转任耶鲁法学院斯特林法学荣休教授(Sterling Professor Emeritus),但以讲座教授身份授课不辍。1997 年春季,他回耶鲁主讲德文讲座(DeVane Lectures)十二讲,题为「生命、死亡与法律」——堕胎、安乐死、死刑、器官移植配给、战时服役。他在课程说明里写道:Most of these involve decisions which cannot be made decently, let alone well, and yet must be made.(这些决定大多无法体面地作出——更谈不上作好——却又必须作出。)这句话可以视作《悲剧性选择》的通俗题词。

2006 年,耶鲁法学院设立「卡拉布雷西法学讲席教授」(Guido Calabresi Professorship of Law)席位。2009 年 7 月 21 日,他转任资深法官(senior status),此后以资深法官身份继续审理案件。2016 年,他出版论文集 《法律经济学的未来:改革与回顾文集》(The Future of Law and Economics: Essays in Reform and Recollection)。2023 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西尔伯(Norman I. Silber)整理的口述史《Outside In: The Oral History of Guido Calabresi》第一卷(1932–1982)。他的荣誉还包括瑞典皇家科学院、英国国家学术院与意大利林琴科学院(Accademia Nazionale dei Lincei)的院士或会员资格,意大利政府授予的共和国功绩勋章指挥官级(Commendatore),以及六十余个荣誉学位。

值得一提的家庭对照:他的侄子史蒂文·卡拉布雷西(Steven G. Calabresi)是西北大学宪法学教授、联邦党人学会(Federalist Society)的联合创始人——叔侄二人分处当代美国法学光谱的两端。

思考: 卡拉布雷西七岁时,一套成文的种族法令把他一家变成了难民;五十五年后,同一套法律体系把他送上了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席。他的学术起点——把责任配置给「成本最低的避免者」——假设制度总能找到那个位置最合适的人。请把这个假设放到今天:当自动驾驶汽车致害,「成本最低的避免者」是车主、车企、算法开发者,还是训练数据的提供者?机器学习系统的能力边界逐月变动,「谁最能避免事故」的答案也随版本漂移——一个以稳定责任配置为目标的侵权法,如何应对一个以快速迭代为常态的技术对象?

二、作品

卡拉布雷西的著述逾一百五十篇论文、七部专著。下表按首次发表的时序列出其主要作品,第三列著录各书各篇的版本与流传;中译随原始版著录,不另占行。

年份 作品 版本与流传
1961 《风险分配与侵权法的若干思考》(Some Thoughts on Risk Distribution and the Law of Torts) 《耶鲁法律杂志》第 70 卷第 4 期,页 499–553;课程 PVIII.5 列目文献
1965 《事故的决定:非过错成本分配的一种进路》(The Decision for Accidents: An Approach to Nonfault Allocation of Costs) 《哈佛法律评论》第 78 卷第 4 期,页 713–745
1968 《交易成本、资源配置与责任规则——一个评论》(Transaction Costs,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Liability Rules: A Comment) 《法律经济学杂志》第 11 卷第 1 期,页 67–73
1970 《事故的成本:法律与经济的分析》(The Costs of Accidents: A Legal and Economic Analysis) 耶鲁大学出版社;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1972 《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禁易性:大教堂的一幅景观》(Property Rules, Liability Rules, and Inalienability: One View of the Cathedral) 与梅拉米德合著,《哈佛法律评论》第 85 卷第 6 期,页 1089–1128;课程 PVIII.5 与 PVIII.5.b 列目文献
1972 《迈向侵权严格责任的一种检验》(Toward a Test for Strict Liability in Torts) 与赫肖夫合著,《耶鲁法律杂志》第 81 卷第 6 期,页 1055–1085
1978 《悲剧性选择:对稀缺资源进行悲剧性分配时社会所遭遇的冲突》(Tragic Choices: The Conflicts Society Confronts in the Allocation of Tragically Scarce Resources) 与伯比特合著,W. W. 诺顿;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1982 《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A Common Law for the Age of Statutes) 哈佛大学出版社(精装 1982;平装 1985);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1985 《理想、信念、态度与法律:从私法视角看一个公法问题》(Ideals, Beliefs, Attitudes, and the Law: Private Law Perspectives on a Public Law Problem) 雪城大学出版社,208 页;1986 年获美国律师协会银法槌奖;中译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年
2016 《法律经济学的未来:改革与回顾文集》(The Future of Law and Economics: Essays in Reform and Recollection) 耶鲁大学出版社,xi+228 页,论文八篇,附录科尔宾告别信

(一)版本与发表举要

从论文到专著的十年。 1961 年《风险分配》发表时,卡拉布雷西还是不满三十岁的年轻教师;他把侵权法的目标改写为「事故成本最小化」的纲领,先用 1965 年《事故的决定》展开为非过错成本分配的理论,再积九年之功写成 1970 年的《事故的成本》。纲领—展开—体系的三步走,是他此后每一次写作的节律。

1972 年的双响。 同一年,两篇合著论文分别落在《哈佛法律评论》与《耶鲁法律杂志》:与梅拉米德合著的《大教堂》提供规则分类的框架术语,与赫肖夫合著的论文提出严格责任的检验标准。《大教堂》的副题「一幅景观」(One View)是自谦也是宣言——规则分类只是观察法律这座大教堂的一个视角,但少了这个视角,许多问题的问法本身就提不出来。

晚年的回顾。 2016 年的文集把「法律经济学」拆成两脉:一脉他称之为「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以边沁(Jeremy Bentham)为祖,用经济理论审查法律、使法律更有效;另一脉才是他自家的「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以密尔(John Stuart Mill)为祖,给法律与经济同等的地位,让法律的经验反过来改进经济学。八篇论文之外,附录收入耶鲁前辈科尔宾(Arthur Corbin)致法学院同仁的告别信——法学师承的文献,本身就是他为自己安置的位置。

(二)各部内容简介

事故成本框架。 1961 年论文与 1970 年专著的核心是:事故造成的总社会成本不止事故损失本身,还包括预防事故的注意成本与分散损失的管理成本,良善的侵权规则应使三者之和最小。由此派生他著名的配置原则:责任应落在「成本最低的避免者」(cheapest cost avoider)身上。这一原则与科斯定理有直接的亲缘关系——在交易不可行的地方,由法院把责任配置给假如交易可行时市场会选中的角色(框架的展开见法律经济学章)。

规则分类。 《大教堂》(1972)问的不是「权利归谁」,而是「以何种规则保护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法益可以由财产规则(property rule,非经自愿交易不得移转)保护,由责任规则(liability rule,可以强制移转但须补偿)保护,或受禁易性(inalienability)的限制。规则的选择取决于交易成本结构与制度目标的权衡(与科斯定理的关系见科斯定理章)。

悲剧性选择。 与伯比特的合著(1978)处理另一类问题:肾脏透析机、征兵名额这类「悲剧性稀缺」资源的分配。任何分配方式——市场、抽签、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习惯——都同时暴露并掩盖价值冲突;社会的策略是在各种方式之间循环,而不是选定其一。悲剧性选择不是理论失败,而是必须作出、又无法体面作出的决定。

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 1982 年的专著转向立法与司法的关系:在制定法成为主导法律渊源的时代,制定法也会「过时」(statutory obsolescence)——立法淤积、不再契合当下的法律景观。他主张普通法法院对过时制定法拥有一种「制定法之上的普通法权力」,并为这一权力界定正当性边界与技术限度。

理想、信念、态度与法律。 1985 年的专著以私法视角处理公法问题:人们关于合理人、关于弱者、关于「熔炉」的信念与态度,如何进入侵权法乃至宪法原则。这是他最「不经济学」的一部书,次年获银法槌奖。

思考: 《大教堂》问「以何种规则保护法益」。今天的平台把个人信息当作可交易的资产,主张财产规则的思路要求「非经同意不得使用」,主张责任规则的思路允许「先使用后补偿」,主张禁易性的思路则认为某些法益根本不该进入市场。请把这套三分类用于生成式 AI 的训练数据:数十亿网页作品被吸入模型权重,创作者既无从逐一谈判(财产规则失效),也难以逐一定价(责任规则失灵)。如果三者都失效,法律是否需要第四种规则——还是承认,有些「大教堂」我们只能站在外面看?

三、与法理学课程的关系

卡拉布雷西在本课程中出现于三处。其一,第八单元第 5 章法律经济学以《事故的成本》为侵权法的枢纽文本,以 1961 年《风险分配》为这一纲领的源头,并以他与梅拉米德合著的《大教堂》为财产法部分的框架术语。其二,第八单元第 5.b 章科斯定理把《大教堂》读作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为正的世界里的展开,他 1968 年的评论也属科斯定理的阐释史。其三,第八单元第 6 章波斯纳对德沃金:效率与权利(大纲)展开效率与权利之争;卡拉布雷西晚年对「法律的经济分析」与「法律经济学」两脉的区分,正是这场争论在法律经济学内部的回声。他与科斯的生平互证,另见人物百科科斯:生平及其作品。

生平事实对阅读这些章节有一项直接的帮助:法律经济学的两位奠基者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科斯是英国邮政职员的儿子,靠奖学金走完学业,一辈子只写十几篇论文;卡拉布雷西是意大利流亡学者的儿子,在耶鲁的体制内部一路走到最年轻正教授、院长与联邦法官。同一门学科的两种出身,可以提醒我们:理论从来不只是理论的逻辑,也是理论者的位置。

四、中文语境的译介

卡拉布雷西著作的汉译集中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先有「法与经济学译丛」三种:《悲剧性选择:对稀缺资源进行悲剧性分配时社会所遭遇到的冲突》(徐品飞、张玉华、肖逸尔译,2005 年 4 月)、《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周林刚、翟志勇、张世泰译,2006 年 11 月)、《事故的成本:法律与经济的分析》(毕竞悦、陈敏、宋小维译,2008 年 5 月);后有「法律今典译丛」之 《理想、信念、态度与法律:从私法视角看待一个公法问题》(胡小倩译,2012 年)。四部专著至此全部有了中译本。

卡拉布雷西在汉语学界影响最大的作品,当属 1972 年的《大教堂》。其术语翻译也有一个演变过程。凌斌最初所译 《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让渡性:「大教堂」的一幅景观》,收入威特曼(Donald A. Wittman)编《法律经济学文献精选》(苏力等译,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第三章,页 29–50,把 entitlement 译作「法授权利」、inalienability 译作「不可让渡性」,而台湾学界另起「应配份」「禁制规则」诸译并行。凌斌后来在《法律救济的规则选择: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卡梅框架的法律经济学重构》(《中国法学》2012 年第 6 期)中,重译为「法益」与「禁易性」,以「卡梅框架」概括「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并据这一框架把三类规则扩为五类,增列「管制规则」与「无为规则」——逐渐成为汉语法学的通行译名。

思考: 《悲剧性选择》说,社会处理稀缺资源的方式,是在市场、抽签、委员会与习惯之间循环,因为任何一种单一方式都会把价值冲突暴露得令人难堪。今天的平台与公共机构越来越多地把分配交给算法:学位、号源、信贷额度、内容流量。请思考:算法分配是终结了那个循环,还是把循环藏进了模型?当分配的结果可以归因于「模型的输出」,社会失去的究竟是悲剧性选择本身,还是为悲剧性选择负责的意愿?

五、阅读路径

  • 入门:先读联邦司法中心(FJC)的法官履历与耶鲁法学院官方页面——任职机构的权威简历,可用来核对本页的时间节点;中文读者可先读《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卡拉布雷西,G.」条;页内术语(成本最低的避免者、财产规则、责任规则、禁易性)的汉译,以课程译名词典的著录为准。
  • 原典:《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禁易性》经 DOI 入口获取;1961 年《风险分配》经 DOI 入口获取;《事故的成本》用 Open Library 著录查找版本,中译用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年本对读。
  • 传记与语境:西尔伯整理的口述史《Outside In: The Oral History of Guido Calabresi》第一卷(牛津大学出版社 2023)覆盖 1932–1982 年;纽约大学法学院司法行政研究所「杰出美国法官口述史」计划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由夏基(Catherine Sharkey)与吉野贤治(Kenji Yoshino)访谈,2020 年成片(七十二分钟,附文稿),著录见联邦司法中心履历页的「Oral History」栏;耶鲁新闻关于 1997 年德文讲座的报道,是他「生命、死亡与法律」主题的最简入口。

参考文献

机构文献(开放获取)

官方文件与报道

  • The White House (1994) "President Names Four Federal Judges", 1994-02-09.
  • The New York Times (1961) "Anne G. A. Tyler Guido Calabresi Are Wed at Yale", 1961-05-21.
  • Yale Bulletin and Calendar, vol. 25, no. 1 (1996) "Ten Yale Scholars Attain Emeritus Status";vol. 25, no. 15 (1997) "Calabresi will lecture on 'Life, Death and the Law' as DeVane Professor".
  • YaleNews (1997) "Guido Calabresi to Give 1997 DeVane Lectures", 1997-01-17.
  • University of Georgia School of Law (1987) "Yale Law Dean Delivers Timely Sibley Lecture", Georgia Advocate.
  • New York Law School (1999) 1999 Commencement Program(荣誉学位颁授词)。
  •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Guido Calabresi", member directory.

百科条目

原著

  • Calabresi, G. (1961) 《风险分配与侵权法的若干思考》(Some Thoughts on Risk Distribution and the Law of Torts), Yale Law Journal, 70 (4): 499–553. → DOI
  • Calabresi, G. (1965) 《事故的决定:非过错成本分配的一种进路》(The Decision for Accidents: An Approach to Nonfault Allocation of Costs), Harvard Law Review, 78 (4): 713–745. (DOI)
  • Calabresi, G. (1968) 《交易成本、资源配置与责任规则——一个评论》(Transaction Costs,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Liability Rules: A Commen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1 (1): 67–73. (DOI)
  • Calabresi, G. (1970) 《事故的成本:法律与经济的分析》(The Costs of Accident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 Calabresi, G., and A. D. Melamed (1972) 《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禁易性:大教堂的一幅景观》(Property Rules, Liability Rules, and Inalienability: One View of the Cathedral), Harvard Law Review, 85 (6): 1089–1128. → DOI
  • Calabresi, G., and J. T. Hirschoff (1972) 《迈向侵权严格责任的一种检验》(Toward a Test for Strict Liability in Torts), Yale Law Journal, 81 (6): 1055–1085. (DOI)
  • Calabresi, G., and P. Bobbitt (1978) 《悲剧性选择》(Tragic Choices: The Conflicts Society Confronts in the Allocation of Tragically Scarce Resources), New York: W. W. Norton.
  • Calabresi, G. (1982) 《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A Common Law for the Age of Statute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Calabresi, G. (1985) 《理想、信念、态度与法律:从私法视角看一个公法问题》(Ideals, Beliefs, Attitudes, and the Law: Private Law Perspectives on a Public Law Problem), Syracuse, NY: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 Calabresi, G. (2016) 《法律经济学的未来:改革与回顾文集》(The Future of Law and Economics: Essays in Reform and Recollec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 DOI

口述史

  • Silber, N. I. (2023) Outside In: The Oral History of Guido Calabresi, Volume I: 1932–1982,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中文文献

  • 卡拉布雷西、伯比特(2005)《悲剧性选择:对稀缺资源进行悲剧性分配时社会所遭遇到的冲突》,徐品飞、张玉华、肖逸尔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法与经济学译丛」)。
  • 卡拉布雷西(2006)《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周林刚、翟志勇、张世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卡拉布雷西、梅拉米德(2006)《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让渡性:「大教堂」的一幅景观》,凌斌译,载威特曼编《法律经济学文献精选》,苏力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页 29–50。
  • 卡拉布雷西(2008)《事故的成本:法律与经济的分析》,毕竞悦、陈敏、宋小维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法与经济学译丛」)。
  • 卡拉布雷西(2012)《理想、信念、态度与法律:从私法视角看待一个公法问题》,胡小倩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今典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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